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办特殊学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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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17
颗粒名称: 四、创办特殊学校
分类号: D926.7
页数: 1
页码: 7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监狱系统创办特殊学校的情况。文章介绍了各监狱在创办特殊学校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包括校务委员会和教研机构的成立、专兼职教员的配备、教育渠道的拓宽、与社会教育工作者合作等。
关键词: 监狱管理 学校培训 福建省

内容

1995—1999年,根据省监狱局与省劳动厅《关于加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各监狱在继续创办特殊学校的同时,加大对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力度,相应成立校务委员会和教研机构,配备专兼职教员。在办学的过程中,除由监狱民警担任专兼职教员外,还从改造表现较好、具有一定教学能力或捕前担任过教师的罪犯中挑选部分人员担任文化、技术教员,充实师资队伍。1996年2月,闽侯监狱熔新学校举办罪犯文化教员师资培训班,培训21名罪犯文化教员。1997年4月,罪犯收押中心成立“福建省福州华光学校”。5月,甫田监狱成立“福建省莆田荔新学校”。1998年开始,全省监狱系统特殊学校的罪犯文化教育,实行统一教材和学制。1999年,为规范罪犯文化教育和考试制度,省监狱局规定全省监狱实行一级办学,各监狱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命题考试,统一发放文化毕(结)业证书。
  2000年6月,厦门监狱成立“福建省厦门朝阳学校”。10月,福清监狱成立“福建省福清宏新学校”。年内,全省监狱系统特殊学校拓宽教育渠道,采取“请进来”的办法,聘请社会教育工作者进监狱帮助教学,开展罪犯学员高等学历自学考试工作。
  2001年2月,龙岩监狱新民学校举办罪犯文化教员师资培训班,培训27名罪犯文化教员。6月,闽侯监狱熔新学校举办罪犯文化教员师资培训班,培训45名罪犯文化教员。年内,厦门监狱与集美大学联合举办监狱内大专自考班,厦门日报和厦门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该做法得到省监狱局推广。
  2002—2003年,因闽侯监狱搬迁后更名为仓山监狱,“闽侯熔新学校”于2002年9月更名为“仓山熔新学校”。2003年12月,漳州监狱成立“漳州芗城新园学校”。至此,省内各监狱都创办了“特殊学校”。
  2004年,全省监狱系统特殊学校共聘任民警和外聘教师总人数942名,其中,86名民警担任专职教师,850名民警担任兼职教师,聘用社会教师6名。
  2005年,监狱系统的特殊学校聘任民警和外聘教师总人数达1141名,其中,198名民警担任专职教师,897名民警担任兼职教师,聘用社会教师46名。
  根据司法部的部署,办成的特殊学校应开展办学达标升级工作。经省监狱局检查验收,达到省级优秀特殊学校标准的仅有建阳建新学校。2005年,停止“省级特殊学校” 达标验收和命名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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