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狱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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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2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监狱生产
分类号: D926.7
页数: 10
页码: 85-94
摘要: 本节描述了福建省监狱系统对罪犯劳动进行科学管理,优化产业结构,注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促使罪犯在服刑中改正错误,培养劳动习惯,学习生产技能。文章还介绍了福建省监狱系统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努力,包括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技术改造、实施质量管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等措施。
关键词: 监狱管理 监狱生产 福建省

内容

全省监狱系统将组织罪犯参加劳动作为改造罪犯的一种基本手段,在组织罪犯劳动中,依靠科技进步与科学管理,注重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视经营、质量管理。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促使罪犯在服刑中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对参加劳动的罪犯,监狱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一、生产管理
  1995年,针对全省监狱系统罪犯大都从事农业、茶业、机砖、机械、水泥制造等小型、分散、经济效益低、不利管理的生产特点,省监狱局按照“抓住大头,主攻工业,培植支柱产业,壮大骨干企业”的思路,调整产业结构。5月,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建成投产,闽侯监狱三大队引进电容器项目来料加工生产。年内,地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监狱,利用地缘和劳力优势,承接来料加工劳务,地处偏远山区农业单位监狱,实施水田和旱地轮作,粮食和经济作物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提高耕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同时,改造部分衰老、低产茶园,新种植优良种茶,抓高档名优茶开发。
  1996年,省监狱局实施“立支柱、上规模、增总量、创效益”的发展战略。全系统有6个大、中队从事承揽来料加工业务,厦门监狱建成同安彩砖厂并投产。榕城、闽侯、莆田、福州、宁化等4个监狱新上了一批加工项目和技改项目,这些项目被列入国家基建、技改投资计划,投资总规模1.1395亿元,年内资金到位5100万元。是年,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省所有的监狱企业生产经营无亏损。
  1997年5月,省监狱局针对闽侯监狱模具车间因电火花导致机床油箱电路起火引发火灾,机床损坏厂房烧毁的安全生产事故,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省监狱局制定《福建省监狱系统QC活动管理细则》。各监狱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开展生产质量管理教育、经验交流、成果评选及奖励等工作。11月,省监狱局在闽西监狱召开全省监狱系统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座谈会,确定全省监狱系统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以“一业为主,多元发展”的指导思想。年内,政和监狱生产的“政和雁翎”茶叶在全国监狱系统“中茶杯”评比中获奖。
  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部门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规定,省监狱局对注册的经营性企业、公司进行清理,注销50家、移交6家、解脱挂靠3家企业(公司)。对工业生产的监狱,在抓好以机械、建材为主体的适销对路产品生产的同时,发展“两头在外”的承揽加工业,拉动监狱工业的增长。8月,省监狱局在武夷山监狱召开全省监狱系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座谈会,会后,全省各农业生产监狱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以茶叶为主导产品,对生产结构、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配置,提高机械化水平,实现了茶叶生产产业化。同时,把位于边角、效益低的田地出租外包。年内,选派4人参加全国监狱系统在河北省举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年7月,闽西监狱黄斜农场关押点撤销,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外租承包。8月,闽西监狱塑机厂通过ISO9000企业质量体系认证,SZMS—565×18×3塑胶鞋类注射成型机、SZM—1200×12塑胶雨鞋注射成型机分别获得司法部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和国家五个部委联合颁发的“国家级新产品证书”,被批准免交三年增值税,实现批量生产。武夷山监狱生产的茶叶获得AA级国家绿色食品标志证书。在全国、全省名优茶评比中,监狱系统生产的茶叶获“中茶杯”特等奖等多项奖,武夷山监狱生产的“天游” 牌绿茶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12月,全省监狱农场经济结构调整座谈会在清流监狱召开,会上提出了调整发展思路、调整监狱布局、调整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五个调整”的工作思路。此后,各农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种植水稻,将所有农田全部租赁外包,集中劳动力发展茶叶和其他工副业。
  2000年2月,省内18个监狱的来料加工生产项目逐步向发展稳定、批量大、技术含量高的大公司、大企业、大集团靠拢,形成了鞋业、服装、石英钟三个加工基地。9月,省监狱局制定《关于劳动工具管理制度》,各监狱加强劳动工具管理,实行“中队日查、大队周查、监狱月查”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到了检查有记录,对每个罪犯所使用的劳动工具进行编号,对号专人使用。对危险性不大的公用劳动工具固定位置,由民警直接管理。对使用范围无法固定的工具,限制使用区域并配备专门的工具箱存放。罪犯需要短暂离开劳动岗位必须经民警批准,放置好工具方可离岗,严禁罪犯携带工具在车间内随意走动,严禁罪犯把工具带出车间。年内,经省资源综合利用办公室等单位和专家鉴定,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完成了开发应用的电石渣代替部分石灰石水泥生产工艺,填补了省内该生产流程的一项空白。全省监狱系统完成各级科技项目43项。清流监狱开发了“美人茶”茶叶新产品,武夷山监狱茶叶生产被省政府列为AA级绿色食品标志高档绿茶示范基地。
  2001年1月,为加强生产管理,省监狱局相继制定《福建省监狱系统加工业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监狱系统加工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各监狱对承接来料加工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实行“两级报告审批”制度(即:大中队在联系来料加工项目时,填报“加工项目审批表”,经监狱把关复审批准后方可签订加工合同)。对不利于监管和生产安全的加工项目,以及危险系数大、污染环境、超强体力的加工项目和危害罪犯身体健康的加工项目监狱不予批准,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提升监狱加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各监狱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与监管安全同时列入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生产现场全过程禁烟,严禁违反规定将火种带人生产现场。各监狱实行“统一接单、统一结算、统一资金回笼”的“三统一”管理方法,规避无序竞争,强化资金回笼。
  同年12月,省监狱局针对部分监狱存在罪犯双超(超工时、超体力)劳动现象,在全省监狱推广榕城监狱罪犯劳动白班制(即:罪犯白天劳动,每周劳动6天),确保罪犯的休息权、健康权。各监狱建立相应的劳动岗位责任制和奖罚激励机制,调动罪犯劳动改造积极性,加强生产调度和现场管理,在压时增效上下功夫,落实罪犯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对因季节性生产或特殊情况须在法定节日(含休息日)组织罪犯加班劳动的,由监狱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一个月内安排好罪犯补休。
  年内,龙岩监狱青草盂水泥厂通过中国建材质量体系认证中心对“ISO9000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考核,该监狱青草盂水泥厂生产的“新叶牌”425R水泥,通过中国水泥质量认证中心“水泥质量体系”认证复查后,又通过IS0900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仓山监狱模具厂通过IS0900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福州监狱科达卫生制品厂的“KDA”气雾消毒剂获得2001国际农牧业科技成果产品推广博览会优秀产品金奖。清流监狱生产选送茶样在第三届国际名茶评比中获金奖2个、银奖1个。全省监狱企业共有10个监狱60多个QC小组参加各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出优秀QC成果16个。
  2002年1月,司法部监狱局《监狱工作简报》对福建省实行罪犯劳动白班制予以肯定:“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是我国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对罪犯改过自新、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规范罪犯的生产劳动,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是监狱机关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福建监狱系统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依法规范罪犯生产劳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0月,各监狱按照省监狱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全系统未发生投毒事件。年内,泉州、永安、闽西监狱的机砖生产线全线停产。厦门监狱通过IS0900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获得国家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龙岩监狱青草盂水泥厂、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龙岩塑机厂顺利完成IS0900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贯标换证工作。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桥福”水泥商标被认定为2002年三明市知名商标。政和监狱生产的“绿标”茶叶通过国家认证中心考评。
  2003年,省监狱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681”(即:罪犯每周劳动6天、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休息1天)罪犯劳动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并成立督查组,不定时地开展督查。仓山监狱宏达模具塑料厂投入450万元资金,增加模具生产设备,提高经济总量和效益。清流监狱投资189.25万元改建扩建车间、厂房,投资288万元购置平车769台、专用设备198台。福州监狱投资280多万元改造旧车间,全省监狱系统加工业通过项目筛选、优化、整合,基本实现靠大、靠优、靠强的目标,各监狱的生产规模、质量、档次明显提升。9月,省监狱局召开全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福州、闽西、仓山、厦门、福清、建阳、莆田等监狱被评为全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10月,在清流监狱召开了全省监狱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座谈会,会议要求:近一两年要继续发挥茶叶资源优势,稳步推进加工业发展,坚持“茶叶生产、来料加工和其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并举”的经济结构模式。12月,福州监狱职工企业科达卫生制品厂停止生产经营。年内,省监狱局和福州、闽西监狱被评为全国监狱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龙岩监狱青草盂水泥厂粉尘治理QC小组被国家授予2003年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并通过国家建材工业质量认证管理中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双认证”。福州、莆田、福清监狱加工企业通过IS0900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现场审核。
  2004年,各监狱企业落实《公司法》、《企业法》和司法部《监狱劳教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办法》,龙岩、漳州、莆田、闽西监狱完成公司改制工作。龙岩青草盂水泥厂完成政策性破产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省监狱局相继制定《福建省监狱系统加工企业推行“三统一”管理考核标准(试行)》、《福建省监狱系统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各监狱企业规范产、成品进出仓管理,加强现场劳动和安全管理。3月,省监狱局举办全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9月,省监狱局科技生产处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各监狱相应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全省农业单位监狱的茶园和土地陆续对外出租,年底,茶叶、水稻等农业生产劳动项目全面停止。至此,福建省结束了长达55年的罪犯野外作业的历史。
  年内,全省监狱系统共有23项QC成果分别在福建省、华东地区以及全国监狱系统质量成果发布会上获奖。全国监狱系统第26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大会和省第25次质量小组代表大会授予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化验室QC小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被省经贸委评为2003年度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先进单位。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桥福两级”牌商标,被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2003年省著名商标。龙岩市、新罗区两级环保部门组成联合监测组,对龙岩监狱青草盂水泥厂粉尘治理状况进行监测,结果达标。龙岩监狱青草盂水泥厂获“龙岩市2003年度非煤矿山安全活动先进单位”称号。闽西监狱两个企业同时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和质量体系“三证合一”的认证工作。厦门监狱“加工企业管理软件”通过省监狱局验收。仓山、龙岩、榕城、闽西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等5个企业单位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
  2005年,省监狱局制定《福建省监狱系统科技项目管理规定》,对工业、监管教育及软科学等三类科技项目实行报批备案制。各监狱申报的科技项目经批准后,由省监狱局与监狱签订项目合同,监狱财务科参与管理,省监狱局给予项目经费。成果验收(鉴定)后,予以奖励。同年,各监狱企业相继实行生产运输市场化改革,龙岩、漳州、建阳、清流、甫田监狱及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罪犯收押中心的这项工作基本到位。福清、榕城、仓山监狱通过招标的方式与地方运输公司合作,加快生产运输市场化的改革步伐。年内,仓山监狱福建宏达模具塑料厂被司法部评为2005年“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该厂机加工车间数控加工班被命名为“2005年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该厂汽车玻璃钢化风栅成型器QC小组被命名为“2005年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监狱企业有25项QC成果在华东地区监狱系统和省、部级质协举办的发布会上获奖。全系统实施局级科技项目9项、监狱级科技项目6项。仓山监狱宏达模具塑料厂承担省科技厅2个省级科技项目。
  闽西监狱塑机厂和龙岩监狱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立窑尾布袋除尘器技改项目通过环保验收。龙岩监狱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
  二、企业职工管理
  1995年,省监狱局制定《福建省监狱系统工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各监狱落实职工分流返岗工作,全系统有91名在非生产岗位上的“以工代警”职工返回生产岗位。
  1996年,各监狱继续落实企业职工分流返岗工作,在非生产岗位上的659名工人返回生产经营岗位,387名工人安排到监狱企业的关键技术岗位。职工返岗率占监狱企业职工总数的50.5%。
  1997年,省监狱局根据“三定”方案,重新确定各监狱工勤人员的职工名额。
  1998年,全系统职工分流返岗务工工作结束。12月,省监狱局筹措资金解决全系统2800多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社保的统筹工作,率先在全国监狱系统完成职工全员参加机关事业社保统筹工作。
  1999年,闽西、武夷山、建阳、永安、福州、女子监狱和少年管教所等监狱实行职工档案工资管理,按照岗位与责任挂钩、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采取岗位工资与计件工资相结合的办法。
  2000年2月,全省监狱系统在职职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以档案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障各种费用,实际工资则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以岗位工资、效益工资、计件工资等形式实现。同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以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退休职工的退休金由社保机构支付,退休金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的增长而增长。2001年1月,全省各监狱企业职工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医疗保险。11月,按照属地原则,又参加所在地的医疗补助。2004年,省监狱局以福州地区监狱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为标准,调剂资金提高10个福州地区以外的监狱企业职工月考核奖,缩小山区与沿海地区监狱企业职工的收入差距。
  三、财务管理
  1995年,省监狱局协调有关部门,将民警人均年经费从6500元提高到8000元,罪犯人均年生活费提高到914元,并按预算标准按时到位。
  1996年5月,省监狱局制定《关于福建省监狱财务实行“双轨运行”补充规定》。各监狱实行监狱事业财务和监狱生产财务分离的相对独立、分类管理、分账核算,分别执行不同财务制度的“双轨运行”模式。
  1997年1月,全系统以实施《监狱财务会计制度》为契机,把监狱财务从生产财务中分离出来,监狱与企业的财务管理形成了“监企适度分离”的财务管理模式:资产分类、财务分账、经费分开。同时,相应制定《福建省监狱财务制度实施细则》。4月和6月举办了两期会计电算化培训班,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工作。
  1998年,为了给监狱企业经济发展注人活力,省监狱局落实了中央专贷资金1.2055亿元。榕城监狱对建新建筑公司实行监企适度分离,在自负盈亏的基础上,实现利润30多万元。闽侯监狱将白沙农场租赁承包,在收回土地承包金15万元的同时,组织劳务收人达200多万元。与此同时,泉州、福清监狱组织追讨外欠款321万元,盘活流动资产。各监狱对公费配置的74台无线移动电话进行折价或拍卖处理,节省办公费开支。
  1999年2月,全系统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提高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除漳州、福清、厦门三个新组建的监狱外,其他监狱全部通过省财政厅的整改、考核、验收确认工作。为强化会计对资金使用的监督,10月份开始,全系统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各监狱的会计由省监狱局统一委派,并加强对罪犯生活物资、医疗、建设项目、大宗生产原辅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力度。
  2000年,省监狱局调整投资方向,加大对沿海地区新建监狱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把资金用在修监舍、建厂房、完善各种配套设施上,改善监管条件和生产劳动环境,扶持有效益、科技含量大的技改项目,促进发挥区位优势推动经济增长。改革劳动补偿费包干管理办法,按押犯人数的统一比例核定劳动补偿费提取标准、按季度结算上交的办法,运用经济杠杆调控,促进劳动力向效益高的项目流动,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创利水平。9月,省监狱局抓住银行置换不良资产化解金融危机的机遇,完成福建省监狱系统建贷不良资产申报工作。
  2001年7月,各监狱建立“一级法人、两级核算”和监企适度分离的财务管理体制,确定行政财务和监狱企业两个经济核算主体按各自制度及规律运行。按照《监狱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监狱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监狱行政经费与企业资金做到 “分类立户、分账管理、分别核算、分类考核”。
  2002年3月,各监狱贯彻落实《福建省监狱系统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在财务会计工作中,运用通讯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对财务工作有关数据进行收集、传送、加工、处理、存储管理,根据《办法》规定的标准,规范会计电算化,提高财务会计的工作质量。10月,省监狱局规范加工业生产经营方面所采取的“统一接单、统一结算、统一资金回笼”的“三统一”管理方法,推进监狱生产集约化管理模式的逐步形成。年内,完成国家开发银行核销全省监狱1.1295亿元贷款债务,减轻监狱企业的经济压力。
  2003年,全系统取消大队一级核算,实行监狱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会计核算从大队单独核算过渡到按监狱企业法人为主体进行核算。实行“一级法人、两级核算、监管统一、经济搞活”的管理模式。
  2004年开始,执行部颁的《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各监狱财务部门均事前参与合同洽谈、事中对合同执行进行跟踪、事后对货款回笼进行监督,盘活存量资产。年内,做好永安监狱飞桥水泥厂资产归并,完成省公路开发公司和交通控股公司1826万元产权划拨工作。
  2005年,省监狱局建立全省监狱企业主要财务指标监测体系,对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四、罪犯劳动报酬
  2000年开始,省内部分监狱开始推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对罪犯的劳动付出以工资的形式给予一定的报酬。年内,发放罪犯劳动报酬178万元。2001年,发放罪犯劳动报酬费209万元。
  2003年6月,为使罪犯在刑满释放前积累一定资金,在回归社会后的安置过渡期有一定生活保障,全省监狱系统继续推行罪犯劳动报酬制。7月,省监狱局制定《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劳动报酬管理试行办法》。各监狱成立罪犯劳动报酬考核领导小组。罪犯劳动报酬由出勤补贴(考核罪犯劳动态度,罪犯病假、事假经批准未出工的不计补贴)、岗位津贴(结合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考核罪犯的技术水平,不同岗位和不同技术水平给予不同的津贴)和绩效奖(考核罪犯劳动业绩,在完成劳动定额的前提下,对超出基数的劳动成果按相应比例累进计酬)构成,在对罪犯劳动态度、劳动技能进行考核的同时,重点突出劳动效率的考核,并做到细化量化。各监狱都对生产人员定级、生产岗位定责、生产工序定价,量化罪犯劳动报酬考核指标,做到可计算、可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年内,全系统发放罪犯劳动报酬428.25万元。是年,司法部在《监狱工作简报》调研专刊第三十四期(2003年10月20日)全文刊发福建省监狱局的《推行罪犯劳动报酬的探索与实践》一文,向全国推介福建罪犯劳动报酬制改革办法。
  2004年,各监狱全面推开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各监狱统一出勤补贴、统一最低劳动报酬提取比例、统一同地区同工种技术岗位津贴(用60%的劳动报酬改善罪犯生活,40%劳动报酬进行积累用于罪犯刑满释放安置过渡期基本生活),根据企业效益适度拉开绩效报酬。
  2004—2005年,福建省监狱系统实施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中国新闻报》、《北京青年报》等全国性报刊和《联合早报》、《中国新闻》、《大公报》、《亚洲时报》等海外新闻媒体及《福建日报》、《福建法制报》、福建电视台、福建广播电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等省内新闻媒体相继刊发有关报道文章,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新浪网等网站亦相继转载或播发。
  五、土地登记办证
  2000年以前,全系统土地登记工作基本没有启动,只有极少数地处沿海城市和新征的监狱用地颁发有土地证书计6600多亩,不足全部土地的十分之一。由于土地权属未得到有效确认,土地纠纷甚至冲突事件时有发生,给监狱的生产、建设、监管等正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干扰了监狱的正常工作,影响了监所和当地社会的稳定。
  2000年初,省监狱局把全省监狱土地登记办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1月,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了《申请办理监狱系统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的报告》,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安排有关人员深入监狱农场,会同省监狱局有关处室和有关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对监狱土地发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6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听取了省监狱局关于监狱系统土地登记办证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就土地登记、办证、收费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协商。经过讨论,双方一致认为,监狱关押改造罪犯和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所拥有的土地,属于特殊用地性质,尽量给予减免登记费。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监狱系统垂直领导的实际,决定对监狱系统土地登记办证工作实行省里“统一标准、统一发证、统一收费”的做法。在此基础上,省国土资源厅、省监狱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监狱系统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随后,省国土资源厅发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监狱系统土地登记收费标准的函》,明确监狱单位建设用地按初始登记费减半征收,农业用地仅按每平方米0.06元收取,共减免费用约550万元。11月,省国土资源厅、省监狱局又专门就全省监狱系统土地登记工作问题联合召开会议,印发了《会议纪要》,总结交流了监狱土地发证经验,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引导全省监狱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省监狱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除宁化、龙岩监狱等有特殊原因没有完成外,完成了20个单位的土地发证工作,发证的土地面积58699.4亩。为及时总结经验,鼓励在监狱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规范监狱土地的使用管理,2001年12月31日,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监狱局联合召开了全省监狱系统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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