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场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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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场所管理
分类号: D926.8
页数: 8
页码: 101-108
摘要: 本节介绍了福建省劳教场所在不同年份所采取的管理和安全措施,包括思想动态分析会、现场管理、个别教育、安全排查、突发事件处理、奖惩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 劳教场 劳动教养 福建省

内容

1995年,为加强对全省各个劳教场所内劳教人员的管理,做好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福建省的各个劳教场所均将中队每周、大队半月、劳教所每月召开一次劳教人员思想动态排查分析会定期化、制度化,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定期对劳教人员的思想情况进行分析,为下一步采取教育、引导、防范、控制等一系列措施打下基础。思想动态分析会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认请罪错、服从管教、遵守所规纪律等方面的言论、行为及情绪;对所属劳教人员的改造表现进行分类编队,分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三个层次分析预测;对劳教人员带隐蔽性、倾向性的思想问题进行分析;对已确定的严控、“顽危”人员,由民警落实“三包”(即包管、包教、包转化)。中队的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分析会,一般由中队领导主持,全体民警参加,内勤或指定的管教民警负责记录。分析的基本程序为:队领导先将上一次动态分析会排摸到的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措施落实情况作简单小结,着重阐明已取得的效果及尚未解决的隐患,对已排摸到的危险因素做出准确的定位。而后,由带班或分管民警对其所管理的劳教人员作全面分析,对重点人员作详细汇报,包括日常言论、行为、学习、劳动表现及思想情绪反应等。接着,由其他民警作补充汇报。会议结束时,由到会民警签名。会议记录要求完整、规范。对会议分析的情况,写出书面汇总材料,上报厅劳教局备案或作全所思想动态分析之用。
  是年,为加强基层民警的现场管理和直接管理工作,对管教民警,要求均应做到“八到现场”(劳教人员的劳动、学习、出操、开饭、洗澡、看病、开会、看电影电视到现场)和“七个亲自”(亲自吹哨起床,亲自喊操,亲自检查分饭菜,亲自示范劳动,亲自掌握学习,亲自检查病号,亲自检查铺位)。为推动和规范民警的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劳教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厅劳教局增设法制科,与监察室协作,定期、不定期到各劳教场所开展劳教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查纠民警的违规违纪问题,对严重的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劳教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处遇制度,将全体劳教人员分成宽管、普管、严管三个等级。开展百日安全竞赛、年度安全所和比、学、赶、帮、超活动,鼓励劳教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争取减期奖励。年内,各个劳教场所均开展“文明月”活动,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力量,以中队为单位,从着装、行为、佩戴标志、内务卫生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评比,强化场所规范化管理,纠正劳教人员的不良行为习惯。
  1996年,厅劳教局对在劳动教养过程中,不认罪错,一贯以极端的行为方式拒绝、抵制劳教场所教育改造的劳教人员(所内称之为“难改造”人员),进行转(易)所执行。在各所,开展以纠正劳教人员恶习、培养劳教人员文明行动为中心内容的“文明季” 活动,通过活动来促使劳教人员之间形成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的氛围。活动结果为:全省劳教人员的违规人数比上年同期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呈现出“三多、三少”现象,即讲文明的人多了,做好事的人多了,要求上进的人多了;讲污秽语言的人少了,打架斗殴的人少了,抗拒改造的人少了。期间,配合“严打”斗争,在劳教人员中开展检举揭发及打击所王所霸等专项活动,将“严打”声威引入所内,以稳定场所的改造秩序。
  1997年,厅劳教局下发规范“三大现场”(劳动、学习、生活)管理的工作方案,制定了《现场管理工作量化考核评比方法》,在省内全面铺开现场规范化管理。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两个亲自五个清,三定一到六点名,二十四小时不脱管”。“两个亲自”即要求民警亲自管理劳教人员,亲自处理现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五个清”,即值班民警对当天本队在册、在外、异动的劳教人员一口清,对本队一周来的劳教人员情况一口清,分队长对当天本分队的在册、在外、异动的劳教人员一口清,对本分队劳教人员能看背点名,熟记劳教人员的姓名、住址、案由、劳教期限,并能对上述各项一口清,值班交接情况及手续清楚。“三定一到”即劳教人员活动定区、床铺定位、列队定点、编队到分队。“六点名”,即早点名、晚点名、活动前点名、活动后点名、出宿舍点名、进宿舍点名。“24小时不脱管”即劳教人员的一日生活,24小时活动都应纳人民警视线,不能脱离民警现场管理。年内,厅劳教局组织了两次专项检查评比活动。省女子劳教所在全省劳动教养系统现场管理工作干警量化考核大检查活动中获第一名。
  按厅劳教局要求,省内各个劳教基层单位组织开展了劳教人员个别教育工作,每个大队民警每月找劳教人员个别谈话教育次数不少于12次,每名劳教人员每季度至少接受1次个别谈话教育,大队领导个别谈话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民管会”(在民警直接管理下,劳教人员参与管理,实行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成员、组长或零杂工。个别教育实行“十必谈”制度,即对有下列10种情形的劳教人员,大队民警必须及时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一是入所、转所转队时;二是受到奖励、惩罚或计分考核罚分时;三是“民管会”成员、组长、零杂工被撤换时;四是请假、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前后;五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六是情绪异常时;七是患病或外出就医时;八是主动要求谈话的;九是被列为“难改造”人员的;十是解除劳教前。
  在落实上述“十必谈”要求的基础上,各个劳教场所以场所教育工作目标考评为抓手,从劳教人员守法守规率、政治思想教育合格率、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文化教育合格率、心理咨询开展率、个别教育落实率、辅助教育落实率、“难矫治”人员转化率、解教人员出所评估率和教育工作保障达标率(下称“十率”)等10个方面强化提高基层民警做好个别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把“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放在首位,对一、二道门,落实门卫职责,把好审批关,严格控制劳教人员进出。
  对场所死角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对宿舍楼门、窗、铁栅栏等进行加固,铁门锁匙由民警直接管。对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加强夜间巡逻、查岗查哨。对违禁品严格检查,严防流入所内,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对脱逃被追回人员,从重从快打击。年内,厅劳教局建立健全基础资料整理制度,统筹中队建制,健全分队,并在各个劳教场所开展创建“四无”(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生产死亡事故)安全中队和年度“安全劳教所”活动。对半年及年度无事故的安全单位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各个劳教场所在每年年终和春节期间均开展一次全所性“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对专项活动期间发生各类事故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除了必要的行政处理还在经济上给予处罚。
  1998年,厅劳教局下发《中队规范化管理工作若干制度》、《管理工作规范用语》,各个劳教场所据此对现场管理实行细化管理,重点抓劳教人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开展百日安全竞赛、禁毒禁酒、清缴通讯工具、清理勤杂人员、打击各种违规行为、打击“所王所霸”等六个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评比劳教人员的行为举止、着装、标志佩带、内务卫生等,对劳教人员的考核奖惩实施月公布、季兑现。为加强规范化管理,厅劳教局统一制作了劳教场所楼号牌、警戒牌,劳教人员胸牌、床头牌,并下发各个劳教场所使用。期间,开展“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安全竞赛和“创文明规范中队”活动,把场所安全放在首位。消除场所的安全隐患,堵塞管理工作中的各种漏洞,对难改“尖子”,做好包夹和监控工作,不间断地督促中队坚持发挥“三人帮教”小组作用,约束“尖子”单独活动,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场所安全。
  1999年,为调动劳教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厅劳教局下发《福建省劳教人员分类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对劳教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下发《关于重申加强劳教勤杂人员管理的通知》,对勤杂劳教人员的审批和使用进行规范,全省共撤换勤杂劳教人员35人(其中劳教班组长18人)。完善审批请假制度,对劳教人员的请假规定进行修改。同年,厅劳教局加大抓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力度,开展安全工作大讨论和对照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局党委5位成员分别包干检查、指导督促和落实全省各个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实施从厅劳教局到劳教所民警个人的“四级管理”责任制度,即劳教民警个人对大中队,大中队对劳教所,劳教所对厅劳教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厅劳教局对年度安全的劳教所给予一次性年终奖励,并对发生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集体逃跑未追回、发生重大所内案件和其他重大事故的劳教场所在评选年度“安全劳教所”时,给予一票否决,对各层责任人进行处分和扣处罚金。对发生一般性劳教人员脱逃及其他事故的,给予处分并取消有关责任人的年终奖金。年内,各个劳教场所均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夹控”和对宽管人员的考察以及对中队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开展管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管教民警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2000年,省内各个劳教场所落实中队责任到人,重点部位、重点人物包干到人措施,并做好工作记录。开展好每月三次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对中队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除隐患,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各基层单位在每月一次的动态分析会的基础上,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中队重点人员的“夹控”和宽管人员的考察工作,做到“两头尖”的人员事事有人管,“危险人员”随时纳人干警现场管理的视线,时时不脱管。对邪教类劳教人员,做好包夹工作,制止其企图脱逃及绝食等行为。同时,组织劳教人员学习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把行为规范纳入日常考核范围,并加大督查力度,用检查评比促进良好行为养成,提高劳教人员令行禁止、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2000—2001年,厅劳教局推行《劳教人员奖惩考核实施细则》,促进三个规范。坚持大中队管理工作效能月考评和月简报制度。在劳教人员中推行所务公开工作,对劳教人员奖惩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执法规定,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措施,调动了劳教人员的改造积极性。劳教场所还适时开展打击绝食、脱逃、自残、涉毒、斗殴以及“所王所霸”、地域性团伙斗争等专项活动,以维护场所秩序。年内,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安全排查机制、安全防控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领导责任机制)要求,各地结合场所实际,重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所情动态分析、安全检查、警戒护卫组织管理、劳教信息员管理、监控管理等制度,提高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
  2001年,省内劳教系统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加大奖惩力度。为进一步完善防范机制,各个劳教场所对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修订,加强演练,提高干警的应急处理能力。突出做好对重要人员、重要时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简称“四重”)的管理。对“重点人员”及时落实“夹控措施”,及时帮教,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在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及重大会议期间,加强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护卫组织力量,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场所的倚墙搭盖物及场所周边环境,坚持每月数次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和整改。对新收容的劳教人员做好入所阶段的“严格管理”和“重点教育”工作,对因违规而被处罚的“不稳定”劳教人员做好“疏导”和“夹控”工作,对因家庭变故或身患疾病而有思想包褓的劳教人员及时做好思想疏通工作,对即将解教的劳教人员提前一个月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帮教工作。年内,各中队都达到了“安全中队”的既定标准。
  是年,厅劳教局配合“严打”斗争,在劳教系统中开展坦白检举、追访清查在外劳教人员专项行动,还参与了全国“追逃”专项行动,重新登记上网在逃劳教人员80名。在追访中,共向各有关公安机关、单位发出调查函102封。省女子劳教所、厦门劳教所、泉州劳教所、南平劳教所等单位还抽调警力到在外劳教人员家庭住地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表现及行踪。通过坦白检举活动,揭发出了一些将导致场所安全隐患的劳教人员违纪行为,还查清出一批劳教人员的真实身份,促进了场所管理和社会帮教工作的开展。其中,泉州劳教所一名劳教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一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根据此线索破获盗窃案件19起,追回一批赃物,案件总价值达20多万元,并抓获了多个犯罪嫌疑人。通过追访行动,1名超假不归劳教人员在家属的陪同下自动归所;2名在外时间达5年以上表现尚好的劳教人员报批了销号处理;1名假冒他人姓名超假不归劳教人员的真实姓名身份被查清;发现并追回4名所外就医期间有违法行为的劳教人员。通过网络信息比对,在公安机关帮助下,追回4名历年在逃人员,其中在逃时间最长的达9年之久。在“追逃”专项集中统一清查行动中,各个劳教场所均成立“清查”工作小组,本着一个不漏、不留死角的原则,组织有关科室和中队认真比对“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对盘中的几十万人的信息逐一过目,对所内收容的在册人员名单逐一上机比对。
  2002年,厅劳教局下发《警戒护卫队组织考核标准》和《组建警戒护卫队的方案》,加强警戒护卫队的组织建设,以三明劳教所为试点开展警戒护卫队建设,并召开了全省劳教场所警戒护卫队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年内,全省共有警戒护卫队员100人,其中民警43人,内看守29人,聘用28人。同年,各地推行所务公开工作,在原先向劳教人员实行所务公开的基础上,又向社会公开了劳教执法程序等,完善和推动了所务公开工作。在劳教人员生活区、会见室及所大门外建立公布栏,在办公大楼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在劳教院区内、外设置局长信箱、所长信箱和举报箱,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实行所长接待日制度,从当地人大、政协、政法委、市直纪工委等部门聘请了劳教执法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请他们来所检查和监督执法情况。
  为了做到重点人员(“法轮功”未转化人员,负案在教、抗改人员,企图自杀、自残、逃跑、报复社会的劳教人员)和新入所人员的思想动向清楚,是年,厅劳教局强化动态汇报制度,及时地掌握了劳教人员的思想动态。是年,防止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4人次,防止逃跑45人次,防止自伤自残70人次,制止打架斗殴266起。为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厅劳教局要求各个劳教场所必须做到“一必查、二清查、四常查”,即劳教人员会见时收受的物品必须经过全面的检查;传统节日和重要时期应当彻底清查;劳教人员的学习、劳动、生活现场和重点部位要经常检查。检查时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没查清不放过,问题没处理不放过,教训没汲取不放过。是年,全省劳教场所共进行安全检查1533次,收缴违禁品1854件,查获毒品0.825克,消除安全隐患386处。
  同年,厅劳教局严格干警值班制度。凡法定节假日、敏感时期,局领导轮流值班,各个劳教场所领导总带班,中队值班干警安排2人以上。重要时期,各个劳教场所的值班和管理“法轮功”的专管队值班实行坐班制,做到24小时不离人,保证了现场管理的工作力度。在门卫管理上。重点加强对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进出车辆、人员都经过严格检查,劳教人员进出劳教大院都得有干警带领并做好登记。为防止劳教人员藏在车盘底下逃跑,厅劳教局专为各个劳教场所配置了车盘倒照镜。在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上,将其所带物品寄存在二道门专设的储藏柜内。仅上半年,全省就查处了3起厂方司机、质检员为劳教人员携带违禁品的事件。在会见和亲情住宿管理上,重点防止违禁品的流入。除泉州劳教所因基建原因外,其他各个劳教场所都实行半封闭式会见。为做到既方便会见、管理有序,又防止违禁品的流入,厅劳教局修改出台《劳教人员亲情住宿暂行规定》,规范配偶及亲属同居。在劳教勤杂人员的管理上,修订了《劳教协管员暂行规定》,在规范劳教勤杂人员工作的同时,对违反所规所纪表现不好的勤杂人员还进行了撤换处理。在场所护卫队建设方面,修订了《福建省劳教场所警戒护卫工作暂行规定》,对警戒护卫队的管理提出了规范的要求,以促进警戒护卫队建设。为加强监控设施建设,投资60多万元建成三明、南平两劳教所的监控设施,增设省女子劳教所专管队监控设施。厦门劳教所针对围墙周边存在抛掷毒品的问题,在重要部位设置监控,及时抓获毒贩,制止了墙外抛掷毒品现象。为及时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各个劳教场所都加强演练并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修订,厅劳教局还成立了以局领导为总指挥的应急小分队,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做到组织严密、信号明确、出警迅速。
  2003年,劳教系统制定并修改了20多项管理规章制度,如省女子劳教所修订出台了《2003年现场管理检查评比标准》、《劳教人员内务卫生评比标准》。为防范劳教人员脱逃事件的发生,各个劳教场所根据场所周边的交通要道、山林地貌,并结合临近的车站码头制定出具体追逃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劳教人员脱逃事故,即可按方案追逃。健全联防护卫组织,增强场所内外警民联防,劳教场所在组建警戒护卫队的基础上,加强了劳教所门卫、岗楼、外围巡逻、“二道门”警戒、劳教院区安保人员的配用。在技防设施建设上,各个劳教场所陆续购置了电脑、探头,在场所的重点部位安装了监控设施,有的还在外墙安装了红外线报警装置。各个劳教场所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制定了防火、防暴、防冲击、防骚乱的应急情况处置工作预案,做到信号明确、反应迅速、指挥得当、配合默契,提升了劳教场所的防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春节、五一、国庆长假以及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大(中)队民警实行夜间坐班,机关民警从上午8点到晚上6点实行劳教楼外围巡查,并抽调10名专兼职民警组成5个巡逻组,负责对场所进行全范围夜间巡查。是年,国内发生“非典型性肺炎”疫情,期间,各个劳教场所成立了 “预防非典临时工作小组”,实行民警分期轮换连续封闭工作制,从而堵住了民警、新收劳教人员和厂家人员这三个传染源头。福州各个劳教场所对新收容入所的劳教人员,由入所队对其家属实行主动告知,寄发“致劳教学员家属的信”,以便其家属了解其在所情况。
  年内,厅劳教局将劳教人员中的打架斗殴、吸贩毒、违规使用通讯工具、称王称霸以及企图逃跑等重大违规行为当作场所防范和打击的重点,各个劳教场所围绕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活动,劳教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有了明显减少。如福州劳教所以“少教中队事件”为契机,开展了打击“所王所霸”的重点整治活动;省强制戒毒劳教所开展了以打击吸贩毒和地区性斗殴为重点的整治活动,年内破获吸贩毒案件13起32人次,防止劳教人员打架斗殴3起;省女子劳教所开展了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主题的“文明季”专项活动,形成一个讲文明、讲规范、守纪律的良好氛围。各个劳教场所在召开现场动态分析会基础上,加强对生产工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对“四重”(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时期、重点环节)的管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24处,发现三假人员12人,制止了4起自伤自残行为,转化了有轻生念头人员4人。
  2004年,各个劳教场所结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挖余罪、打所霸”的专项整治活动,经过深挖细查,共查出涉黑劳教人员3名,使用假姓名、假地址劳教人员9名,制止打架斗殴43起,防止自伤自残11人次,处理违规劳教人员157人次。同年,厅劳教局把创办劳教工作特色作为推进劳教工作改革发展的突破口,结合场所实际,先后开展了劳教人员适度劳动报酬、所内开放式宿舍管理、预约谈话及校园“图书超市”等四项举措。5月份,共有37名表现突出的劳教人员入住家庭式宿舍。“所内开放式宿舍管理”这一新概念在劳教人员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其提高了入住劳教人员的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能力,较好地发挥了表率、带头和引导作用,也调动了场所其他劳教人员的改造性。劳教人员刘××说:“所内开放式管理是我们通往新生,更好更快地适应社会的桥梁,也是我改造的精神动力。”而一些吸毒劳教人员也希望通过开放式管理,对自己的自律能力进行一次自我锻炼和考验。省女子劳教所三中队劳教人员还以此为蓝本写出小品《关爱》,在场所中引起了反响。三明劳教所试行所内开放日,在6月1日邀请了部分劳教人员的家属到所里参观、座谈。优美的改造环境、整洁的内务、人文化的管理给劳教人员家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纷纷表示要配合所里做好亲人的帮教工作。劳教人员余××(永安人,盗窃,劳教2年6个月)自入所以来,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了。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与妻子和女儿团聚,他非常激动,感激地说:“感谢政府,感谢干部,让我和家人共同度过了一个今生最难忘的儿童节,我一定好好改造,不辜负家人和管教干部对我的一片期望。”
  2005年,厅劳教局制定《关于建设“平安场所”的实施方案》,各个劳教场所也结合本所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工作步骤和任务要求。各级都成立了“创建平安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厅劳教局工作部署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全省还建立了局、所、队三级安全大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年内,省内劳教系统共开展安全大检查846次,消除安全隐患221处;厅劳教局对基层所共开展突击检查31次,排查出安全隐患86处。结合年终工作检查,还在全系统开展了一次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共排查出管教安全隐患7类65项。
  为加强劳教人员行为养成,各个劳教场所每周一、周五上午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劳教人员进行队列和广播体操训练,抽查劳教人员对《劳教人员行为规范》、《五要十不准》的掌握情况,检查劳教人员的言行举止,督促劳教人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将各中队的勤杂人员收归后勤中队统一进行管理。中队一方面及时准确掌握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培养劳教人员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对劳教人员严格管理,对各岗位劳教人员进行定点、定时、定位,中队民警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在岗、不在位或其他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撤换。对劳教信息员实行中队和所级两级管理,对民管会、班组长严格选举程序,每半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对选出的民管会、班组长成员,统一集中进行规范教育和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劳教人员民管会、班组长职责、纪律、工作方式、方法及奖惩,并定时考核,在实际工作中要求他们以身作则,不允许有凌驾于其他队员之上的特权,充分发挥民管会成员、班组长的带头作用,协助民警维护好中队的改造秩序。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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