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苏区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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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442
颗粒名称: 第七章 苏区体育
分类号: G812.757
页数: 12
页码: 84-95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苏区体育的发展情况。在土地革命时期,福建苏区通过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等方式,创建、巩固和扩大了革命根据地。在苏区体育中,体育活动成为为革命战争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文章介绍了工农体育活动和学校体育活动,描述了各种运动项目和游戏内容。同时,红军也重视开展体育活动,通过翻杠子、打篮球等方式,进行体育锻炼和比赛。整个苏区体育活动注重人民大众参与,为革命战争服务,通过群众自力更生和广泛组织活动等方式,推动了体育运动的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苏区 体育

内容

第二次国内革命(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充分利用闽粤赣、闽浙赣边区结合部山高林密,地势险要,资源丰富,人民觉悟高的条件,创建了大批革命根据地。闽西苏区,闽北苏区,闽南的安南永苏区、靖和浦苏区,闽东苏区,以及闽中的外坑苏区等,都是在这一时期先后创建的。
  当时,福建苏区面临着白色政权的包围,战火纷飞,斗争极其艰苦。因此,深入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创建、巩固和扩大苏维埃政权,以农村包围城市,是各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任务。作为苏区体育,自然也肩负着为革命战争服务的光荣使命。
  土地革命初期,闽西一些地区的党组织为了做好武装暴动的准备,曾利用“国术馆”、“铁血团”等体育组织,聘请武术师傅,加强对秘密农会会员进行拳术及枪、刀等长短兵器的训练,造就了一批既有强健体魄,又有杀敌本领的武装暴动骨干。如暴动前的永定金砂共有23个自然村,就设有13个拳术馆,其中洋田村拳术馆的师傅是上杭人,馆员10余人,暴动后,他们全部参加红军或赤卫队,馆员张荣登担任了中金乡的苏维埃主席。再如下金乡的秀溪村,有两个拳术馆,馆员20余人,师傅一是广东松源人,一是仙师清圹人,暴动后,馆员张水明担任了区苏维埃主席,张发坤担任常备队连长。
  1928年,在党的“八七”会议精神指引下,福建党组织在农民运动基础较好的地区:平和县的长乐、龙岩县的后田、上杭县的蛟洋、永定县的溪南等地,发动了农民武装暴动。永定县农民武装暴动时,就是以“拳术馆”、“铁血团”成员为骨干,高举刀、枪、鸟铳等武器,奋勇杀敌,一举攻破了永定县城。
  1929年,红军入闽,各级苏维埃政府相继成立。在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体育作为实现军事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军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1930年至1932年,随着苏区政治、军事、经济、文教事业的发展和革命根据地的扩大,苏区体育也进入兴盛时期。
  1933年,福建省内归福建省苏区领导的有12个县:宁化、清流、归化(今明溪)、长汀、上杭、龙岩、永定、连城、武平、漳平、宁洋、平和。
  此后,虽然由于“左”倾路线的错误,导致根据地范围的缩小,但在中共苏区中华局发出“提高军事技术”和“体育军事化”的号召下,为粉碎敌人第五次军事“围剿”,苏区军民继续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即使在1934年9月,红军北上长征前夕,也未因敌兵压境而停止过体育竞赛。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北上长征,苏区体育也随之结束。
  苏区体育虽然历史不长,但它与一切旧式的体育有本质的区别。它继承了“五四”以来中国体育史上一切革命的民主的传统,以自己鲜明的特点,写下了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以工农劳苦大众为主体的人民体育运动的新篇章。这些特点是:人民大众参加,为革命战争服务;经常举行各级各类的体育竞赛;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陋就简解决场地器材和通过俱乐部
  广泛组织军民开展经常活动。
  第一节 大众体育
  一、工农体育活动
  苏区群众积极参加和支援革命战争。为了有效地提高各类军事化组织的训练质量,达到“锻炼出钢皮铁骨似的身体,保护苏维埃战胜敌人”的目的,苏区政府要求在进行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的同时,都要开展各种各式的体育活动。
  当时,尽管客观条件很差,但体育活动的内容却丰富多彩。球类方面有:篮球、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等。田径方面有:撑竿跳高、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立定跳远、铁饼、铁球、标枪、跳(跨)栏,赛跑(100米、200米、220码、400米、440码、800米、880码、1000米)等。体操方面有:柔软体操、仿效田径动作操、塔形徒手操、两人徒手操、木棍操、手巾操、单杠等。武术方面有:打拳、舞枪、舞剑、劈刀、舞关刀等。其他方面有:棋类以及各种游戏项目,如叠罗汉、荡秋千、过独木桥、踢毽子、负重竞走、击球竞走、3人4足竞走、板手臂、举石头、拔河、射箭、掷石头、掷瓦片、算术赛跑、马刀舞、“卧薪尝胆”、哑巴舞,等等。从而,广泛吸引不同年龄、不同爱好的群众踊跃加入体育锻炼和比赛的行列。
  少先队员在军体训练中最为活跃。他们每天早晨都要抽出一定时间进行队列、枪法、刺杀、投弹和跳高、跳远、跨越障碍等项训练。每当秋收后的空闲季节,他们还要以区或县为单位,进行野营演习。为了进一步提高少先队员的身体素质和军事技能,苏区中央局曾要求红军和赤卫团派人加强辅导,包括开展露营、实地演习、搭桥、爬墙、军事电话、放哨、侦察、体育、讲演会等活动,并经常举行各种规模的会操或检阅,以评优品劣,推进训练。
  当时,少先队共开展37项游戏,每项游戏,都赋有革命战争的内容。如:1.勇敢冲锋杀敌,2.扩大红军一百万,3.粉碎敌人“围剿”,4.帮助红军家属耕田,5.反对开小差,6.节省粮食帮助红军,7.借五万担谷子给红军,8.活捉白军师长,9.夺取中心城市,10.反对帝国主义进攻苏联,11.反对白色恐怖,12.躲飞机,13.丢炸弹,14.冲破新困难,15.镇压反革命,16.是谁得胜,17.通过坑道,18.攻城,19.露营,20.冲破敌人步哨的侦察,21.抄袭要塞,22.秘密传令,23.运输战利品竞赛,24.臂力竞赛,
  25.两人三脚跑,26.拉绳竞赛,27.识字竞赛,28.视觉敌情,29.战图记忆,30.急行侦探,31.清查密件,32.寻号行军,33.骑马战斗,34.
  救护战斗,34.救护伤兵,35.搜索俘虏,36.着装竞技,37.胜利归来。
  《少先队体操》教材亦具有“活泼与锻炼每个队员的体力,适合于革命战争”的特点。《少先队体操歌》对这一特点,反映得尤为明确。歌词全文:“少先队员练身体,做体操,做游戏,强壮活泼好武艺。打白狗,扛红旗,争当红军后备役,粉碎围剿显威力。保卫苏维埃,少年成大器。”
  苏区妇女在革命战争和军体训练中也不甘落后。每年的“三八”节,有许多区的妇女都举行赛跑、刺枪、跳舞等活动。
  1930年5月,龙岩县龙池区举行全区运动会,妇女竞相参加比赛。吴年地、吴仁菊、邓全满和吴桂枝分获少先队女子100米跑决赛第1、2、3名(邓、吴并列第3)。陈宝兴、陈春兰分获少先队女子220码跑决赛第1、2名。在1932年5月1日举行的全省游艺体育会上,上杭县才溪乡女少先队员身穿黑衣,腰束皮带,手握武器,参加刺杀和劈刀比赛。她们飒爽的英姿,娴熟的动作,博得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1933年,福建举行的“八一”运动会上,也有10名女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学校体育活动
  体育是苏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门必修课。初级列宁小学规定每周要有8小时的游艺课。包括:体育、游戏、唱歌和图画四个方面的内容。
  由于在革命战争时期办学,因而游艺课教学既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又要体现为革命战争服务的原则。目的是使儿童身体和心理得到锻炼,健康成长,养成团结、活泼、勇敢的精神,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加革命斗争和苏区建设。
  体育课教材,按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1933年10月发布的《小学课程与教则草案》施行。
  第1学年,根据儿童的心理特点,以杠上、环上、秋千上翻腾和跳跃、赛跑、攀登、掷石、竞争游戏、表情游戏为主;普通操每堂课只用9分钟进行练习;规律运动,如列队、报数等,则少而简单。第2学年,运动项目大体与第1学年相同,教练和普通操分量有所增加。第3学年,学习正步和跑步,学习队形变换,加重教练内容;器械操同第2学年,普通操稍加复杂动作;注重游戏。第4学年,各项运动项目同第3学年,注重教操。
  此外,各校还根据山区特点,自编了一些“乡土教材”,如爬山、爬竿、拔河、游泳、跳绳、踢毽子、拍皮球、滚铁圈、捉迷藏,等等,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
  为加强对学生进行体育目的的教育,其他学科也互相配合。如《共产儿童读本》第二册第五课《运动》就教育学生:“拍皮球是运动,滚铁圈也是运动,行路、跑步、游戏都是运动。要常常运动,血脉才流动。”又如《群众课本》第一册第五课《运动》也告诉学生:“读书要紧,工作要紧,运动也要紧,整天没有运动,读书不好,身体健康也难保。”
  游戏是儿童最喜爱的活动内容。主要教材是采用中央教育部编的1933年4月初版的《竞争游戏》。这个教材的游戏项目,其内容绝大部分都与当时政治斗争紧密联系。如:儿童出操时,边跑边唱《跑步歌》:“共产革命要完成,全靠工农兵。刺杀与冲锋,为着同志兵友们。主义真可信,阶级起斗争,无产阶级要坚决,共产主义要认真,努力前进,个人一切愿牺牲。不怕死,打倒它,军阀资本家,土豪和劣绅,一切反革命;反动统治一切都扫平,主义也实现,共产也完成,全国政权归我们,人人平等乐无穷,大家享太平。”
  由于教学的形式和内容既生动活泼,又旗帜鲜明,因而激发了学生对体育的浓厚兴趣。他们在课外时间都主动到校园里进行各种体育活动和游戏。
  对儿童团工作,苏区中央局甚为重视。曾于1931年4月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必须“把儿童团的生活充实活泼起来,如唱歌、跳舞、音乐会、体操、运动、游戏,以及交通、侦察、宣传等等,都要成为儿童团生活和工作之主要内容”。同年4月13日,闽西共产儿童团总部通过《红色五月的工作计划》,要求各校各级儿童团为了纪念“五一”、“五三”、“五四”、“五五”、“五九”、“五卅”,都要学会做两种体操(徒手操和手巾操)、两种运动(赛跑和跳高)、六种游戏(拍皮球、拿旗竞走、捉迷藏、捉反动派、叠罗汉及骑马)。由于各团热烈响应,积极行动,于是一个“红五月”的体育活动高潮,在闽西的乡乡村村蓬勃兴起。如1932年10月革命节,上杭县儿童团举行一次大检阅,《青年实话》第一卷对此曾有这样一段诗歌体裁的记载:“共产主义儿童团,十月革命大检阅,白砂唱歌跳舞妙,劈刀刺枪也还好,才溪游戏顶瓜瓜,比起白砂就要差,城郊卢丰华家亭,最落后的算官庄。”
  苏区其他学校,如红军学校,列宁师范学校等,也都开设军体课。中国红军军官第一分校,整个教学期间约600个课时,其中军事课占三分之二,而军事课的一部分内容就是体育。
  三、红军体育活动
  红军十分重视开展体育活动。1929年12月在闽西古田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案中就提出:“以大队为单位,充实士兵会娱乐的工作,做下列各种游艺:
  1.捉迷藏等;2.打足球;3.音乐;4.武术;5.花鼓调;6.旧剧“游艺设备费由公家支给(大队的由纵队政治部批准)”。随着红军中倶乐部列宁室工作的加强,驻福建的工农红军的体育活动有很大发展。平时,红军、赤卫团、模范营一有空闲,便开展各种各式的体育锻炼。其中以翻杠子和打篮球最受部队欢迎。每逢翻杠子,周围总是挤满了人。在这种场合,无论官兵,功夫面前,人人平等。谁功夫出众,谁立刻就成为最受欢迎的人。每逢打篮球,更是观者如堵,篮球场犹如战场,气氛热烈、紧张。
  在体育活动中,官兵平等,军民一家。朱德喜爱打篮球,不但经常参加比赛,有时还要担任裁判。彭德怀喜爱踢足球,他率领东方军入闽期间,在攻克宁化县泉上之后,经常利用傍晚,带领红军中的足球爱好者在宁化县城“火烧坪”同当地由店员、铁匠、理发员、木工、泥工等组成的“青工队”进行足球比赛。
  土地革命中、后期,尤其是1933年,苏区中央局进一步加强了对红军,体育的领导,《红色中华》发表《为学习和提高军事技术而斗争》的文章,强调“提高军事技术,必须发展体育运动,锻炼强而有力的健全身体”,并要求“在红军中在俱乐部、列宁室的系统内,必须健全体育组织、文化组织,有计划地翻杠子、打球、跳木马、通过障碍物、掷手榴弹、掷铁饼铁球、跳高跳远、赛跑角力等”,促使红军中群众性的体育活动进一步开展。
  第二节 体育竞赛
  苏区经常举行各级各类的体育竞赛,从1930年3月至1934年9月,见诸《闽西苏区体育竞赛序列表》的就达31次。其中,地方系统竞赛26次(省级竞赛4次,县级竞赛14次,区级竞赛7次,乡级竞赛1次),军队系统竞赛5次。此外,还组织5批代表队参加中央苏区举行的体育竞赛。
  苏区体育竞赛的目的,是发展体育运动和服务革命战争。对体育竞赛中的锦标主义行为,苏区是坚决反对的。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1次盛大的运动会(“五卅”赤色运动会)的总结中,明确指出“锦标主义,是赤色运动会最有害的敌人,这次运动会,严厉的防止了锦标主义的发生,克服了个别运动员的锦标主义的倾向”。
  一、地方系统竞赛
  苏区各级党政领导十分重视体育竞赛,把它作为增加人民体质,鼓舞革命斗志,密切军民关系,检阅政治、军事、体育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来抓。每逢召开运动会或少先队、儿童团大检阅,上一级机关的党委、政府领导人均到场讲话,宣传开展体育运动的目的意义,并给优胜者发奖。毛泽东、朱德、董必武、王稼祥、邓小平、陈丕显、邓发、张爱萍等领导都出席过运动会。
  1932年5月31日至6月1日,福建省少先队大检阅在长汀举行,朱德亲自担任检阅总指挥,福建省党政军各机关代表都在会上讲话。1933年4月1日,闽粤赣三省儿童团总检阅在江西瑞金叶坪举行,中央儿童局书记曾镜冰、中央少先队总队长张爱萍、苏区中央负责人博古都到会讲话。检阅结束后,中央政府、少共中央和中央儿童局邀请比赛的获胜者上杭、汀州、兴国代表队吃饭。毛泽东亲自接见,并发表讲话,他高兴地摸着孩子们的头,连声称赞真行!真行!又认真地询问代表:每队有多少人?最大的几岁?哪个是兴国人?哪个是才溪人?哪个是汀州人?并嘱咐大家把吃不完的菜带回去。这次检阅,上杭县代表队荣获第1名,每人得奖一套衣服、一顶帽子、一顶斗笠。他们回到福建省政府所在地时,又受到政府的热情招待。
  苏区体育竞赛的筹备工作严肃、认真。多数运动会都先成立筹备委员会,由领导人亲自担任筹委会的负责人。如1932年,福建省第1次游艺体育运动会举行前一个月,汀州市委就召开筹备大会。国家保卫局长亲自指导,省委宣传部长李明光,省民政局长李德三、副局长廖云光,省工会主席陈日升,汀州市委书记罗圻然等,都参加了筹委会,并对运动会的场地、比赛项目、所需经费、评比方法,代表人数、宿舍、伙食、奖品等具体事宜作了详细研究和周密安排。5月1日,运动会开幕,会场设在长汀县南寨广场,布置庄严、大方,横幅是“福建省第一次游艺体育运动会”,对联是“检阅工农强壮体格”,“发展赤色体育运动”。国家保卫局长邓发、省委代书记罗明、省苏维埃主席张鼎丞等领导人出席了开幕式。邓发参加比赛,并获长跑第1名。运动会开得圆满成功。龙岩县龙池区苏维埃政府在举行区运动会前,也召开过两次筹委会,领导同志亲自参加。讨论决定了5件事:一是建立运动会的办事机构,设11个股(经济、评判、招待、纠察、印刷、发令、文书、编制、购置、卫生、宣传)和一个维持队,各股(队)都指定有股(队)长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二是比赛决议案和比赛项目,总的设田径和游戏操两大类;三是奖品,决定用25元(大洋)购买奖品;四是报名的时间和地点;五是制定开除比赛条章,规定凡甲组混入乙组者、径赛越轨者、下预备令先走3次者、田赛3次越线者、其他犯规者,都得开除出场。由于组织领导工作做得好,运动会进行顺利,运动员情绪高涨,秩序井然。
  竞赛时间:少先队联合检阅多定于“五一”劳动节,儿童团单独检阅多定于“四一”儿童节,省、县、区运动会多定于“五一”、“七一”、“八一”、十月革命节以及“三.一八”、“五卅”、“九二”、“九.一八”等节日或纪念日举行。苏区体育竞赛一般都是层层选拔,逐级参加,下一级的同类比赛均相应提前,以便选拔和集训。
  由于革命战争和苏区建设的需要,地方系统运动会或大检阅的内容,一般都较多,不但举行体育项目的竞赛,往往还同时举行政治测验、军事演习、游戏和文艺表演。内容间的比重,视参赛对象而异,也有的运动会,只进行体育项目的竞赛。
  儿童团大检阅,多以体育、游戏和文艺为主,结合进行简易的政治测验和队列操练。总的内容有:团体操、徒手运动、跳高、跳远、100米赛跑、各种游戏、唱歌、表情歌舞、正步走、常步走、政治测验等项。有的检阅,因客观条件限制,设项较少。如1931年“三.一八”永定县儿童团会操检阅,就只设集体操演、跳高、跳远、算术赛跑、野外演习5项。
  少先队检阅和学校运动会,设立项目较多,政治测验和军事操练的比重相对增加。计有:团体操、赛跑、武术、步法、举枪、劈刀、刺杀、队列、野外演习、通电话、政治测验等。有的学校运动会为推动文化学习,还加赛文化知识。如1933年6月,上杭县太拔区学校运动会竞赛项目,既有徒手操、跳高、跳远、赛跑、武装竞走、三人四足竞走、击球竞走、游戏、政治测验、政治问答、法令、社会进化史、共产主义知识等内容,又有算术、美术、识字考试,并评比团体总分。
  区以上运动会,侧重于体育项目比赛。如1930年龙岩县龙池区运动大会,除进行军事项目比赛外,还有田赛、径赛、游戏操和武术比赛。
  省以上运动会,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体育方面,除田径外,增加了篮球、足球、乒乓球比赛。例如1933年“八一”在长汀举行的“福建全省赤色体育运动大会”,竞赛内容,军体方面有实弹射击、抛手榴弹、越过障碍、刺枪、劈刀、团体操;田赛有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球、铁饼;径赛有高低栏、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还有青年的50米跑、100米跑,儿童的跳高、跳远、50米跑,妇女的50米跑等;球类方面有篮球、足球和乒乓球。参加比赛者,有省苏维埃一级机关和省军区的选手,有上杭、武平、新泉、宁化、汀东各县的运动员,还有中央派来的国家保卫局和红军学校的球队。由于省级比赛安排科学,一般都是白天赛体育,晚上比文艺,既紧张热烈,又生动活泼,深受根据地军民的欢迎。
  食宿费用,一般由运动员自行解决。如参加1932年5月初武平县少先队体育总检阅的代表是“无床睡地板,无房住帐蓬”,伙食问题由县委、县苏维埃发动群众捐米送菜来解决。参加1932年“五卅”福建全省少先队总检阅的上杭县代表是各人自带米、菜,几人合带一条被子。参加1933年“四一”儿童节闽粤赣苏区儿童团总检阅的上杭县代表队,出发前,自带米、菜和棉被在祠堂集训30多天;到达比赛地点后,一行42人,36人参加比赛,2人负责领队和指挥,其余4人担任炊事员,为代表队煮饭烧菜。在经济条件较好时期,有的地方政府也为代表队出伙食费。如1930年9月2日,永定县举行少先队总检阅时,溪南区代表队的伙食费就是各乡苏维埃负责的。
  代表队的服装,根据竞赛的规格而定。一般县以下的竞赛,代表们均着便装。省、中央一级的竞赛,由县苏维埃发给统一服装。如1932年“五卅”福建全省少先队总检阅时,上杭县苏维埃就发给参加检阅的每位代表一套服装,男的发灰色的短袖衫和短裤,女的发红条的短袖衫、短裤,另外,男女代表每人一双水红色长袜。1933年“四一”闽粤赣苏区儿童团总检阅时,上杭县苏维埃发给代表的则是每人一套有花纹、镶红布边的服装。有的地方,县一级检阅也发服装,但须每位代表自付一部分经费。如1930年9月2日,永定县举行少先队总检阅时,溪南区区队部支、中队长联席会议决定:出席的队员每人做衫裤一套,帽子一顶,钱由每个队员自己负责一元半,其余由各乡苏维埃负责。
  每次体育竞赛结束时,举办单位都对获胜者颁发奖品,以资鼓励。奖品种类繁多,主要可分四类:第一类是奖旗,第二类是生活用品,第三类是学习用品,第四类是自制物品。
  第一类奖品主要奖给集体,第二、三、四类奖品则奖给个人。奖旗多数为三角形的,少数也有长方形的。生活用品主要是毛巾、雨伞、衣服、帽子、斗笠、口杯、挎包、布草鞋、背心等。学习用品主要是铅笔、本子、信笺、钢笔、方格纸、英文本、书夹等。自制物品主要是“列宁青年”的横采、国际旗、银牌、铜牌、布五星、各种奖章等。奖品来源:一是发动群众捐献,二是上级机关赠送,三是运动会支款购买。个别地方有不发奖品而发奖金的,但奖金只发给单位,不发给个人。如1930年至1931年间,上杭县的运动会就只发奖金。一等奖20多元,二等奖10多元,均发给获胜者所在的区政府。
  二、军队系统竞赛
  军队系统的体育竞赛,一般定于十月革命节或“八一”节举行。如1933年11月7日福建军区举行的十月革命节运动大会、1934年8月1日红一方面军举行的体育运动会。但也有为庆祝战斗胜利,结合庆功祝捷而举行的体育竞赛。如:1932年5月,红军为欢庆漳州战役的辉煌胜利,在长汀举行的“红五月运动会1933年6月,为庆祝红十二军在武平永平寨战役中打了大胜仗,俘敌千余,在上杭旧县石圳潭举行的福建军区体育运动大会;1934年9月1~3日,红军在连城温坊打了大胜仗(1日深夜至2日凌晨,歼敌李玉堂第三师第八旅两个团,俘敌千余人;3日,又粉碎敌军第三师和第九师的进犯,再俘敌两千余人,军威大振),为欢庆胜利,9月4日,红军独立二十四师在温坊举行了全师“青年运动会”。
  为了革命战争的需要,党和红军领导高度重视体育竞赛,赋予它以多种功能。如福建军区在积极筹备举办十月革命节运动大会期间,就号召全军区红军和地方武装报名参加比赛,“锻炼我们红色军人健康的身体,提高军事技术,适合于目前战争的需要”;福建军区在“六一六”运动会总结中,又指出:“这次比赛,是猛烈地提高了全体红色战士的学习精神,特别是激发了地方武装的比赛热情,更加对实际的军事技术学习的认识,打击了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与报复主义”。红军独立二十四师在《温坊胜利的一个运动会》报道中,一开头便写道:“温坊战斗胜利后,在继续消灭敌人的任务下,举行了全师青年运动会,来庆祝我们的胜利,并追悼我们牺牲的英雄。这个运动会除一般的军事政治体育比赛与游艺外,其特点还在于一天中完全把青年部队重新组织完善(因有部分负伤),一天中完全把武器搞得非常干净”。
  军队系统体育运动会的内容相当丰富。军体方面,除常见项目外,增加了富有实战意义的竞赛内容,如武装爬山抢山头、武装泅渡抢滩头、蒙上眼睛拆装武器、医务人员背药箱赛跑、抬担架赛跑、炊事员背行军锅赛跑、战士跨越障碍赛跑,等等。1933年“六一六”举行的福建军区体育运动大会设置项目更全面。军事方面有:劈刀、刺枪、着装、武器检查、目测距离、抢山头、实弹射击。政治方面有:政治测验、政治讲演、墙报、唱歌、政治游戏。球类方面有:足球、篮球、乒乓球。田径方面有:跳高、跳远、撑竿跳、跨越障碍物(壕沟、独木桥、石城墙、木墙),赛跑(200米、400米、1000米)以及翻杠子等。
  参加军队系统竞赛的对象也很广泛,既有官兵同场,又有军民并肩,还有超出“省”范围的代表。从而,大大密切了官兵之间、军民之间、上下级之间、兄弟部队之间的革命感情,并达到互相勉励、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如1932年5月4日,红军在汀州举行红五月运动会,其中有篮球比赛,朱德总司令参加甲队,董振堂军长参加乙队,宋裕和同志担任裁判。比赛结果甲队获胜。最后,宋裕和同志宣布:今天篮球赛精彩,晚餐增加一个菜——葱花拌豆腐,作为对优胜者的慰劳。全场掌声四起,经久不息。又如1933年“六一六”正式开幕的福建军区体育运动大会,参赛者不仅有福建军区直属队、随营学校官兵,有红十二军一〇〇团、一〇一团,还有竞赛所在地上杭县的才溪、旧县、官庄、水浦、城郊、红坊等区的地方武装、少先队和儿童团的代表。
  运动会闭幕时,照例要给奖。奖品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是省县两级各团体及军区赠送的;一是工农群众慰劳的。福建军区运动会闭幕给奖的做法,别具一格。给奖前他们宣布把上述两类奖品当场先赠送给新编三师参加十二军的新战士,每人军帽一顶、布草鞋一双、雨伞一A3、面巾一条。其余多的奖品,再分给各优胜的同志。顿时,全场掌声雷动,新三师来的同志非常高兴,新老战士之间的阶级友爱与团结更加亲密了。
  为了搞好地方和军队系统的田径和各项球类的竞赛,竞赛的参加者都按照《各种赤色体育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这本规则一开头就明确指出编印的目的是“为要加紧对少先队的赤色体育,以应他们青年工农的特殊要求,使他们拥有健全雄壮的身体,造就健强的铁的红军,准备时时刻刻能参加到前线去,配合英勇的红军作战,养成坚忍耐劳顽强性,以期达到每个队员,对革命所担负的政治紧急任务”。规则的内容:(1)各地场地、器材的设计和制作规格。计有:体育运动场(400米田径场)设计、篮球场设计、足球场设计、网球场设计、排球(队球)场设计、乒乓球桌设计,跳远、跳高及撑竿跳高场设计,铁饼、铁球、标枪制作等,并附有各自的设计和制作的图解。(2)各种球赛规则。计有《网球规则》、《足球规则》、《排球规则》、《乒乓球(台球)规则》、《篮球规则》。(3)《田径规则》。
  (以上各种场地、器材设计制作的具体规格图解和各种球类规则的详细内容从略)。
  随着《体育规则》的颁布和执行,福建苏区体育竞赛逐步正规化。但由于当时处在革命战争环境,根据地条件差,一些竞赛在场地、器材上只能因地制宜,因陋就简,难免给全面、准确地执行规则带来一定困难。
  第三节 体育设施
  受苏区所处地理条件的限制,当地历史上就缺乏体育设施;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反动派又对各革命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造成了苏区财政的困难;加上战火纷飞,红军部队南征北战,驻地不固定,故难以建成固定性和正规化的体育设施。
  为了解决缺乏体育设施同经常的身体锻炼和频繁的体育竞赛之间的矛盾,苏区政府和红军部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场地
  如宁化县莲岗中学(现宁化一中)门口大操场、龙岩县城关中山公园体育场、长汀县城关南寨广场、汀东县苏维埃门口大草坪等原有场地,经过修缮充实后,不但可供平时训练,而且可以举行全省性的体育竞赛和检阅。莲岗中学大操场还成为驻宁化红军进行军事训练和体育比赛的基地。
  宁化县城关小溪边的火烧坪(现宁化城关灯光球场),曾是一片废墟,经过军民合力施工,很快就建成一个拥有足球场、沙坑、木马、秋千、浪桥、天桥等设施的体育活动中心。在这个活动中心里,朱德作过报告,彭德怀踢过足球,驻扎宁化的红军进行过跳高、跳远、赛跑和天桥、浪桥练习,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师生举行过体育比赛和有关活动。上杭县旧县石圳潭有一片长约300米的河坝,经过军民共同修整,建成一座400米的田径场。1933年6月16~19日福建省军区体育运动大会就是在这座田径场上举行的。
  二、器材
  山区木、竹、石资源十分丰富,军民中能工巧匠又多,只要有图样、规格,凡是以木、竹、石为主要材料的体育器材,如足球门,篮、排球架,跳高、跳远、撑竿跳高、跨栏用具,障碍物、单杠、标枪杆、手榴弹柄、木哑铃、弓箭、乒乓球桌、乒乓球板、举重石担;以及少量用铁的器材和配件,如铁球、篮球圈、标枪头、手榴弹、铁饼投掷圈等,都能得心应手,制作使用。这批“苏区制造”的体育用品,给根据地军民平时锻炼和开展竞赛提供很大方便。对一部分必用又难以自制的器材,如球类、计时器等,则通过集资购买的办法来解决。
  县以下单位购买必要体育用品的资金,多采取自筹。自筹途径主要有二:一是利用工会、农会会员的会金;二是集体募捐。有的地方还开展“儿童团员每人捐献一枚铜板运动”添置本团活动器材。
  第四节 体育组织
  苏区的体育组织,除武术等民间团体外,主要是俱乐部和福建省赤色体育会分会。其中,俱乐部所起的组织保证作用最大。
  倶乐部是广大工农群众进行自我教育,集体娱乐、学习、交换经验和学识,以“发扬革命情绪,赞助苏维埃革命战争,从事于文化革命为目的”的苏维埃社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规定:“俱乐部的一切工作都应当是为着动员群众来响应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每一号召的,都应当是为着革命战争,为着反对封建及资产阶级意识而战斗的”,“凡是苏维埃公民,都得加入他所在地方的某一俱乐部”。
  早在1929年12月,共青团闽西特委召开第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时,就发出号召:“每乡要设一俱乐部”,“一区要有比较大规模的俱乐部”。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也对俱乐部的设立正式作出决议:各区、乡应尽可能开办阅报社、倶乐部”、“军中要设立倶乐部,以便士兵娱乐”。此后,建立俱乐部便作为政府的一种法令,在各地贯彻实施。苏维埃政府通过俱乐部,领导城乡人民和军队开展政治、文化学习和体育、游艺活动。
  1933年以后,随着《俱乐部的组织和工作纲要》、《俱乐部纲要》等文件的传达贯彻,俱乐部不但在数量上迅速扩大,而且在质量上也明显提高,每一级政府机关、每一个大的工广企业、每一个地方工会,每一个区、乡、村,以及军队内部都先后建立起自己的俱乐部。1930年底,龙岩县龙池一个区就创建了11个俱乐部。1933年冬,永定虎岗乡分上乡和下乡,共12个村子,每乡、村各建一个俱乐部,共14个俱乐部。每个村倶乐部3人负责,乡倶乐部10多人负责,负责人都是大家选举出来的。至1934年1月,江西、福建、粤赣三省已有俱乐部1656个,工作人员49668人。
  俱乐部的组织形式,根据各地不同条件和群众需要分为复杂的和简单的两种。高级政府机关、群众团体或国家企业物质条件较好,人们的文化程度也较高,多建立组织复杂的俱乐部;而乡、村两级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一般只建立组织简单的倶乐部。
  组织复杂的俱乐部,下设运动、游艺、集会、出版、展览5个委员会。运动委员会的任务是:“为着健全群众身体,发展群众勇敢精神而计划建设指导各项运动,并保管、购置、募集各项运动用具”,组织领导群众开展“普通操、器械操、拳术、球术、田径赛、劈刺、竞争
  游戏”等项运动。
  组织简单的俱乐部,只设演讲、游艺、文化3个股。游艺股的任务是“组织各种体育游艺的竞赛”,并强调在“最偏僻的地方,可以组织踢毽子、放风筝,或赛跑、跳远等简易运动的竞赛”。
  省、县两级工会,在执委会之下,设宣传、组织、青工、女工、经济等部和秘书处。俱乐部作为单独的一个科,受宣传部领导,开展工人的文体活动。
  红军部队,团以下单位成立士兵委员会。团营士兵委员会设娱乐科,连士兵委员会设娱乐委员。他们的任务是:“办理士兵正当娱乐,如组织倶乐部、同乐会、赛跑、唱歌、游戏、跳舞、化装、讲演、拳术、足球等”。后来,红军中的俱乐部改为以师为单位设立,连队则设立列宁室。俱乐部下设文化、体育、墙报、艺术、晚会5个委员会。体育委员会领导全师体育工作。列宁室下设青年、墙报、识字、体育、游艺5个组。体育组下又设球类、劈刺、田径、武术4股,分管各项体育活动。俱乐部主任由师政治部委任,列宁室则由师倶乐部和连政治委员负责领导。
  列宁小学,在学生会之下,设检察、文化、劳作、协助消盲委员。文化委员为儿童俱乐部的当然主任,负责儿童俱乐部的工作。儿童俱乐部设有游艺、墙报、运动、集会、社会工作5个组,在成人俱乐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其中运动组的任务是带领儿童开展吊棒、吊梯、吊绳、秋千、滑梯、浪板等类器械运动,以及徒手操,棍棒操和各种竞争游戏。
  在广泛建立城乡和军内各级各类俱乐部的基础上,为了加速苏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组织领导,1933年4月9日,团苏区中央局通过《青年实话》首先发出关于组织全国赤色体育会的倡议。认为:“一切运动和体育组织,在政治上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中立的,在帝国主义国民党统治下,体育与运动是他们奴役青年的一个工具;在苏维埃区域里,我们工农劳苦青年群众,为的能在体格上适合阶级斗争的需要,应该有一种集团的精神和健康的身体”,因此,应“立刻组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赤色体育会”。并表示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境内的各个赤色体育组织、革命机关团体以及各学校、公民一律欢迎加入赤色体育会”。这一倡议,立即得到苏区党、政、各团体领导博古、洛甫、杨尚昆、曾镜冰、张爱萍、任弼时及少先队中央总队部、苏区中央儿童局、中共闽粤赣省委、少共闽粤赣省委等13个单位的支持,紧接着各地积极响应,报名入会,并筹备组织分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1933年6月3日,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运动会上,赤色体育会正式宣告成立。同年8月4日,福建省举行全省赤色体育运动大会,会上,福建省赤色体育会分会宣告成立。
  附 赣东北省闽北苏区体育
  1930年至1934年,闽北苏区所属的崇安、浦城、建阳、建瓯、邵武、光泽、政和、松溪和江西省的上饶、铅山等县均归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管辖。崇安县是这片苏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许多大规模的军事体育训练和比赛都在崇安举行。为适应活动需要,崇安县苏维埃在吴家山开辟“红场”,作为红军、赤卫队练兵和军民开展体育活动的场所。1931年11月,闽北苏维埃政府和中共闽北分区委员会也在大安街对面的山脚下,利用冬季休耕的农田,兴建了一座可容纳万人活动的临时体育场。1932年,闽北苏维埃政府在大安建立了名叫“大操场”的机构,专门负责闽北苏区体育工作。
  闽北苏区党政军领导十分重视军事体育活动的开展,1931年12月,为纪念闽北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和广州暴动四周年,崇安军民冒雪举行了火炬长跑(当时称提灯游行)。1932年5月,闽北苏区政府在大安召开全区体育运动大会,各县选派来的青年团、少先队、工会、妇女等方面的选手2000多人参加操练、跳高、跳远、拔河、爬山等项目的竞赛,党政军领导给优胜者颁发了奖品。1932年11月,闽北苏区又在大安举办秋季运动会。
  1933年,苏区中央局发出了“提高军事技术”和“体育军事化”的号召,体育为战争服务的特点表现尤为突出,被作为军事训练的重要内容,当时红军各部队、赤卫队普通进行了军事体育训练。1933年5月9日,崇安县苏维埃政府在红场举行了全县赤色少先队比赛,经各区乡选拔出来的500余名青少年选手,身背先锋刀,肩扛红缨枪,汇集崇安县城参加刀术、枪术、投弹、赛跑、跳高、跳远和操练7项竞赛。同年5月30日,中共闽北分区委员会在红场举办了夏季运动会。1934年8月17日,闽北军分区政治部直属单位(荣军调养所、红色医院、兵工厂、教导队、司令部、无线电组、保卫局)举办军事体育竞赛,无线电组获第1名,红色医院成绩最差。这一时期,由闽北苏维埃总工会和崇安县苏维埃总工会分别在大安和崇安县城举行的运动会竞赛项目还有武术、投弹、射击、武装泅渡、负重赛跑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除部队战士外,以崇安县青少年为多。外县有的青少年也步行前往参加比赛。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体育志

《福建省志·体育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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