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包件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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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525
颗粒名称: 二、包件资费
分类号: F616
页数: 3
页码: 42-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国内包裹资费在1991年至2005年间进行了多次调整,包括运输费、处理费和税金。国际及港澳包裹资费也在1991年至1996年间进行了调整。
关键词: 福建省 邮政通信 包件资费

内容

(一)国内包裹资费
  包裹资费由运输费、处理费和税金构成。包裹资费采取递进邮资制,按邮程远近,实行一区一费。1991年,福建境内分为福州、厦门、泉州、南平、宁德、龙岩、三明等7个包裹计费区,包裹以每千克确定资费,包裹处理费按件收取。包裹寄达局对无法投交或收件人拒收的包裹,根据寄件人申请将原寄包裹退回寄件人或将其改寄到新的地址,按《国内包裹资例表》规定的标准,寄件人需缴付由寄达局至原寄局的退回包裹资费,或为寄达局至新寄达局的包裹改寄资费。包裹收件人超过规定期限领取包裹,需按超过天数缴付包裹逾期保管费。包裹计费为:起重500克,民用包裹处理费0.50元,大件商品包裹处理费1元。包裹一律实行保价交寄,保价费按保金额1%收取,最低保价费为0.30元,最高保价金额为5000元。
  1992年6月,包裹最高保价额提高到1万元。
  1993年2月9日,放宽商品包裹和大件商品包裹的最大重量、尺寸限度。商品包裹和大件商品包裹的最大重量限度均放宽至28千克,最大尺寸限度均放宽至以能装入3号邮袋为限。脆弱易碎、流质易溶物品包裹和民用包裹的最大重量、尺寸限度不变。邮袋封发重量规定不变。2月11日,执行邮电部《关于进一步实行商品包裹资费下浮的通知》,商包(包括大件商包)资费下浮的幅度,根据市场变化和竞争需要,在民包与商包资费之间自行确定,即:商包可按民包资费收寄,亦可在民包资费基础上加收不超过50%的资费。
  1996年,最高保价金额提高到5万元。包裹计费标准按寄递里程分区核定,每500克为一个计费单位,资费标准按《国内包裹资例表》计费,费率上调50%,另按件收取挂号费1元。取消商品包裹和纸质品包裹资费、大件商品包裹处理费。从1999年3月1日起,每件挂号费提高到2元。
  1999年,省邮政局制定国内包裹存局候领业务收费标准,包裹存局候领手续费标准为每件3元。
  从2000年3月1日起,省邮政局对大宗邮政包裹资费实行的优惠,最多可下浮50%。零星交寄的包裹不实行此资费优惠,省内互寄的大宗邮政包裹一次性交寄量达500元以上或每月交寄量累计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大宗客户方可予以优惠。同时根据国家邮政局通知,放宽国内包裹重量、尺寸限度:最大重量放宽到35千克,最大尺寸以能装入2号邮袋为限。
  2001年3月,包裹可作保价邮件交寄,保价自愿。保价邮件的保价金额每件最多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保价费按保价金额的1%收取。8月,福建邮政在省内开办国内快递包裹业务。国内快递包裹的挂号费、存局候领手续费、逾期保管费等特殊资费的标准同普通包裹。
  2004年1月,国内普通包裹和国内快递包裹的挂号费调整为每件3元。9月,国内普通包裹协议客户的最大优惠幅度为30%,确因市场竞争需要,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普通包裹优惠幅度,但最大幅度不得超过50%,且须报省局审批。对特大协议客户,因特殊原因,优惠幅度如需进一步扩大,须由省邮政局报国家局审批。对定点收寄的校园包裹、军营包裹、季节性包裹业务,最大优惠幅度为55%。9月,福建省邮政局发出《关于公布福建省省内邮政业务资费优惠幅度的通知》,规定重点协议大客户(年用邮量10万元以上),省内互寄的包裹最大优惠幅度为60%。一般协议大客户(年用邮量1万~10万元),省内互寄的包裹最大优惠幅度为50%。
  2005年2月,对邮政包裹逾期保管费进行调整,逾期天数从通知单送达用户第6天起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为:包裹重量在5000克以下的,每天每件1元,累计最高不超过10元。包裹重量在5001~10000克的,每天每件2元,累计最高不超过20元。包裹重量在10001克以上的,每天每件3元,累计最高不超过30元。
  2005年12月,省邮政局转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邮政延伸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对于普通包裹的农村邮件专送费,资费标准为每件4元。包裹代封服务费按重量不同计费:重量1000克以下免费,1001~10000克每件1元,10001克以上每件2元。
  (二)国际及港澳包裹资费
  1991年,对出口的小包和包裹收取“送交海关验关费”,其资费标准与进口的相同。回执费、查询费、撤回修改更正名址申请费、欠资邮件处理费、存局候领费、答复无法投递通知单费、补副收据费、逾期保管费等9种特别资费同时进行调整。
  1994年9月,调整国际及港澳包裹资费,调整后资费标准等于原资费标准x(1+50%),资费标准保留到角,角以下舍掉。同时分别上调挂号费、回执费、查询费、撤回修改更正名址申请费、进口欠资邮件处理费、存局候领费、答复无法投递通知单费、补副收据费、逾期保管费、破损包裹重封费、快递费、进口包裹和出口包裹的送交海关验关费等特别资费。
  1996年,提髙国际及港澳包裹的收寄资费,平均调价幅度为20%。
  2001年。改变原先的把一个重量级别对应一个资费的烦琐计费做法,改为由首重1000克资费和每续重1000克资费两部分构成,收寄时按起重资费+续重资费X包裹续重重量计算应收资费数额。
  2004年,由于航空运费成本增加,临时提高空运水陆路包裹收寄资费,即在每千克续重资费的基础上加收10元人民币,首重资费仍维持不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福建省志·通信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在叙述了15年间福建通信业的深刻变化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通过资料和图表,体现出通信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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