二、工业品价格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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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654
颗粒名称: 二、工业品价格调查
分类号: C829.22
页数: 4
页码: 35-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工业品价格调查统计执行全国统一调查方案,由省城调队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对象为重点(比重大的)生产企业,调查品种600多种。调查时间与内容为月报,采集平均价或时点价,计算产品价格指数。调查网络包括调查企业和调查产品,根据国家调查方案规定选择依据主要原则。
关键词: 福建省 工业品 价格调查

内容

福建省工业品价格调查统计执行全国统一调查方案,由省城调队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品价格调查包括工业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调查和企业作为中间投入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的最终结果为工业品价格指数(亦称生产者价格指数或PPI),含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亦称产出型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或产出型PPI)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亦称投入型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或投入型PPI)。
  (一)调查对象和方式
  1996年,福建省工业品价格调查继续在上年309家代表产品的重点(比重大的)生产企业中开展,调查品种600多种,其中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品种130多种。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的产品分类为: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分为以农产品为原料和以非农产品为原料2项,重工业分采掘工业、原料工业和加工工业3项。按部类分——生产资料分采掘工业、原料工业和加工工业3项,生活资料分食品、衣着、一般日用品、耐用消费品4项。按工业行业分——共3大类20项。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品种分类包括燃料动力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化工原料类、木材及纸浆类、建筑材料类、非金属矿类、农副产品类、纺织原料类9大类11项。
  1997年,建筑材料类与非金属矿类合并为“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类”,增加“其他工业原材料及成品类”。
  2000年8月,国家统计局修订调查方案,工业品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调查将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调查对象,采用主观抽样选择调查企业;典型调查是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作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调整后,2001年的调查企业近400家。
  2002年,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的产品分类中,按工业行业分类分组对应调整为39个大类,福建由于没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其他采矿两大类产品,实际调查37个大类。
  (二)调查时间与内容
  1996年,工业品价格调查实行月报。调查内容包括报告月调查日的工业品出厂单价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单价及相应的基期单价。工业品价格调查采集的是报告期内被调查产品(规格品)的销售(购进)额、销售(购进)量,计算出报告期该产品平均单价,并将报告期平均单价与基期平均单价进行比较,计算产品价格指数,从而得到产品价格相对于上月、上年同月的变动情况。并从1996年开始,工业品出厂价格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运费,但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仍包含增值税和运费。
  2000年8月份开始,采集的价格由平均价改为时点价。调查产品每月8日、18日各采价一次,取其简单平均值作为报告期该产品调查价格,并与基期价格进行比较,获得产品价格相对于上月、上年同月的变动情况。
  (三)调查网络
  1.调查企业。调查企业的选择,根据国家调查方案规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是各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调查企业要合理分布,不能遗漏,也不能过于集中。二是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上(或占相当大比重),同时,也应采用抽样方法适当选择一些中小企业。三是选择生产稳定、正常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四是要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
  2002年以前,福建省工业品价格调查出厂和原燃动购进两部分调查范围一致,同为300多家企业,主要分布在福州、厦门、三明、泉州、漳州、南平6个设区市的中心城区和永安市(县级市),及零散分布在省内其他地方并由省城调队直接调查的近30家企业。2002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福建省试行以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为配合改革的需要,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网络进行较大调整,省级汇总点从原有的8个(6个设区市+1个县级市+省直)拓展到全省9个设区市45个省级汇总点,调查企业也从先前的300多家增加至1899家,省城调队直接汇总的工业企业移交当地城调队汇总。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网络分布在福州、厦门、三明、泉州、漳州、南平6个设区市和永安市,对零散分布在省内其他地方的调查点进行清理,增加上述7个省级汇总点的布点密度,调查企业单位数从先前的300多家增加至1000家。
  2003—2005年,根据国家调查方案对样本企业年度维护与调整的要求以及根据经济发展和样本单位的变动情况(倒闭或长期停产的企业从样本中剔除、新增的大型企业补充到新一年度的调查样本)对上年度调查样本进行适当的补充与完善,总体上年度间调查样本单位相对稳定,至2005年出厂价格调查企业1943家,购进价格调查企业1071家。
  2.调查产品。根据国家调查方案规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一是各个主要工业大类行业(武器弹药制造业、其他采矿业除外)和90%的中类行业都要有足够的代表产品。二是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三是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四是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品。五是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1996—2005年,福建省工业品价格调查产品目录几经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调整原则:在保证国家产品目录下,结合省内产品结构变化,适当补充地方特色的代表产品)。1996年,出厂价格调查涉及产品(不包括规格品,下同)300种左右,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调查涉及产品100多种。
  2000年,在国家修订产品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也对产品目录进行适当增减,变化较大,调查出厂产品900多种,购进产品300多种。
  2002年,根据新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工业品调查产品目录再次进行重大调整,福建省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产品范围扩大至1600种左右,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产品范围扩大至600多种。此后每年都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调查产品目录进行适当的增减。
  2005年,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产品1758种,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调查产品667种。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的产品覆盖37个工业大类,170个中类,363个小类。相对于规模以上工业,大类覆盖率100%,中类覆盖率95.0%,小类覆盖率85.3%。
  (四)价格指数编制
  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是以产品指数加权的方法计算出各类汇总指数,工业品价格总指数、各行业的价格指数以及特定分组的价格指数,均为加权算术平均数。编制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所用的权数用工业品销售额计算;编制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的权数用工业部门各种物资消耗额计算。与国外通行的做法
  一样,权数一般5年更换一次,在5年期间,若出现产品更新换代快,以致影响权数代表性情况时进行适度修正。权数计算资料来源于工业普查(经济普查)数据,若近期没有工业普查(经济普查)数据时,可以用工业统计资料和部门统计资料来推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采用分摊权数,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采用直接权数。
  1996—2000年,采用单一价格形式的混合平均价格指数编制法。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各企业该规格品个体指数×企业销售量+各企业销售量之和。其中:各企业该规格品个体指数是用其报告期单价除以基期单价而得出的,报告期单价=报告期销售额+报告期销售量。而代表产品的价格指数计算采用其不同代表规格品价格指数的简单算术平均值,因为其权数资料难以取得。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则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由代表产品出厂价格指数与其权数乘积之和除以权数之和求得。
  2000年之后,采用时点价格指数编制法。计算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改为采用几何平均法,用报告期单价除以基期单价而得出(报告期单价为当月8日和18日两个价格的简单平均值)。而计算代表产品的价格指数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的计算方法不变。
  用上述方法同样可计算各小类行业、中类行业、大类行业及某些特定行业的价格指数。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同上。
  (五)设区市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
  2004年以前,福建省仅开展以省为总体的工业品价格调查和汇总,各设区市工业品价格指数由省城调队负责推算、反馈。2004年以后,除莆田外,福州、厦门、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8个设区市编制设区市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工作条件已基本具备,经省城调队审查、报备后,8个设区市城调队开始开展以市为总体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自行计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甫田市的工业品价格指数仍由省城调队负责推算、提供。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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