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入监与出监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20
颗粒名称: 七、入监与出监教育
分类号: D926.7
页数: 3
页码: 81-83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监狱系统在罪犯教育改造方面的措施和成效。文章从1995年开始,介绍了各监狱在开展有益于罪犯思想改造的辅助教育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包括组织参观、瞻仰革命历史和烈士陵园、开展文艺调演等。
关键词: 监狱管理 出监教育 福建省

内容

(一)入监教育
  1995年8月,省监狱局将挂靠在局机关的罪犯收押中心和福州遣送站分离,组建罪犯收押中心,下设永安、闽侯两个入监大队,负责全省除少年犯、女犯和重刑犯以外的50%新入监罪犯的教育任务。少年犯、女犯入监教育仍由少年管教所和女子监狱负责,重刑犯入监教育由建阳、闽西监狱负责。12月,省监狱局在泉州监狱召开入监教育工作会议,并制定《福建省罪犯入监教育大纲》。
  1996年4月,省监狱局举办全省入监教育师资培训班。9月,省监狱局又在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举办入监教育教学观摩现场会,进行教学观摩和经验交流。
  1997年,罪犯收押中心推行“按新犯结构类型编班分组,进行思想教育、队列训练和劳动生产技能培训的入监教育教学新方法”。
  1998年起,罪犯收押中心不再承担新犯集中入监教育的任务。新入监的罪犯由各监狱入监队承担入监教育任务。
  2001年,全省各监狱设立入监集训中队,统一按省监狱局编写的《新犯入监教育教材》,由民警授课,组织队列训练。对新入监罪犯进行为期1~3个月的法制、认罪服法、监规纪律、劳动纪律、劳动技能和服刑生活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进行规范化训练。入监教育结束前,每个罪犯制定改造计划,入监队领导逐人给予书面入监鉴定,并建立心理测试档案。
  2002年,各监狱不断探索和创新入监教育方式,确立“罪犯是人,是犯了罪的人,绝大多数是可以改造的人”观念,从了解罪犯、关心罪犯、理解罪犯、教育改造罪犯入手,用理性的方式矫治新入监罪犯,开展新入监罪犯教育。
  2003—2005年,各监狱入监队在实施新犯入监教育中,组织罪犯队列训练、进行监规制度教育,开展生产岗位和劳动生产技能培训。把好新犯入监教育“五个关口”(即:收押登记关、规范教学关、行为养成关、心理测试关和考核验收关)。2004年,全系统新犯入监罪犯教育率达99.6%。2005年,入监教育率达100%。
  (二)出监教育
  1995年,各监狱对余刑三个月以下即将刑满的罪犯集中进行为期1~3个月的出监教育。为探索罪犯出监教育工作,省监狱局与福建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下称:省中华职教社)联合创办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以下称中华曙光职业学校)。12月,省监狱局召开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建设问题的办公会议,决定将该校办成全省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出监教育基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对全省监狱15%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集中到该校进行为期3~6个月的谋生技艺培训和出监教育。
  1996年5月,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监狱学会会长金鉴视察中华曙光职业学校。6月10日,全国“新生之路”基金捐赠仪式在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孙起孟、中国温暖工程促进会、省劳动厅及有关团体共向学校捐赠22.3万元。
  1997年1月,由香港善导会与中国监狱学会联合召开的“罪犯回归后的康复、就业及预防重新犯罪”亚太地区研讨会在香港举行,中华曙光职业学校派代表参加会议,参会论文《改革罪犯出监教育,探索回归社会新路——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成效》在会上作了交流并收入研讨会论文专辑。5月,根据省监狱局《关于加强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狱鼓励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参加该校的谋生技艺培训。6月,中央统战部一局、省统战部、省中华职教社调研组到中华曙光职业学校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年内,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划归省罪犯收押中心管辖,对内为罪犯收押中心职教大队建制。学校开设摩托车维修、食用菌栽培、烹饪、糕点制作、装潢、淡水养殖、果蔬栽培、市场营销、高优农业、电脑运用、金融证券、农村财会等13个专业。
  1998年5月,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实行延伸办学,创办中华曙光职业学校闽西分校,扩大教育面。闽西分校开设摩托车维修、烹饪、装潢等7个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1723名罪犯,占闽西监狱同期刑释人员总数的23.3%。年内,全省监狱系统有1372名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参加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出监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1999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中华职教社主任林强视察中华曙光职业学校。11月,省监狱局和省中华职教社召开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创立五周年庆祝大会,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黄松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中华职教社主任林强到会并指导工作。
  2000年3月,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建阳分校成立。全年有1600名罪犯参加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和闽西、建阳分校出监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年内,省委政法委组织跟踪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经过中华曙光职业技校培训后刑满释放的罪犯中有58%学有所用,有96%能遵纪守法。
  2001年11月,省宗教界、省中华职教社在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举行“温暖工程”捐赠仪式,捐赠电脑35台,价值12万元。省委常委、省统战部部长陈营官等领导出席仪式。年内,中华曙光职业学校被中华职业教育总社与全国促进温暖工程授予“温暖工程建设基地”称号。年内,福清监狱实行对即将刑满罪犯逐个谈话的制度。
  2002年,各监狱加强对即将刑满罪犯的出监教育。教育主要内容有:法律道德常识、就业形势、择业观念、婚姻家庭、人际交往、应聘技巧、务工条件、合法经营等。采取正面教育为主的方法,增强罪犯的法制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促使罪犯在刑满回归社会前对现实社会具有比较客观的认识,缩短服刑期间对社会主观认识与社会实践的差距,增强面对挫折的承受能力。
  2003年,女子监狱创新出监教育,本着有利于罪犯回归社会谋生就业的原则,对余刑6个月以下的罪犯,集中进行形势、政策、前途、市场经济和就业指导教育,教育时间3个月。
  2004年,福州监狱成立罪犯回归指导中心,按照“宽管严教,管教结合,宽严适度”的原则,对余刑3~4个月的罪犯,开展出监教育。在此期间,重点进行就业指导、组织参观和适当生产劳动,对参加生产劳动的罪犯给予劳动报酬。厦门监狱成立刑释人员就业指导中心,与厦门同丰服装厂等3个厂家签订推荐安置刑释人员就业协议。甫田监狱开展对即将刑满罪犯谈话的活动,由监狱纪检监察室主办,科室、押犯大队民警共同参与,明确分工责任,对即将刑满罪犯在释放前逐一谈话。
  2005年,省监狱局推广莆田监狱对即将刑满罪犯在释放前逐一谈话的做法。多数监狱相继与当地劳动部门联合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是年,中华曙光职业学校由于培训规模满足不了罪犯出监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的需要而停办。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