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线寻呼资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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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593
颗粒名称: 一、无线寻呼资费
分类号: F626
页数: 1
页码: 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年-2000年期间,中国的无线寻呼业务资费标准经历了多次调整,包括开户费、服务费、异地服务费、联网自动漫游资费等。2000年后,资费标准按不同类型区分,数额在10-40元/月之间。
关键词: 福建省 数字 移动通信 资费

内容

1991年,省内无线寻呼资费标准为:开户费每台每次100元;服务费每台每月30元;异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每月收取服务费人民币50元。
  1992年,若用户既要使用自动寻呼又要使用人工寻呼业务的,每月收取服务费45元。对异地有权无线寻呼业务,每月另收取服务费20元。无线寻呼联网自动漫游资费标准分用户享受1个、2个、3个及4个及以上服务区的不同,收取不同的月服务费。凡开通高速率无线寻呼自动联网系统的地区,原本地无线寻呼用户(不论人工或自动用户),即为享受服务区的高速率无线寻呼用户,月服务费不再重复收费。是年10月15日,下调无线寻呼服务费。本地用户下调到20元,异地寻呼及高速率联网自动漫游用户、自动漫游用户的月服务费也各相应下调。无线寻呼月服务费标准均含电信地方建设附加费5元。
  1993年6月15日,制定中文寻呼机资费标准。开户费每台每次150元,月服务费每台每月45元。厦门市可在省定标准的30%幅度内上浮。
  从1994年11月1日起,中文无线寻呼机月服务费每部由45元调到35元(其中5元为邮电建设附加费)。
  从1995年4月1日起,制定无线寻呼省内漫游服务费标准,每部每月10元。
  1996年,无线寻呼全国联网业务资费为:省内漫游用户办理全国联网,每部每月加收10元;非省内漫游用户办理全国联网,每部每月加收20元。
  2000年后,无线寻呼资费标准按本地呼、八闽呼、全国呼信息通、信息宝典、股票王、联通新资讯等不同类型区分,数额在10~40元/月之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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