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数据通信资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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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567
颗粒名称: 八、数据通信资费
分类号: F626
页数: 1
页码: 1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1993-1996年执行邮电部资费标准,1998年本地网营业区内月租费收费标准降低,1999年降低互联网收费标准,2003年福建电信推出中国电信多功能IP卡和固定电话拨打IP电话的业务。
关键词: 福建省 农村电话 资费

内容

1993—1996年,福建省执行邮电部颁发的资费标准。
  1998年6月10日,省内规定,本地网营业区内的月租费收费标准由每月1200元降为900元。192千比特/秒的国内DDN数字数据电路,本地网营业区内的月租费收费标准每月由1330元降为1200元。公用分组交换业务资费标准调整为:(1)分组交换专线用户免收市话专线月租费。(2)分组交换数据端口基本费调整为:48~96千比特/秒每月由400元降为350元;144~192千比特/秒每月由800元降为700元;64千比特/秒及以上每月由1600元降为1200元。
  1999年,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省内降低互联网收费标准。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按4元/小时收取,拨号上网的通话费按电话资费标准减半收取。
  2003年,福建电信推出中国电信多功能IP卡——17908卡,通话中产生的长途费用自动在卡号(账号)上扣除,所用手机和固定电话无须支付长途通信费。同时,福建电信还推出中国电信开通的固定电话拨打IP电话的业务——17909卡,其计费方式是通话费=IP接入费+IP长话费。同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推出17968卡,将费用记在相应的账号(卡号)上或从卡上扣除。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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