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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节 生产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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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5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生产
分类号:
D926.8
页数:
6
页码:
131-136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内劳教系统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劳教生产及相关管理方面的情况。
关键词:
劳教场
生产管理
福建省
内容
1995—2005年,省内劳教系统纠正劳教生产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将劳教生产定性为习艺性质的劳动,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广大劳教人员的劳动习惯,为劳教人员培养谋业求生的劳动技能,为劳教人员解教后的就业打基础。生产劳动强调“突出矫治和习艺”。根据每个劳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发给适当的劳动报酬。
一、生产劳动
“九五”初期,省内劳教生产的主要模式以来料加工为主,生产作业方法以劳教人员手工劳动为主,兼有少量的机械作业。
1995年,各个劳教场所根据劳教人员收容量增加的情况及市场需求,以及原来多品种、小项目的生产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生产的新情况,在保留原加工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产业结构,引进大规模的电子石英钟生产项目,福州地区的4个劳教场所先后引进了电子计算机配件及电子表等高科技含量的生产线。而后,三明、厦门等劳教所也实现同类生产项目的引进。在管理机制上,本着发展生产,厉行节约的原则,向管理要效益,向人员要素质,提高干警生产管理的主动性和劳教人员参加生产的积极性。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生产、运输、仓储等环节都能合理、协调、正常运转,从而赢得了厂家的好评和信任。在生产安排上,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调度。
1996年,劳教系统以“搞活经济,提高效益,促进改造”为原则,采取对外与厂家协作联谊,鼓励干警参与业务承接工作;对内兑现奖励等办法,巩固老项目,发展新项目,注重增产节资,推行以全面质量管理、经济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管理制度,成立总检室,严把质量关。制定管教、生产双承包方案,完善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健全所部、生产科、中队分工职责,形成三级管理网络。实行中队承包制,签订承包合同,以管理促生产。全系统的劳教生产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轨,由简装加工发展到规模生产,较为合理的产业结构开始形成。
1997—1998年,劳教系统发动干警群策群力,开辟生产加工项目的承接。省女子劳教所在生产协作厂家锦顺礼品有限公司的帮助下,大胆引进和开发塑料真空镀膜生产项目。是年,系统内新接项目有焊接电路板、精品玩具、彩画、编织、针绣等,收入达70万元。在抓生产的同时,各个劳教场所均开展市场调查研究,寻找新项目。多年生产经营找不到路子的南平劳教所,经过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选定并投产蜂鸣器生产项目,年产值达712万元。
1999年,在保证瑞达石英钟、精品和新代文具等老加工产品业务外,又增加了电气开关、金得利珠宝首饰、电容器加工等一批新的加工项目,还扩大了新塑镀产品的加工规模。同年,贯彻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策精神,撤销省女子劳教所下属的燕山美容美发厅、燕山贸易公司、燕山铸件厂三家企业,按企业经营法规定办理了企业注销申请、账号取消、执照注销等手续。
2000—2005年,强化生产现场直接管理,各所在抓好对中队生产效能考核的基础上,完善车间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生产台账的规范化归类,要求每日生产安排有记录,产品、质量、进度记录完整,完善进出仓手续。在开展“质量季”活动期间,重抓产品质量,各中队均加强巡检和抽检工序,产品返工率有所下降。为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各所严格晚上加班审批手续,落实对特殊岗位的劳动人员的劳保津贴,并根据生产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种和生产指标,同时,改善劳动环境,保证车间全天候供应开水,陆续引进一些投资较少、效益较好的生产加工项目和小型自主经营项目。在劳教生产中,注重发挥习艺矫治与效益双重作用,在生产现场,开展“5S”管理活动(企业管理中,整理、整改、清扫、清洁、素养的英文单词的首个字母为S),落实“白班制”和“劳教人员劳动报酬制度”,调动劳教人员的生产积极性。厅劳教局还制定《适度劳动报酬实施细则》并将之列入劳教所教育内容,使劳教人员在入所教育阶段就对适度劳动报酬有所了解和认识。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层层把关、规范操作、强化监督,确保劳教人员的适度劳动报酬得到公正、公平的落实。实行劳动报酬制后,劳教人员对劳动生产消极抵触的情绪明显减少,参加劳动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人均效益、产品合格率也得到提高。
二、安全生产管理
1995—2005年,厅劳教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各个劳教场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各科(队)“一把手”具体抓落实的生产安全工作体制和所、队两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所与大(中)队,大(中)队与干警之间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各个劳教场所均做到按生产人员总数2%。~10%。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队、中队也根据生产实际配有兼职安全员并随人员变动及时做出调整,保证了安全生产管理不脱节。各个劳教场所还相应成立了生产事故处置应急小分队,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实地培训和应急演练。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厅劳教局制订《福建省劳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006年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和习艺劳动管理制度。各个劳教场所严格筛选习艺项目,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在健全了所部、生产科、中队分工职责,形成三级管理网络的基础上,厅劳教局把大宣传、大动员、大检查、大整改、大评比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等作为“安全生产周”的主要内容来抓,在所内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排安全教育课程,邀请省劳动厅的专家、市消防支队的专职教官、市消防设备厂的技术员到所为劳教人员作生产责任、劳动保护、消防知识、安全生产重要性等专题讲座,还为全体劳教人员安排电化教学,播放《安全生产教育知识》VCD,使全体劳教人员都受到了安全教育。各个劳教场所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内容,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向学员宣传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内容有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岗前教育等。
另一方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评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消除隐患。各个劳教场所在严格生产项目引进的审查工作的同时,对锅炉工、电工等从事有危险性的工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生产车间设备、物品的摆放进行规范,对生产工具、危险品加强管理,生产工具、危险品实行专人领发、收缴制度,并配备专用工具箱。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线路老化的及时更换。对疏散通道、疏通楼梯、安全出口等重要位置进行整顿,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备亦做了整修。
三、基础建设
20世纪90年代中期,省内的各个劳教场所的建设大都不规范,安全死角多。如省强制戒毒劳教所,省女子劳教所以及漳州、三明劳教所围墙周边的建筑最近处距场所围墙不足半米,泉州劳教所没有完整的警戒围墙,福州、南平、三明劳教所受山体滑坡影响,场所的围墙和护坡多处倒塌或开裂,泉州劳教所和未教所属于“三合一”甚至“多合一”
场所。
1997年,劳教系统投入190万元,新建了省女子劳教所生产车间2600平方米,更换了生产用电电缆300余米,新配电箱柜4台。
1998年,省强制戒毒劳教所8500平方米的戒毒大楼落成,戒毒劳教人员与普通劳教人员开始得以分开,实行封闭管理。漳州劳教所在周边扩征土地8.7亩用于场所建设。省女子劳教所投资53万元对2幢劳教宿舍、劳教食堂、干警集体宿舍、教学楼、生产车间等建筑外墙进行装修和粉刷;投资11万元对干警食堂进行改造;投资38万元完成建设喷胶棉生产车间850平方;投资12万元对旧劳教宿舍楼卫生间进行改造和内墙内粉刷油漆。在省财政厅支持下,省女子劳教所还投资75万元埋设200口径地下水管1025米,改造所内供水系统;投资26万元配备电脑20台;投资6万元对劳教食堂进行改造;投资10.4万元为民警购置办公桌118张,改善办公条件。
1999年,省女子劳教所完成戒毒综合楼内部装修工作,并于12月30日竣工验收。南平劳教所对所内部分硬件设施进行改进和完善,先后修缮了所区内的警戒围墙112米,防护边坡45米,基本做到“三区”分开。还在所内安装了一台90部容量的程控电话交换机。
2000年,开始了对三明劳教所的全面改造工作,该所综合楼、劳教住宿楼相继投入建设。此后,省女子劳教所、泉州劳教所、漳州劳教所、福州劳教所等相继进行场所硬件设施改造。
2002年,厅劳教局加强监控设施建设,投资60多万元建成三明、南平两所和省女子劳教所专管队的监控设施。厦门劳教所针对围墙周边存在抛掷毒品的问题,在重要部位设置监控设施,刹住了墙外抛掷毒品现象。
2003—2005年,漳州劳教所扩征土地19亩,所内建设规模4836平方米、总投资325万元建成劳教综合楼(劳教住宿用房)。泉州劳教所完成总规模11186平方米,总投资1100万元的戒毒、教学、综合三幢楼建设任务,全部交付使用。省少教所完成装修,少教人员移入进行正常管理。南平劳教所建成规模2318平方米、投资323万元的综合楼一号楼;建设规模4385平方米、投资397万元的综合楼二号楼上报省财政厅进行预算审核。女子劳教所建成规模4000平方米、总投资550万元的收教转化楼。三明劳教所建成规模3270平方米、总投资450万元的教学综合楼经公开招投标后,工程队入场。福州劳教所建成建设规模3343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劳教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完成了收教转化楼(建设规模5200平方米,投资700万元)图纸设计、预算、上报省财政厅进行预算审核。
附:各劳教场所简介
福州劳教所 正处级建制,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9号,占地面积60.8亩,总建筑面积13662平方米。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管理科、生卫科、教育科、生产科、计财科。全所15个中队,原有两个工厂(福州起重设备厂和福州消防机械厂,均为正科级建制),已于2002年9月撤销。设计收容劳教人员800人,1995—2005年,该所共计收容劳教人员15243人,解除劳教14586人。
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儒江劳教所) 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47号,占地面积181亩,总建筑面积30395平方米。1995年12月26日,省强制戒毒劳教所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处级建制。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科、计财科,并设置6个大队、20个中队和1个医院。设计收容劳教人员2000人,
1995—2005年,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共计收容劳教人员15243人,解除劳教人员14586人。
女子劳教所 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长埕村,占地面积37.8亩,分行政办公区、劳教生活区和习艺劳动区,总建筑面积17393平方米,是全省收容和管理教育女性劳教人员的专门场所。1995年12月21日,省女劳教管理所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处级建制。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科、计财科,下设一个戒毒大队、十个中队。2005年,增设“法轮功”类劳教人员专管大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下设建制中队。设计收容女劳教人员1200人,1995—2005年,共计收容女劳教人员5094人,解除女劳教人员5343人。
泉州劳教所 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埔任社区,占地面积18亩。2003年改建了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3978.2平方米。劳教人员宿舍、教学楼各1幢,建筑面积为5628.2平方米。教学附属楼1幢,建筑面积2667平方米。场所总建筑面积为15840平方米。1997年2月13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将泉州劳教所调整为正处级建制。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科、计财科。基层大中队设:一个综合大队、一个培训大队、三个常规大队,设计劳教人员收容数1200人,1995—2005年,泉州劳教所共收容劳教人员10656人,解除劳教人员10736人。
漳州劳教所 1983年组建于福建省南靖县马山,前身为漳州龙溪地区公安收容所,1992年从南靖县迁移到现址(漳州市芗城区凤高山路16号),改名为福建省漳州劳动教养管理所,正处级建制,占地面积45.7亩,建筑总面积为1628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科、计财科8个科室和5个大队。1995—2005年,共收容劳教人员6560人,解除劳教人员6736人。
厦门劳教所 位于厦门市江头园山南路761号,1980年6月建所。1983年7月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归厦门市司法局管理,二级局建制。占地总面积65.3亩,总建筑面积为31204平方米。厦门劳教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管理处、警戒处、教育处、生产处、财务处等7个处和8个大队,全所编制为105人。1999年1月,经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厦门劳教所组建了戒毒劳教大队,规格为副处级。设计劳教人员收容数为1500人,1995—2005年,共收容劳教人员7591人,解除劳教人员6803人。
三明劳教所 1981年创办,位于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乡口前洞山,正处级建制,占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23439平方米。三明劳教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科、计财科8个科室和10个中队。设计劳教人员收容数为1500人,1995—2005年,共收容劳教人员3727人,解除劳教人员3535人。
南平劳教所 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水东金凤路3号,正处级建制,占地面积88.5亩,总建筑面积14094平方米。南平劳教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管理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科、计财科8个科室。设计劳教人员收容数为600人,1995—2005年,全所共收容劳教人员3811人,解除劳教人员4344人。
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 地处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7~18号,占地面积15.3亩,总建筑面积7872平方米,担负着政府收容教养人员和未成年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任务。2000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经过三年的筹建,于2003年9月5日,正式收容少教人员,机构设置为副处级建制,下设7个科室、两个中队、一个护卫队、一个卫生所、三个教研室,收容规模为500人。2003—2005年,共收容政府收容教养人员和未成年劳教人员375人,解除劳教人员248人(其中,政府收容教养人员203人,劳教人员45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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