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住户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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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646
颗粒名称: 二、农村住户调查
分类号: C829.22
页数: 4
页码: 17-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农村住户调查的情况。其中包括调查内容、调查网点、样本抽选、报表体系、资料整理等。
关键词: 福建省 调查统计 农村住户

内容

农村住户调查是以农村居民为调查对象,以农户家庭的收入和消费为主要调查内容的一项综合性社会经济调查。各市、县农调队按照“独立调查,直接上报,超级汇总,下管一级”的原则,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并按时报送调查数据。
  (一)调查内容
  1996年,农村住户调查继续执行国家统计局制订的《农村住户调查方案》,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农村住户调查主要内容有:农民现金收入与现金支出,农民实物收入与实物支出,农民总收入与总支出,农民纯收入与可支配收入,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费用与成本核算,农民食品消费量与构成情况,农民手存现金、银行存款与金融资产情况,农民粮食生产、销售、消费及库存情况,粮食安全情况监控,农村劳动力分布及农民外出从业状况,农民购房、建房情况,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与技术应用情况和农村居民所在村的发展情况等。
  2001年,增加农户存粮、农民旅游、农户借贷专题调查。2003年,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调查。
  (二)调查网点
  农村住户调查样本周期为5年。经历了1999年与2004年两次样本轮换。根据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调查网点和地方调查网点。国家调查网点的样本用于推算全省数据,并构成全国农村住户调查样本;地方调查网点的样本则用于推算市、县两级的农村住户调查数据。
  国家调查网点的样本单位为182个行政村、1820户农户。样本分布在全省26个国家调查县(市),涉及闽侯县、福清市等31个县(市、区)。地方调查网点的样本单位为563个行政村、5630户农户,样本分布在全省77个县(市)。为提高样本代表性,26个国家调查县(市)的样本,在国家已选定的样本基础上,采用中心对称原理进行扩充,每个县不少于7个村、70户农户。非国家调查县以县为总体,单独直接抽选,一般每个调查县(市、区)抽选7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选10户农户。
  小样本:从2003年起开展农村住户小样本调查,该调查在非季报、年报的月份进行,以农村住户调查现金收支日记账为基础,进行按月录入、汇总上报。调查范围为福清市、连江县等10个县(市),每个县(市)在国家调查网点中抽选3个调查村,每村调查10户农户,全省共计300户。网点抽选以近两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简单平均数为排队标识,由低到高排序,调查村人口为辅助变量,组成抽样框,采取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取对县(市)具有一定代表性、地理分布较为合理的调查村3个,代表性误差控制在±3%范围内。调查户与现有农村住户调查户结合在一起。
  (三)样本抽选
  2004年,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制订《福建省农村抽样调查县以下样本轮换实施细则》,由各调查县(市、区)组织实施,国家点和地方点统一标准,同步实施。
  抽样总体确定:利用现场调查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逼近法原理,采用多变量与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即MPPS方法)计算样本容量。利用最新的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将国家抽样调查县所辖农村行政村(居委会)分为行政村和居委会两类。行政村和居委会两类都分别按照地址码排序,随机起点等距抽选出总体单位的1/3至1/2后即为抽样总体单位。
  样本的抽取:利用抽样框资料中收集的主要农产品出售收入,结合农村劳动力构成情况,对所有的农村行政村进行适当分层,对构成抽样框的所有农村行政村,依据主要从事的生产行业,分成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四类;对构成抽样框的所有居委会则单独作为一层。按照与每层的总农户数量成比例的方式,进行各层样本量的分配。采用两阶段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户。第一阶段按照与每个农村行政村总人口数(即规模)成比例的方式,采用平衡系统抽样方法抽取样本行政村。第二阶段在每个样本行政村中,按照每村10户的样本量,采用等距抽样方式抽取调查户。
  (四)报表体系
  农村住户调查分为年报表和定期报表。1996年,基层年报表包含:农村住户所在村基本情况表、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表、农村居民居住情况表、农村住户人口与劳动力就业情况表、农业生产结构及技术应用情况表。综合年报表包含:农村居民家庭概况表、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与支出表、农村住户调查公报、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情况表。基层定期报表包含: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日记账、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与外出从业情况表、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等调查表。综合定期报表包含: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入与支出和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与外出从业情况调查表。
  1997年,农村住户调查年报表中减少棉、油平衡表共计38个指标,增加农村住户主要指标预计表、农村住户现金收支预计表、农村住户对主要商品需求调查表。
  1999年,农村住户调查变动部分民生指标,主要是季报中取消畜牧业报表,年报中增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并根据其口径范围修订有关报表。
  2001年,农村住户调查恢复农村住户粮食平衡表,取消农村住户人口与就业情况表。对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农村住户所在村基本情况表、农村住户人口与就业情况表的表内指标适当调整。
  2002年,综合年报表由八种精简调整为:农村居民家庭概况表、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与支出表、农村住户调查公报三种表。综合定期报表由三种精简调整为: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入与支出一种表。基层年报表取消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与总支出、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情况两种表。基层定期报表取消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入与支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农村居民主要农产品出售情况三种表,增加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表。将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日记账中的补充资料调整至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表中。调整住户账页记录分类和编码。
  2003年,在农村居民家庭概况表中,取消“农业就业劳动力”、“外出6个月以上劳动力”和“当年外出从业过的劳动力”指标。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情况表和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与外出务工情况表。在农村住户所在村基本情况表中,增加调查村年末举家在外住户情况、住户当年举家外出情况和当年举家返回情况方面的有关指标。在农村住户人口与劳动力就业情况表中,增加“期末常住人口”。在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表中,“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修改。在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季度调查表中,增加“本季主要从业地区”和“季末是否在外从业”指标,并调整有关指标名称。
  2004年,为加强对各地农民收支数据的审核把关,新增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情况、农民人均现金支出情况以及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四种表。
  2005年,农村住户调查基本维持2003年报表体系,年报指标5500个。
  (五)资料整理
  农村住户调查采用经常性记账、定期收集整理办法。1996年,调查户收支账(含“现金收支流水账”和“实物收支账”)以户为单位登录,以家庭指定成员登记为主,每个调查点聘请一名辅助调查员按月入户收审账卡。县级农调队每月收取调查户的账本,录入到计算机中,其余调查内容的资料采用访问调查的方式,在季末或年底由调查员对被调查户进行一次性访问调查取得,采取调查员与被调查者当面逐项提问回答问题形式,当场登录搜集,调查结果亦录入到计算机中进行审核、汇总。2000年,为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对调查数据的审核建立一套严格的制度。在现场调查结束后,要求采取三种方法对调查资料进行审核:一是人工审核。在调查数据录入计算机之前,辅助调查员和县农调队对农户所记的账和一次性调查表进行核查。二是计算机审核。在人工审核完成后,由县农调队将数据录入计算机中,应用统一的程序对数据进行审核。三是数据评估。县农调队将调查数据录入审核完成后将调查数据上报省农调队,省农调队再次对数据进行审核,并重点地对调查数据进行评估。
  2005年,调查数据处理使用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统一研制的计算机处理程序完成,各县(市、区)农调队通过计算机网络向省队上报综合表和基层表数据,调查数据汇总实行省级超级汇总,省级超级汇总办法按制度规定执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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