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机要通信资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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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529
颗粒名称: 六、机要通信资费
分类号: F616
页数: 2
页码: 49-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机要邮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计费标准。1990年,文件类按重量计费,每重20克或其零数,省际互寄为0.25元,省内互寄为0.20元。1996年,文件类改为按挂号信函计费,每重20克或其零数收费0.50元。1999年,机要邮件计费方式改为区分首重、续重分别计算。
关键词: 福建省 邮政通信 机要通信

内容

1990年7月,机要邮件计费标准为:文件类100克以内,每重20克或其零数,省际互寄为0.25元,省内互寄为0.20元。100克以上,部分每续重100克或其零数,省际互寄为0.50元,省内互寄为0.25元,每件另加收处理手续费0.35元。刊物类,每重100克或其零数,省际互寄为0.15元,省内互寄为0.10元,每件另加收处理手续费0.25元。航空费不分文件、刊物或省际省内,每件每重10克或其零数,收费0.10元。机要查询费每件收费0.50元。
  1996年12月1日,省邮电管理局根据《国家计委、邮电部关于改革邮电价格的通知》,对全省邮政价格进行调整,机要邮件改为不分首重、续重,取消省(自治区)际、省(自治区)内互寄,文件类改为按挂号信函计费,每重20克或其零数收费0.50元,每件收挂号费1.00元。刊物类改为按挂号印刷品计费,每重100克或其零数收费0.30元,每件收挂号费1.00元。取消机要手续费,改为收取机要保密费每件1.00元。对国家教委、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属于秘密、机密、绝密性质的高考、中考试卷,批量交寄的,按机要文件资费的70%收费,交寄时须出具当地教委的证明。
  1999年3月1日,机要邮件计费方式由递重等额累进计费改为区分首重、续重分别计算,并区分本埠(县)、外埠资例按不同标准计费。机要邮件资费仍按照国内挂号信函和挂号印刷品计费,每件挂号费由1.00元调整为2.00元,按件收取机要保密费1.00元不变。此项资费一直执行至2005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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