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真资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561
颗粒名称: 二、传真资费
分类号: F626
页数: 2
页码: 92-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电信在不同时期对公众相片、报纸、真迹传真及用户传真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情况,包括不同业务的收费项目和具体标准。
关键词: 福建省 传真资费

内容

(一)公众相片、报纸传真资费
  1991年,国内普通相片传真电报按相片面积大小计费。甲种215~350平方厘米12元,乙种151~250平方厘米8元。丙种150平方厘米及其以下4元。相片传真缴费业务公电每份4元。国际相片传真以150平方厘米为基本价目,每增加100平方厘米加收150平方厘米资费标准的50%。上述资费标准执行至2005年不变。
  同年,报纸传真资费由每版40元提高到每版80元。1993年,福建停办报纸传真业务。
  (二)公众真迹传真资费
  1991年,公众真迹传真(三类机)的收费标准按页计费(不论每页字符多少),每页收费8元。缴费业务查询公电每份4元。重传费每页4元。发报人要求复印报底或收报人要求加印来报每页1元。经传真机发出的去报,如属用户原因或用户要求销号的,收取销号费1元。
  1993年,发往日本、新加坡、英国、奥地利的传真资费每页59.20元,发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每页39.40元,注销手续费按基本费收25%。1998年后,发往日本、新加坡、奥地利、英国的传真电报资费调整为每页88.80元。
  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计委调整公众传真资费,规定:公众真迹传真每页收费不得高于3元,公众真迹传真的缴费业务查询公电每份收费不得高于2元,公众真迹重传费每页收费不得髙于2元。公众用户传真去报传送或来报留交传送处理费每页收费不得高于2元。
  (三)用户传真资费
  从1994年3月1日起,调低用户传真机月使用费标准,由每部每月195元调整为100元。取消长途直拨有权用户的开户费和月使用费。取消双音频电话选机费。4月,执行邮电部重新印发的《国内公众电信业务资费表》规定,用户传真的收费为:装机调测费每部每次200元,月使用费100元,传送费则视其占用长途电路的时间,按长途电话资费标准和计费的办法计算收费。公众用户传真的收费为:去报传送或来报留交的传送处理费,每页6元。用电信营业处的公用传真机传真,传送费一律按3分钟起算。
  从1998年起,用户传真资费有所调整:传真机装机调测费每部每次200元,登记费(一次性收取)100元,免收月使用费,传送费按长途自动电话费标准和计费办法计费。
  从2002年5月1日起,取消传真机并机登记费、传真机装机调测费、传真机登记费。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