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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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44
颗粒名称: 二、文化教育
分类号: D926.8
页数: 3
页码: 119-12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监狱系统在1995-2005年期间对劳教人员进行文化教育的实施情况。文章详细描述了各个劳教场所的文化教育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到了扫盲教育、基础教育和出所教育的情况。
关键词: 劳教场 文化教育 福建省

内容

1995—2005年,省内各个劳教场所对劳教人员进行摸底,确保应参加学习的人员全部入学。对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总体仍以扫盲教育为主,语文方面以能识2000~2005个常用字、能读报、写简单家信为教学目标,数学以整数、小数四则运算为教学目标。
  1995年,全省劳教系统共开展文化教育2646课时,文化教育获证人数为819人。在文化教育上,根据劳教人员的实际情况,开设了扫盲、初小、高小三个班,重点抓好入学和取证工作,入学率96.8%,脱盲取证率达96.15%。
  1996年,文化教育坚持以基础教育为主,保证课时、人员的双落实,并坚持每月对扫盲班、初小班、高小班进行考试,检验教学效果,文化教育扫盲获证1031本,获证率74%。
  1997年,文化教育稳步开展,在教委的指导下,共办了32个扫盲班,1697名劳教人员参加学习,入学率达88%,1339人获脱盲证,获证率达78.9%。
  1998年,各个劳教场所文化教育以扫盲为重点,采取内容与实际相结合方法,提高扫盲率,全年文化入学率100%,脱盲率95%。全年投资4万元购买新课桌50套,为各中队活动室配备文化体育用品,更新广播器材和闭路电视系统,新购图书800册,动员机关科室民警为中队图书室捐书2500册,为教育工作的硬件达标提供保障。
  1999年,共办扫盲班22个,774人参加学习,小学班2个,60人参加学习,入学率为98.7%,共完成2607课时,640人获得脱盲证。是年,各个劳教场所的文化教育开始转到集中办班轨道上,各自形式略有不同,有的所按规定的时间集中上课,有的所全脱产集中学习(如厦门劳教所脱产两个月),集中办班使劳教人员能集中精力上课,有利于对知识的掌握,受到劳教人员的普遍欢迎。是年,漳州劳教所加强与社会的联系,通过与芗城区教育局搞共建,借助社会师资力量对任课教师进行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并由教育局对扫盲班进行指导、监督、出卷、监考、发证;省强制戒毒劳教所文化教育教师转为由干警担任,以利于劳教人员在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接受思想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2000年,各个劳教场所继续实行集中办班的形式(其中厦门劳教所和泉州劳教所实行全脱产)开展扫盲教育,既缓和了工学矛盾,又提高了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质量,受到劳教人员的欢迎。泉州劳教所、漳州劳教所和厦门劳教所还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由辖区教委负责对扫盲班进行指导、检查、出卷、监考和发证,使所内文化教育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南平劳教所每期扫盲班都有开学式和结业典礼,并指派专人跟班听课和负责考核,保证了教学时间和质量。
  2001年,文化教育按照部颁规定和扫盲条例的规定,重在提高扫盲面。各个劳教场所继续实行集中办班的形式开展扫盲教育,1至11月全省共办扫盲班10个,306人参加学习,小学班2个,40人参加学习,入学率为97.7%,共完成1832课时,已有134人获得脱盲证。
  2002年,共办扫盲班8个,273人参加学习。其中,小学班2个,40人参加学习,入学率为97.5%,共完成2040课时,有186人获得脱盲证。
  2003年,共办扫盲班8个,215人参加学习。其中,小学班2个,40人参加学习,入学率为96.2%,共完成896课时,有74人获得脱盲证。
  2004年,文化扫盲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出入所教育受教育率为100%。
  2005年,文化教育2246课时,开办扫盲班14个,期内获证213人。出所教育3713人,出入所受教育率为100%。
  各劳教场所按劳教人员的文化程度分别编班,增设必要的教学设施和广播器材。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劳教场所试办劳教学校,开设语文、算术、政治等课程,一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教人员还参加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和电视大学学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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