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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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4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育
分类号: D926.8
页数: 10
页码: 118-127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劳教场所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工作。
关键词: 劳教场 教育工作 福建省

内容

一、思想教育
  1995—2005年,基础教育的核心内容为法律常识、思想道德修养、爱国主义、人生观和政治形势教育等。各个劳教场所均设立入所教育专队,将基础教育课程安排在一个月的入所教育阶段完成,形成由教育科制订教学计划、检查监督、考核,中队负责实施的集中教育模式。各劳教管理所以中队为单位编班,聘任专兼职教师,编写与相关教材相配套的练习手册,建立点名制度和课情登记制度,后勤中队采取晚上上课,保证人学率。
  分类教育与基础教育同步进行,根据劳教人员的罪错性质(财产型、滋扰型、淫乱型、涉毒型、邪教型),各劳教单位有侧重的进行教育矫治,促使他们逐步树立起比较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对财产型劳教人员,劳教场所以部颁的《财产型劳教人员教材》和《滋扰型劳教人员教材》为基础,进行集体课堂化教学和个别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人生意义、人生价值,矫正其扭曲的社会认知,改变其好逸恶劳、追求腐朽畸形生活的需要结构,帮助他们学习各种生产技术,掌握劳动技能,为解教后的社会谋业打基础。必要时实施心理矫治和启动家庭、社会、劳教所联合帮教网络,多管齐下,促其转化。
  对性罪错劳教人员,针对他们存在着的诸如好逸恶劳、贪图享受、极端利己、伦理观念丧失、道德水准低下、法制观念淡薄、纵情恣欲、追求性的自由放任等错误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注重针对性的思想教育,讲解部颁的《法律常识》、《性罪错矫治》课程,促进其认罪服教,强化性道德教育,扭转其不良的心理结构,加强文化教育并强化职业技术培训。再配上与其家庭及社会的工、青、妇组织联系,尽可能地对他们做细致的社会帮扶工作,使他们回归社会时,避免遭遇生活困难而重操旧业或受到社会歧视等情形而无法迈入正常的生活。
  对少年教养和少年劳教人员着重于素质教育,着重进行“四个学会”,即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生存为重点的课堂化教育,以丰富所区文化陶冶情操和做好个别教育工作辅导,并组织以教育为主的习艺性劳动,体会劳动乐趣,培养他们的劳动习惯,为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奠定基础。同时,拓展社会帮教平台,提高教育工作社会化程度,邀请亲属、关工委、妇联、共青团、学校等来所帮教,感化他们的心灵,树立教育矫治信心。组织他们外出现身说法、参观和开展公益活动,增强教育效果;建立少教人员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运用心理学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自我心理调整,矫正认知、重塑人格、培养自强自立的品质。
  对戒毒劳教人员本着分管分教的原则,在依法严格管理的前提下,对他们加以科学文明施教,管教民警用“像医生对待病人,像老师对待学生,像父母对待孩子”的“三像”态度,寓理于情、寓教于行地强化认罪认错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针对吸毒人员普遍认为自己花钱吸毒不是违法犯罪,是个人私事,没有妨碍别人,与别人无关的想法,管教民警给他们上法律常识、爱国主义、思想品德修养等基础课程,组织他们观看与禁毒有关的报刊、图片、录像、电影,要求他们阅读部颁的《吸、贩毒型矫治课本》,讲深讲透吸毒的危害性,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加深其罪责感和社会责任感,坚定其戒掉毒瘾的信心与决心。对生理上还没有完全脱瘾的戒毒型劳教人员除进行正常治疗外,还开展心理治疗,促其自我反省,加强自我心理调节和自我解脱。为了转移吸毒劳教人员的注意力,将思想和精力转移到学习和劳动上来,把他们每天的学习、生活、劳动和活动日程安排得紧张有序,处于饱和状态,使其无暇顾及毒品。组织他们进行军训、健身等强化体质和意志的训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着重开展亲情教育,适时开展社会帮教,以增强他们对家庭的责任感,珍惜所拥有的亲情,从而激励和坚定他们戒毒的意志和决心。
  二、文化教育
  1995—2005年,省内各个劳教场所对劳教人员进行摸底,确保应参加学习的人员全部入学。对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总体仍以扫盲教育为主,语文方面以能识2000~2005个常用字、能读报、写简单家信为教学目标,数学以整数、小数四则运算为教学目标。
  1995年,全省劳教系统共开展文化教育2646课时,文化教育获证人数为819人。在文化教育上,根据劳教人员的实际情况,开设了扫盲、初小、高小三个班,重点抓好入学和取证工作,入学率96.8%,脱盲取证率达96.15%。
  1996年,文化教育坚持以基础教育为主,保证课时、人员的双落实,并坚持每月对扫盲班、初小班、高小班进行考试,检验教学效果,文化教育扫盲获证1031本,获证率74%。
  1997年,文化教育稳步开展,在教委的指导下,共办了32个扫盲班,1697名劳教人员参加学习,入学率达88%,1339人获脱盲证,获证率达78.9%。
  1998年,各个劳教场所文化教育以扫盲为重点,采取内容与实际相结合方法,提高扫盲率,全年文化入学率100%,脱盲率95%。全年投资4万元购买新课桌50套,为各中队活动室配备文化体育用品,更新广播器材和闭路电视系统,新购图书800册,动员机关科室民警为中队图书室捐书2500册,为教育工作的硬件达标提供保障。
  1999年,共办扫盲班22个,774人参加学习,小学班2个,60人参加学习,入学率为98.7%,共完成2607课时,640人获得脱盲证。是年,各个劳教场所的文化教育开始转到集中办班轨道上,各自形式略有不同,有的所按规定的时间集中上课,有的所全脱产集中学习(如厦门劳教所脱产两个月),集中办班使劳教人员能集中精力上课,有利于对知识的掌握,受到劳教人员的普遍欢迎。是年,漳州劳教所加强与社会的联系,通过与芗城区教育局搞共建,借助社会师资力量对任课教师进行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并由教育局对扫盲班进行指导、监督、出卷、监考、发证;省强制戒毒劳教所文化教育教师转为由干警担任,以利于劳教人员在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接受思想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2000年,各个劳教场所继续实行集中办班的形式(其中厦门劳教所和泉州劳教所实行全脱产)开展扫盲教育,既缓和了工学矛盾,又提高了劳教人员的文化教育质量,受到劳教人员的欢迎。泉州劳教所、漳州劳教所和厦门劳教所还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由辖区教委负责对扫盲班进行指导、检查、出卷、监考和发证,使所内文化教育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南平劳教所每期扫盲班都有开学式和结业典礼,并指派专人跟班听课和负责考核,保证了教学时间和质量。
  2001年,文化教育按照部颁规定和扫盲条例的规定,重在提高扫盲面。各个劳教场所继续实行集中办班的形式开展扫盲教育,1至11月全省共办扫盲班10个,306人参加学习,小学班2个,40人参加学习,入学率为97.7%,共完成1832课时,已有134人获得脱盲证。
  2002年,共办扫盲班8个,273人参加学习。其中,小学班2个,40人参加学习,入学率为97.5%,共完成2040课时,有186人获得脱盲证。
  2003年,共办扫盲班8个,215人参加学习。其中,小学班2个,40人参加学习,入学率为96.2%,共完成896课时,有74人获得脱盲证。
  2004年,文化扫盲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出入所教育受教育率为100%。
  2005年,文化教育2246课时,开办扫盲班14个,期内获证213人。出所教育3713人,出入所受教育率为100%。
  各劳教场所按劳教人员的文化程度分别编班,增设必要的教学设施和广播器材。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劳教场所试办劳教学校,开设语文、算术、政治等课程,一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教人员还参加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和电视大学学习。
  三、技术教育
  1995年,全省各个劳教基层单位共开展技术教育2220课时,入学率89%,技术教育获证人数为1109人。在技术教育上,以岗代训,从注重实效、服务生产、掌握技能的角度开展教育。
  1996年,技术教育项目增开办了石英钟表装配和烹饪技术培训班。年内,职业技术教育获证2162本,获证率51.3%。
  1997年,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劳教系统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机构“福建省宏志职业培训中心”,该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并指导全省劳教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安置帮教部门,将劳教机关的相关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机构纳入劳动预备制定点培训单位,直接负责或授权劳教机关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颁发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中心成立后,开办了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初级电工、插花、足部反射区健康疗法、制鞋工艺、彩绘工艺、服装裁剪、自行车维修、摩托车维修等培训班,为劳教人员解教就业,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创造了条件。是年,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按照国家职业培训的有关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用劳动部门指定的教材,并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的授课和实习时间进行。年内,全省劳教场所共有509人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结业证书,职业技术教育获证率达100%,岗前培训获证的有2454人。
  是年,厅劳教局继续开展“办校升级”活动,泉州、漳州两个所年内的各项教育指标均达到了省级校的标准,被评为“省级劳动教养学校”。
  1998年,技术教育主要抓实用技术岗前培训,先后开办彩画、制花、成钟、工艺精品、制衣等9种项目培训班,参训人数学共达426人。还举办美容、电脑、石英钟装配、烹饪等4个项目职业技术培训班,获证人数134人,获证率100%。
  同年,劳教系统开展解教就业中介工作,各个劳教场所均通过中介向社会展示职业技术教育成果。厅劳教局利用泉州劳教所位于泉州市的区位优势,在该所开展了解教就业中介的试点工作。该思路和实践效果得到司法部领导的赞赏,并指示“思路很好,可以尝试”。
  1999年,省内各劳教基层单位共有5345人参加岗位技术培训,入学率为99.7%,完成3602课时。各个劳教场所同步加强与劳动部门的联系,宣传劳动预备制度,借助社会力量开办职业培训班,共开办有电脑操作、美容美发、初级电工、服装制作等10个班,有427人参加培训。其中,425人获得省劳动厅或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结业证书,获证率达99.5%,为劳教人员解教就业、勤劳致富,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和技术基础。如漳州劳教所解教人员陈××利用在培训班所学知识,在家乡漳平办起了美容院;泉州劳教所有4名劳教人员解教后被当地彩绘厂聘为技术员。省女子劳教所在职业技术教育上侧重与社会联合办学,与省梳剪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合作开办美容美发培训班,有22名学员获得了劳动厅与培训学校联合颁发的就业训练结业证书。
  2000年,为促进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工作,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深化场所职业技术教育,稳定场所秩序,厅劳教局坚持“立足转变思想,着眼解教就业,因人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大解教就业中介工作力度。是年,全省累计办理解教就业中介511人,介绍成功率达到100%。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率由1998年的8.9%上升到71%。其中,仅有3人重新违法犯罪,约占就业中介人数的0.6%。
  2001年,各个劳教场所与地方劳动、教育部门协作,借助社会力量开办职业培训班。开办有电脑操作、美容美发、初级电工、烹饪等13个班,共有4770人参加培训学习,入学率为99.8%,完成1428课时。获省劳动厅或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结业证书率达91%,为劳教人员解教就业谋生创造了条件,受到学员、家庭及社会的好评,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2年,省内各个劳教场所在培训项目的选择上,主动与地方劳动、教育部门联系,了解就业需求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培训机制上,与共建单位联合办班,互惠互利。漳州劳教所与芗城区教育局共建,利用教育局师资力量和给予的优惠政策,提高办班水平,节省了培训成本。泉州劳教所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在所内开展就业中介服务,向厂家推荐平时表现好、职业培训成绩优秀的劳教人员,力推他们为厂家的聘用对象。其中,有57名劳教人员经该所介绍,解教后直接被厂家录用。年内,全省各劳教场所共开办电脑操作、美容美发、初级电工、插花、足疗、制鞋、服装机械维修、自行车维修、烹饪等29个培训班,共有1756人参加培训,获证1732人,获证率达98.6%。
  2003年,厅劳教局采取“请进来”的办法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办学,先后与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电子工业学校、福州市职业高级培训中心、泉南职业学校、惠安开诚职业中专、三明市劳动局培训中心、福州华艺职业技术学校、福州佳新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合作,利用这些院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层次高的优势开展培训,聘任这些院校的教授、讲师来所为劳教人员授课。在请进来的同时,还采取“走出去”办法,有计划地选送民警外出到相关学校参加培训,获取相应的职业技术教育任教资格,提高所内的教学水平。如泉州劳教所选派了10余名民警参加泉南职业学校及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职业教育专门培训,均获得职业技术教育任教资格。各个劳教场所还因地制宜地探索办学路子,或是主动与当地的共建单位联合办学,如漳州劳教所利用与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共建关系的优势,与之联合办学,由培训单位负责制订计划、授课、考试等工作,对劳教人员进行职业技术教育;或是与社会各种慈善基金会联合办学,如南平劳教所取得了香港华恩慈善基金会的支持,由该基金聘用与之有协作关系的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南平市科协的教师,免费为劳教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其中,有90名劳教人员参加了华恩创业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经考试全部合格,由培训中心发给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验印、全省通用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持此证书的劳教人员同社会培训机构的学员享受同等资格、待遇。
  2003年,各个劳教场所共开办电脑操作、美容美发、插花、足部反射区健康疗法、制鞋工艺、彩绘工艺、自行车维修、摩托车维修等培训班23个,998名劳教人员参加培训,入学率100%,998人获得省劳动厅或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结业证书,获证率达100%。
  2004年,为提高解教就业率,厅劳教局向全省推广泉州劳教所解教就业中介经验。之后,各个劳教场所开拓解教就业中介的工作思路,从了解社会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人手,开展市场调查,以求掌握准确的劳务供求信息。漳州劳教所通过共建单位成功为50名劳教人员提供了就业中介服务。厦门劳教所也向合作厂家推荐就业9人,并深得厂方好评。6月18日,泉州劳教所与泉州市综治办、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了“2004年劳教人员解教就业推荐洽谈会”,将以往一对一、劳教人员由用工企业单向选择的模式转换为劳教人员与用工企业集体性、面对面的双向选择,增强解教就业中介后劲。经过洽谈,13家有较高知名度的民营企业与217名劳教人员签订了意向书。此次就业推荐会的成功举办,得到了劳教人员和用工单位的普遍欢迎,也得到省综治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的肯定,省市多家媒体对此纷纷予以报道,省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2005年,厅劳教局将技能教育着眼点放在劳教人员解教就业谋生需要上,各个劳教场所纷纷探索教学新路子。省女子劳教所与福州华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合作成立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培训项目以糕点制作为主。教学方式为“滚动式”脱产学习,由福州华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老师授课,所内民警负责管理。参训学员全部通过考试,获得结业证书。厦门劳教所与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中心联合举办了电脑技术初级培训班、制鞋工艺培训班和“1+1群”创业培训班。全所共有148名学员全脱产参加培训学习,全部通过考核,获得了市就业训练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获证率为100%。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与解教人员比达33%,向合作厂方推荐就业的12人均得到厂方好评。
  四、辅助教育
  1995年,各劳教场所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的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劳教人员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举办读书演讲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和书法、绘画、工艺品、摄影等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1996年,各个劳教场所重视开展社会帮教活动,签订帮教协议3000多份,并组织劳教人员到社会演讲,仅厅劳教局组织的8场演讲,就有4500多人次受到教育,社会反响良好。通过经常放电影和在节日间进行各种比赛等方式,丰富劳教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各个劳教场所创办有针对性的小报,对劳教人员起到了鼓励和教育作用。
  1997年,省内劳教系统共组织4012名劳教人员参加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以此举来增强劳教人员的法律意识。厅劳教局加大教育设施的投入,各个劳教场所广播系统的配备全部完成,新配闭路电视系统4套,新购课桌50套、电视机近百台、政治基础录像片8套,购买图书近万册,有6个所的中队建立了图书角,教育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是年,省内所有的劳教所都建立了所、教育科、大中队三级个别谈话教育制度,所领导、业务科处室领导和一线管教民警个别谈话教育每月分别不少于3、5、12人次,每名劳教人员每季度至少接受1次个别谈话教育。对“难改造劳教人员”落实“三包”责任制,承包民警对所包教人员每月进行4次以上的个别谈话教育,定期将转化情况记入档案。同年,泉州劳教所民警运用个别教育的手段,成功地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杀人案。
  1998年,按厅劳教局部署,全系统相继开展吸、贩毒人员现身说法、卡拉OK比赛、节假日文艺演出和运动会等活动。8—10月,开展了以辅助教育为中心内容的所区文化建设竞赛活动。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巩固个别教育成果,10月15日,厅劳教局在福州召开“全省劳教系统个别教育经验汇报会”,通过典型经验介绍和总结,规范劳教单位的所内教育工作,推动“个别教育”的广泛开展,以期形成“多方位、多层次、人人参与” 的个别教育体系。
  1999年,各个劳教场所均利用节日开展辅助教育,如:五四青年节,省女子劳教所组织劳教人员就“失足青年在新时期如何重塑新生”召开座谈会;厦门劳教所邀请革命老前辈、原《厦门日报》创始人之一胡冠中同志对劳教人员进行传统教育。“6·26”国际禁毒日,省强制戒毒劳教所、省女子劳教所、泉州劳教所、南平劳教所举办“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图片展览;泉州劳教所举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做二十一世纪遵纪守法的青年》签名活动。新中国成立50周年期间,厅劳教局在福州举办了劳教人员“祖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和“福建省第二届劳教人员文艺汇演”,来自全省8个劳教所的52名劳教人员联系自己的教育改造实际,自编自演了15个节目,表达了劳教人员弃旧图新早日新生的决心和愿望,也歌颂了党的劳教工作方针政策和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各个劳教场所还分别举办了“建国五十周年成就展”、“迎澳门回归图片展”、《澳门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知识竞赛和现身说法等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其中到社区开展现身说法34场,听众达到53000多人。年内,社会帮教继续开展,签订帮教协议4021份,落实人数4050人,落实率为89%。
  2000年,各个劳教场所结合《吸毒型罪错矫治》课教学,开展“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禁毒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为配合这项教育活动,厅劳教局下发《中华禁毒教育图片资料》挂图,《全国禁毒展览》纪实录像片以及有关禁毒教育的书籍、材料等,组织全省劳教人员进行禁毒教育知识统考,共有4459名劳教人员参考,参考率达95%,平均成绩89.9分,及格率达98.8%。各个劳教场所还开展禁毒教育报告会、禁毒知识竞赛等专题教育活动。
  2001年,按照司法部要求,省内各个劳教场所均开展文化艺术体育健身活动,各所以中队为单位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以活跃学员的文化生活。各个劳教场所还组织乒乓球、拔河、广播体操等比赛,活跃了场所气氛。年内,厅劳教局举办了第四届运动会。
  2002年,厅劳教局围绕工作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按照省禁毒办的要求,配合国际禁毒日“禁毒和预防艾滋病”主题,在各个劳教场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举办《中华禁毒图片资料》展,组织劳教人员观看禁毒教育录像片;邀请专家学者来所做禁毒知识专题讲座、报告;组织开展吸毒劳教人员“现身说法”报告会。三明劳教所、泉州劳教所组织劳教人员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法制报告会,共进行现身说法78场,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年内,各个劳教场所共签订帮教协议3624份,落实人数4687人。
  2003—2005年,为了保障劳教人员的合法权利,各个劳教场所都组织劳教人员参加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做好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基层单位采取板报、墙报、标语、上课和召开劳教人员大会等形式,向劳教人员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制宣传,使劳教人员明确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正确行使民主的权利,进而踊跃参加选举,自觉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期间,厅劳教局以第三届全国劳教场所文艺汇演为契机,在各个节日期间都组织劳教人员参加趣味性的文体活动,如文艺演出、球类、棋类、拔河等,丰富他们的节日生活。各所还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通过广播、电视、小报、黑板报等媒体,宣传向上的精神,营造良好的教育矫治氛围。还做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戒毒劳教所编印了“吸毒与艾滋病”宣传小册,分发给劳教人员,人手一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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