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术培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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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16
颗粒名称: 三、技术培训
分类号: D926.7
页数: 2
页码: 76-7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监狱系统在罪犯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规定和措施。文章从1995年开始,介绍了各监狱组织罪犯参加各类技术培训的情况,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等。
关键词: 监狱管理 技术培训 福建省

内容

1995年,依照省监狱局与省劳动厅《关于加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监狱共组织11321名罪犯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三种。
  1996—1999年,全省监狱系统除举办技术教育培训班外,还组织几批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参加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全日制的职业技术培训。
  2000—2001年,各监狱在组织罪犯参加各类技术培训的基础上,根据生产所需开展生产基础知识、生产安全知识、实用技术培训和适用刑满就业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永安监狱举办有16名罪犯参加的锅炉技术培训班,由三明市技术监督局派教员任教,满足飞桥水泥厂锅炉这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要求。
  2002年,各监狱创新技术培训方式,仓山、莆田、福州、厦门监狱等单位聘请科研和劳动部门专家为罪犯传授劳动技能,通过技术等级考试,由地方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4123本。年内,共组织29527名罪犯参加技术培训。
  2003年,根据省监狱局与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把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列入本地区职业教育工作范围。各监狱在开展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时,按上岗资格要求、职业技能等级等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培训,立足改造、面向生产、着眼就业、注重实效。罪犯经培训考核,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福建省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和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罪犯在刑满时,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服刑3年以上的罪犯有三分之一掌握两门以上的实用技术。5月,永安监狱与永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培训中心联合创办“永安监狱技术培训基地”,监狱负责提供生源、教育设施、实践基地、办学经费,培训中心协助审核把关教材、师资、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签章的结业证书,开辟罪犯职业技术教育新途径。基地创办以来,共开设服装缝纫、电脑应用、机立窑技术3个专业,有658名罪犯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证书,30名罪犯取得等级证书。武夷山监狱212名罪犯通过茶叶制作工职业技能考核,取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年内,全省监狱系统共组织25296名罪犯参加技术培训。
  2004年,女子监狱采取自我办学和社会配合办学相结合的方法,与福州市晋安区成人教育职业中心合作,开展服装、裁剪、烹调等技术教育。根据监狱生产项目、社会就业市场的需要及女性罪犯的特点,加大培训力度,即将刑释罪犯获得技术证书的人数占刑释总人数的78%。年内,各监狱普遍举办电脑、针织、缝纫、制鞋、电子等实用技术培训班,组织29169名罪犯参加培训。
  2005年,为促进罪犯职业技术培训,各监狱共投入罪犯职业技术培训资金101.8万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再就业培训体系,拨付监狱系统罪犯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促进罪犯职业技术培训的开展。11月,龙岩监狱举办“特种作业人员(机立窑看火工)操作证培训班”,参加培训的51名罪犯全部通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年内,全省监狱系统共培训罪犯18909名,仓山、泉州监狱的刑满释放人员技术取证率分别达到72.3%、88.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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