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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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93
颗粒名称: 一、大事年表
分类号: K296.5
页数: 15
页码: 222-2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95年2005年司法行政大事年表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司法行政 大事年表

内容

1995年
  1月13日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关工委主任程序,原省人大常委副主任、省关工委顾问肖健等关工委视察团一行32人,到少管所看望失足少年。
  4月15日司法部监察局局长张厚模到福州监狱检查《监狱法》学习贯彻情况。
  5月10日由最髙法院副院长王景荣、省高院副院长何晓芳率领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代表团一行10人,视察少年管教所。
  5月19日漳州劳教所“漳州立新学校”挂牌成立。
  5月2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兆枢,省政协常委、司法厅原厅长陈振亮等领导为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投产剪彩点火。
  5月根据司法部的部署,省司法厅将律师使用的《律师工作执照》统一换发为新样式的《律师执业证》。
  7月26日三明劳教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福建省优秀劳动教养学校”。
  8月27日上午,漳州劳教所4名外省籍的劳教人员结伙冲出门岗,经所民警追捕,于当天中午12时前全部追回。
  8月30日省监狱局主办的《福建新生报.治安综合治理版》发刊。
  9月15日省政府授予省监狱局副局长周海清“革命烈士”称号,大会在省监狱局举行。司法厅厅长洪进宝向烈士遗属颁发革命烈士证书。
  9月19日潘心城副省长主持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劳教单位经费问题。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劳教单位“人员爆满、经费紧张”的情况汇报,并研究了解决办法。
  12月29日省监狱系统《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知识竞赛决赛举行。省高院、武警总队、公安厅、司法厅、安全厅、民政厅等单位的领导观摩了决赛现场。宁化监狱代表队获得一等奖,罪犯收押中心、闽西监狱代表队获得二等奖,清流、武夷山监狱代表队获得三等奖。
  是年省司法厅根据《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了《福建省司法厅公证员工作执照注册管理办法》,第一次对全省公证员实施年度注册和颁发公证员工作执照的管理。
  是年全省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开始办理提存公证。
  是年省监狱警官学校更名为福建省警官学校,并通过了中专学校合格评估。
  1996年
  1月2日厅劳教局增设法制科和监察室。
  1月根据省高院和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具体规定》,全省各公证处依法出具强制执行公证。
  2月13日省女子劳教所被司法部命名为“司法部优秀劳动教养学校”。
  2月福建省首家法律援助中心——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
  3月14日南平劳教所3名劳教人员集体逃跑,其中2人被追回。
  3月省普法办与省经济广播电台联合举办《法制经纬》专题节目,着重宣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同广大干部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常识,并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回答听众有关法律难点、疑难问题。该专题节目从3月份开始,每周星期三的11点至12点播送。
  4月18日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灵到省女子劳教所视察。
  5月14日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监狱学会会长金鉴视察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
  5月16日司法部劳教局孟庆辰局长到省女子劳教所视察。
  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李振华检察员到省女子劳教所视察。
  5月省司法厅发出了《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贯彻省委部署参加“严打”斗争的通知》,全省9个地(市)和部分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严打”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法宣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调动宣传工具,开展“严打”宣传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照省委部署,围绕“严打”斗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月2日省政府举办法制讲座,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行政处罚法》起草成员应松年教授来讲授该法主要内容。参加讲座的有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的主要领导约200多人。
  6月3日省委发出《关于调整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为:省委副书记何少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峻、省政府副省长童万亨、省司法厅厅长洪进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逸清。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省司法厅。
  6月10日全国“新生之路”基金捐赠仪式在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举行。省委副书记林兆枢,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金能筹,司法厅厅长洪进宝等参加捐赠仪式。在捐赠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孙起孟、中国“温暖工程”促进会、省劳动厅及宗教团体共捐赠22.3万元,资助该校办学。
  6月12日省委书记贾庆林,省长陈明义,省委副书记林兆枢,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赵学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省委常委、秘书长黄瑞霖,副省长童万亨等率领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计委、财政厅、编委、公安厅、检察院等有关部门领导,视察榕城、女子监狱。
  6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委政法委关于“严打”斗争中全省监狱押犯爆满情况的汇报,并就监狱建设亟需解决的问题做出决定,安排监狱系统专项经费1900万元。
  6月30—3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洪进宝关于福建省普法工作的汇报,审议修改并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6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三五”普法工作。
  7月10—11日省委宣传部与省司法厅联合在福州召开全省普法工作暨“双先”表彰会议,省委副书记何少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峻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对在“二五”普法工作中做出成绩的114个先进单位和214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8月9日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在拆除劳教所西侧围墙过程中,突然发生围墙倒塌,造成劳教人员死亡5人、重伤5人、轻伤9人的重大伤亡事故。
  8月28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敬业爱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福州市举行。省委宣传部、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领导、司法厅党组成员及厅直机关、福州地区各监狱民警代表与会。会议报告了闽侯监狱李成健'、建新医院唐金铁、武夷山监狱彭萍的先进事迹。
  11月1一3日全省人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在闽侯县举行,省委副书记何少川作了讲话。
  11月9一15日全国监狱系统警官学校教育评估培训班暨全国监狱系统警官学校协作会首届年会在福建省警官学校举行。
  11月25日省高院与省监狱局在福州联合召开全省减刑、假释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两厅两院”联合发出的《关于依法对部分罪犯实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通知》精神。
  12月福建省设立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
  是年福州市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地市级的人民调解员协会,选举产生由37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
  1997年
  1月31日副省长潘心城到少年管教所慰问民警,看望少年服刑人员,并代表福建华兴青少年奖励基金理事会赠送了音响和彩色电视机等。
  3月31日司法部监狱局副局长张金桑到莆田监狱指导工作,对莆田监狱工作给予肯定,要求莆田监狱发挥地理优势,大力发展监狱经济。
  3月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重新颁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停止执行1991年的《律师收费规定》,按新《办法》收费。
  4月21日中午,闽西监狱罪犯修志兵、方金良杀害基建大队施工队队长黄某珍,夺走摩托车脱逃。下午2时许,两犯在漳平被抓获。
  5月20—21日司法部刘飏副部长视察省警官学校、省女子监狱和省女子劳教所,并为省女子监狱题词:“二次创业结硕果,战略转移谱新篇。”
  7月23—30日省法宣办受省委政法委委托,组织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实践团赴福州市、宁德地区、厦门市开展“人民送我学法律、我学法律为人民”普法和社会实践活动。
  8月8日省委副书记、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组长何少川主持召开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峻、副省长童万亨及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同意增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范世攀同志为省法宣办副主任。
  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王文元副检察长到省女子劳教所视察,对该所的管理表示赞许。
  8月28—29日全省学法用法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在福州召开。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副书记何少川,副组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逸清,副组长、省司法厅厅长洪进宝,小组成员及各地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省直有关厅(局)分管普法依法治理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9月19日省委办、省政府办下发《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意见〉的通知》。
  10月28—11月7日省法宣办依照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指示,组织依法治省考察团赴山东、河南、安徽三省考察学习,并到当地依法治理示范点进行调查研究。
  
  10月28日一11月8日部分省人大常委前往清流、宁化、闽西、龙岩、泉州和甫田监狱视察。对监狱工作提出“要明确指导思想、强化管理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的要求。
  11月30日一12月2日全国部分省(市、区)监狱局局长座谈会在厦门市召开。黑龙江、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四川、山西、湖北、广西、上海、安徽、福建等12个省(市、区)监狱局局长参加会议。福建省的代表在会上做典型发言。
  12月3—4日司法部监狱局局长杜中兴视察泉州、女子监狱和警官学校。对监狱工作提出“加强班子建设,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扬长避短发展经济,重视监管改造,软硬件结合和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等要求。
  12月19日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同意组建厦门、福清监狱。
  是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福建省对公务员担任兼职律师的现象进行清理。
  是年福建省警官学校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
  1998年
  1月省司法厅参照社会律师的做法,对在法律援助机构中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予以审核颁发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证。持有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证的人员统称为法律援助律师。
  2月4日成立福建省依法治省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林兆枢任组长。
  2月24日下午由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党工委、省司法厅联合举办《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报告会,邀请原宁夏大学校长吴家踏教授主讲。省委常委黄瑞霖、黄松禄以及省五套班子领导、百余名省直机关厅级干部参加了讲座。讲座由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保明主持。
  2月27日省委召开第一次依法治省筹备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林兆枢,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峻,副省长丘广钟,省政协副主席陈增光,省高院院长陈旭,省检察院检察长鲍绍坤以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对依法治省调研及筹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省级各单位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切实把依法治省的各项筹备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月24日团省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8个厅局联合在福州召开全省城市社区“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工作现场推进会。来自全省37个县(市、区)团委书记、公安局负责同志80余名代表观摩了马尾区“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基地。
  4月9日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电视台联合举办《国旗法知识电视大奖赛》,以此推动《国旗法》的普及实施,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4月1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到省女子劳教所视察。
  4月21日省委召开第二次依法治省筹备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林兆枢,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院、省检察院以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黄松禄同志主持。会上,各有关单位就2月27日第一次筹备会后,开展工作,落实任务的情况,特别是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作了认真的发言,会议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布置。
  5月7—9日以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金能筹为团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民进主委林逸,省工商联会长李祖可,省九三学社主委陈家骅等为副团长,省民革、民盟、民进、农工、民建、致公、台盟、九三学社等8个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负责人组成的工作考察团,到泉州、莆田、女子监狱考察指导工作。
  6月1日省委召开第三次依法治省筹备工作会议。省领导陈明义、黄松禄、黄瑞霖、宋峻、丘广钟、陈增光及省直各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省直有关单位领导关于省委依法治省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6月28日省委六届八次全会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8月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8月3日,省委成立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厅;9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依法行政的规划》。
  9月22日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
  9月省司法厅、物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省内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结构性调整,此标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
  12月14日省司法厅下发《关于成立厅法律服务专用电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成立了法律服务专用电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2月23日省司法厅下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设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实施方案》,此后,全省各地陆续开通尾数为“148”的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12月29日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发生7名劳教人员群体性斗殴致1人死亡的事件。
  是年《福建律师》取得内部刊物准印证号。
  1999年
  1月7日省委副书记林兆枢到厦门劳教所慰问民警并检查指导工作。
  3月4日省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省政协法制委副主任孙新峰、李联明,省妇联主席王美香,省民盟副主委陈美光到女子监狱慰问女民警。
  3月6日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大众话题评说”栏目在黄金时段现场播出“148”法律专用电话的开设情况,省司法厅陈保明厅长作为嘉宾到直播间向社会宣传“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服务宗旨和服务内容。
  3月30日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
  6月15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黄松禄主持召开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会议专题研究全省学法用法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筹备工作情况。
  7月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获得髙职教育资格,同年开始举办高职专科教育,设有法律专业。
  8月19日副省长丘广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省强制戒毒劳教所进行调研。丘广钟一行视察了戒毒人员的生活环境,鼓励戒毒人员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还就加强戒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7—8日福建省第二届劳教人员文艺汇演在福州举行。
  10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中华职教社主任林强,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郭孟喻视察中华曙光职业学校。
  11月18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依法治省工作检查组全体成员会议。
  11月24日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张斌生、李家宝、杨春波、陈建生、陈慧珠、袁启彤、黄文麟视察甫田监狱,对甫田监狱工作予以肯定,希望全省监狱的设施都要达到莆田监狱的水平。
  11月在省直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执业督察员制度,督察员由省司法厅任免和发证,每届任期为三年。
  12月17—22日司法部肖建章副部长和国家及福建省禁毒委员会调研组的部分领导到省女子劳教所、武夷山监狱、厦门劳教所视察并指导工作。
  12月30日福建司法学校经省教育委员会评估,确认为合格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是年持有律师资格的特邀律师,在当年注册时一律转为专职律师;对于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生效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并领取特邀律师执业证,且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律师执业活动的继续予以注册直至2001年。
  2000年
  1月26—29日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政治部副主任刘和平等领导视察厦门监狱、泉州监狱、省女子劳教所、省法律援助中心。28日下午,段副部长视察省监狱局机关并召开座谈会。
  2月18日省委、省政府将开通“96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列入200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15件实事的项目之一。
  2月21日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陈明义主持召开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了《福建省2000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并就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3月3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带领省委政法委、省政协、省妇联“三八”慰问团到省女子劳教所组织开展法律、心理咨询、义诊等活动。泉州地区有关领导及师大教育系师生也分别到省女子劳教所开展帮教活动。
  3月5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省政协副主席陈增光、省妇联主席王美香率领联合慰问团到省女子劳教所慰问民警。
  3月6日省物价局、司法厅印发《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律师服务收费方式实行计件收费、按标的比例收费、计时收费或协议收费。同时,明确规定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性标准。
  3月27日副省长汪毅夫到武夷山监狱视察,他强调:要加快步伐,强化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3月全省律师执业督察员制度正式建立。
  5月17—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九龙、委员杨英昌一行来福建省开展“三五”普法依法治理调研。视察了鼓楼区水部街道和省女子监狱。
  5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强、省人大法制委主任毕振东、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王荆璞、省妇联主席王美香等20余人到少年管教所慰问民警。林强对少管所提出了要多教育、多管教、多感化等工作要求。
  6月13日上午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龙岩市市长袁荣祥、省武警总队总队长薛国强到闽西监狱视察工作。
  7月17日三明市三元区西际村被定为全国首批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单位,并在全国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
  10月24—28日司法部劳教局组织的“教育转化邪教类劳教人员帮教团”一行6人,对福建省“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帮助。
  10月25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成立福建省少年教养管理所。
  10月福建省“148”指挥中心经省编办批准设立。
  11月13日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司法部党组成员岳宣义和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泽君视察厦门监狱。
  11月16日省司法厅同意省司法厅劳教局整体收购福州起重设备厂和福州消防机械厂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用于建设福建省少年教养管理所。
  11月18—19日全省监狱系统共436名民警参加全国监狱民警基本素质教育基础知识考试,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福建法制报》、厦门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到现场进行报道。
  12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枢等9名全国人大代表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峻等5名省人大代表到闽西监狱视察。代表们希望监狱民警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监进程。
  12月28日为解决宁德市公安机关送教难的问题,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宁德市的蕉城区、福鼎市、福安市、柘荣县、霞浦县、寿宁县收容的劳教人员送福州劳教所执行;周宁县、屏南县、古田县收容的劳教人员送南平劳教所执行。
  12月28日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全省“法轮功”劳教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男性,送省强制戒毒劳教所执行;女性,送省女子劳教所执行。是年全省各设区市相继建立了召开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
  是年宁德地区撤地建市,宁德地区司法局改称宁德市司法局。
  是年省警官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1年
  1月1日起省内各公证处对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三类公证书推行使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
  2月省妇联、省司法厅开展以保障和维护广大妇女婚姻家庭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巾帼爱心”帮教活动,活动内容有慰问女干警、送法进高墙、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
  3月2日省、市近50家单位联合在福州五一广场举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纪念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10周年。省司法厅现场发放《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患惩治邪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等普法书籍800余册。省委副书记卢展工亲临省司法厅宣传点视察指导。
  3月7日省委副书记卢展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平一行到女子监狱、仓山监狱、省监狱局机关、省女子劳教所视察,卢展工就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3月27日省司法厅、团省委、公安厅、劳动厅、建设厅、计生委、工商局、省综治办等8家单位联合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表彰暨推进会。
  4月25—28日司法部监狱局局长杜中兴先后到建阳、武夷山、厦门监狱检查指导工作。他强调: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队伍素质,建好示范监狱。
  5月11日省长习近平、副省长丘广钟率领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计委、财政厅等单位的领导视察女子监狱、仓山监狱、省女子劳教所,并与部分“法轮功”劳教人员进行座谈。
  5月22日为具体组织、协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严打”整治法制宣传工作,省司法厅编写下发《全省“严打”整治宣传提纲》。
  6月厦门市劳教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优秀劳动教养学校”。
  7月16日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到仓山监狱考察,他强调:要突出抓好监狱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监狱各项工作不断创新。
  7月19日省委书记宋德福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省司法厅厅长陈保明向常委会汇报了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并就《“四五”普法规划(草案)》作了说明。宋德福书记和习近平省长在听完汇报后,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同意普法经费由人均1角增加至2角。
  7月省律师协会成立省直分会,负责省直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
  8月7—8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福州召开全省“三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会议表彰了福州市鼓楼区等16个先进县(市、区)、南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8个先进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条法处等92个先进单位和宁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翁惠文等227个先进个人。省委副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卢展工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在会上作了讲话。
  10月1日是日起,省内各公证处不再办理《军官转业证书》及《转业军人证书》公证。
  10月3日福州劳教所4名劳教人员集体逃跑。厅、局领导坐镇该所督促追逃。10月4日追回2人,5日追回1人。
  11月7—12日司法部原副部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张秀夫视察福建省的监狱工作。提出了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树立崇高的监狱建设目标,依法治监,发展监狱经济和提高队伍素质等工作意见。
  11月根据《司法部关于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录用公证员的通知》精神,福建省不再举行全国公证员统一考试。
  12月涉外公证中办理出生公证只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
  是年福建省“148”指挥中心挂牌成立,与省厅基层工作处实行合署办公。
  是年省司法厅出台《公证处年检暂行办法》。
  是年省司法厅终止特邀律师注册。自此,福建省全面取消特邀律师。
  2002年
  1月2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1月29日省委、省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当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月4日甫田监狱发生刑释人员发生袭击驻监武警哨兵事件。
  2月省司法厅颁布《关于公证处执业年检的若干规定》,公证处的年检与公证员执业资格年度注册工作同时进行。
  3月6日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王玉璞专员到仓山监狱检查工作,对该监狱的反腐倡廉工作表示满意。
  3月6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副书记林平到省监狱局调研,提出“监狱布局要有总体考虑,做好监管安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要求。
  3月6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出台《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律师服务收费方式实行计件收费、按标的比例收费、计时收费或协议收费,同时,明确规定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性标准。
  3月28日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并于2002年4月5日起施行。
  6月21日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岳宣义带领司法部监察局副局长范芸芸等一行在省监狱局召开座谈会,岳宣义对福建省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工作给予肯定。
  7月5日司法部执法执纪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厦门监狱,重点抽查女子、仓山、闽西监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
  8月1日最高法院调研组到闽北片监狱就减刑、假释工作开展专题调研。2日,调研组在武夷山监狱召开座谈会。
  8月22日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总结了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泉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福建省财政厅等7个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陈保明同志代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司法厅作工作报告。
  9月10日福州监狱二大队发生一起两名重刑犯脱逃事故,两犯分别于14日、15日被抓获。
  10月31日以瑞士联邦司法办公室公法总司和立法方法司长莫尼卡.考萨丽.索文为团长的瑞士法律专家代表团一行8人访问仓山监狱。双方就罪犯待遇、监狱经济来源、教育改造的手段、罪犯劳动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12月3日加拿大皇家骑警代表团到厦门监狱询问罪犯,对远华集团走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加拿大皇家骑警代表团团长霍安先生对前后三次来闽调查取证工作表示满意。
  是年开始实行主办公证员负责制试点工作。厦门市公证处、福州市公证处、泉州市公证处等3家公证处为第一批主办公证员负责制试点单位。
  是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职前培训工作不再由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实施,转由省律师协会负责。
  2003年
  2月25日厦门市司法局举行公职律师颁证仪式,为来自厦门市工商局等21个政府部门的49名工作人员颁发公职律师证。这是司法部制作的《公职律师执业证》在全国范围内的首次颁发,公职律师制度至此确立。
  2月省委、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3月24日泉州监狱抓获1994年3月8日越狱脱逃罪犯黄某。
  4月7—5月31日全省劳教场所开展代号为“春雷行动”的“法轮功”劳教人员集中统一攻坚转化活动。
  4月10日清流监狱通过网上追逃,将脱逃23年的罪犯郑某抓获。
  4月16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基层首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西际村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称号。
  5月9日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到仓山监狱检查指导防“非典”工作。
  5月27日省委副书记黄瑞霖、省政协副主席叶家松到福鼎市秦屿镇视察农村服务联动中心。
  7月1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先后到省戒毒所、省少教所看望慰问干警,并就劳教工作进行调研。
  8月5日省劳教委印发《关于调整福州铁路分局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劳教人员收容场所的通知》,决定从8月10日起,凡福州铁路分局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劳教人员:(1)非戒毒劳教人员,关、羁押所在地就近的劳教所执行;(2)男戒毒劳教人员,除厦门市的送厦门所外,其余送省强制戒毒劳教所执行,(3)女劳教人员一律送省女子劳教所执行。
  8月29—30日司法部监狱局局长杜中兴率领的司法部、武警总部“三共”活动联合调研组到闽西监狱调研、考察“三共”活动,并分别到龙岩、武夷山、厦门监狱检查指导工作。
  9月1日厅劳教局印发通知,自2003年9月5日起各劳教委批准决定的少年教养人员,送省少年教养管理所执行。
  9月9日省强制戒毒劳教所查获一起从北面围墙扔进毒品的案件。
  9月15日美国对话基金会执行董事主席康原先生访问厦门监狱,对厦门监狱实行人性化监管改造和采取多种形式教育矫治罪犯的做法留下深刻印象,并对厦门监狱优美整洁的环境表示髙度赞赏。
  9月18—19日全国外国籍罪犯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泉州市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全省外籍、境外犯定点关押的莆田监狱。司法部监狱局副局长胡一丁到会并对加强外国籍罪犯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10月16日福建司法学校经省政府批准成建制划归福建师大法学院。
  2004年
  1月20日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带领省直政法机关有关负责同志慰问监狱民警,并对监狱布局调整提出要求。
  2月省政府和司法部批准福建省警官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
  3月省女子劳教所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
  3月2日省政府同意在福建省警官学校的办学基础上组建福建警官职业学院,该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人。
  4月3—5日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吴爱英率领司法部调研组,到省监狱局机关、仓山监狱和厦门监狱调研。
  4月5日省委代书记、省长卢展工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司法厅厅长陈保明关于1998年以来依法治省工作汇报、今后五年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及今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
  5月14日省女子劳教所的规范全称改为“福建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
  5月15日福建警官职业学院举行揭牌仪式。
  5月28日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省直机关公务员进行第一次《行政许可法》考试,并对各单位考场情况进行巡视。5月29日、6月4日、6月5日、6月18日又分别组织了四次《行政许可法》考试。
  7月23日国家司法部、民政部授予299个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福建省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后塘村、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村、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前山村、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石桥村、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西际村、浦城县南浦镇跃进村、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霍童村受到命名表彰。
  8月8日永安监狱永安飞桥水泥厂的“桥福”商标被省商标工作委员会认定为2003年福建省著名商标,该厂为全省监狱企业首家拥有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
  8月15日省劳教系统开始代号为“警醒行动”的“法轮功”劳教人员集中转化攻坚活动。
  9月16日省律师协会党委正式成立。
  10月13—18日全省监狱系统首届服刑人员运动会在闽西监狱举行。
  10月27—29日全省监狱人民警察第二届“五项”警体技能比武在警官职业学院举行。
  10月省司法厅在福州举行公司律师颁证仪式,向全省首批9家大型企业的85名员工颁发了公司律师证。
  12月2日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许以穆在厦门监狱会见香港入境事务处人员协会和惩教署惩教助理总会访问团一行33人,就闽港监狱惩教工作进行交流。
  12月31日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将未满18周岁劳动教养人员投送省少年教养管理所收容执行。
  12月省律师协会“会员惩戒暨处分复查委员会”成立。
  是年福建省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2005年
  1月19日第一批12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进入康复队集中管理。
  2月22日脱逃达11年零5个月之久的罪犯梁某,被武夷山监狱民警从广州押解回监。
  3月21日省委常委会决定,省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从原有的省委政法委领导、省司法厅代管转为省级领导联系、省委政法委代管的体制。
  5月省司法厅在全省部署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的法律服务“三进”活动。
  5月28—30日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到闽西、龙岩、泉州监狱及省监狱局机关视察指导工作,在与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黄小晶等领导会谈时,他说:“福建监狱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调整都走在全国前列,推进监狱体制改革的条件基本具备,希望能探索出有福建特色,体现刑罚执行机关属性的模式。”
  6月在第七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的理事会成员,改变了往届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工作人员兼任律师协会会长及常务理事的做法,为实现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打下基础。同时,大会选举产生省律协第一届监事会的5名监事,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律师协会章程(草案)》,制定了《福建省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稿)》。
  7月5日省监狱局在建阳市登高山烈士陵园为在监管工作岗位上殉职的李木盛同志举行烈士命名大会。
  7月9日上午省依法治省办、省整规办、省司法厅等主办单位会同福州市直相关部门共计20多家单位在福州市五一广场开展大型街头法制宣传、咨询等活动,全省所有设区市、绝大部分县(市、区),除省部分受洪涝灾害影响无法开展活动外,全都参照此形式开展了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9月23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检查组全体成员会议。
  9月省委编办批准省司法厅加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的牌子。
  11月9日宁德监狱筹建处成立。
  11月11日福建省召开了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汇报会,参加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各检查组的负责人汇报了检查情况,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各检查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司法厅厅长陈保明主持会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领导充分肯定了全省“四五”普法工作:一是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二是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深入;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渠道不断拓展;四是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五是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12月23日未成年犯管教所闽侯南屿新址举行奠基典礼。
  是年省编办同意司法厅法规教育处增挂“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处”牌子(对外称 “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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