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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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73
颗粒名称: 四、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分类号: D926.5
页数: 2
页码: 174-1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福建省律师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律师在股权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债权债务承担、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其中,案件涉及的金额较大,律师需要查阅大量资料、走访政府相关部门,并与各方合作制定改制方案,最终取得了成功实施。在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律师还承担了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的起草和出具、咨询建议书的提供、涉外见证、参与谈判、调解和仲裁等工作。此外,律师还为企业提供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服务,为公司上市和外商投资提供法律支持。
关键词: 国有企业 改制 重组

内容

1995—2005年,主要办理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企业的股份化、公司化、上市服务等新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中德合资林德一厦门叉车有限公司改制案,该案涉及股权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债权债务承担、土地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总标的12亿人民币,律师一方面查阅大量有关资料,另一方面走访政府相关部门,并配合合资双方,制定周密改制方案,终使改制案得以实施。
  2005年,全省律师共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2259件,其中,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265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774件,提供咨询建议书1714件,涉外见证409件,参加谈判1254件,参与调解、仲裁2739件,股份制改造70件,企业破产清算46件,为公司作上市服务90件,为外商来华投资服务78件,税务代理435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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