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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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1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教育改造
分类号: D926.7
页数: 15
页码: 71-85
摘要: 本节介绍了福建省监狱在罪犯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方面的情况。文章描述了福建省监狱对罪犯进行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的情况,包括组织专题教育、开展普法教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等。
关键词: 监狱管理 教育改造 福建省

内容

一、思想教育
  (一)集体教育
  为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逐步养成适应社会发展的正常心态,1995—1997年,省监狱局组织编印《认清形势,树立改造信心》、《制定改造目标,走好改造每一步》、《人生观教育读本》、《道德教育读本》等30多种罪犯思想教育读本。闽侯监狱邀请参加长征的红军老战士黄欣为1200名罪犯作专题报告。为提高罪犯法制观念,促使罪犯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加速改造,各监狱以罪犯思想教育读本为教材开展集体教育。在罪犯中开展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专题教育和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新修订《刑法》的专题教育。
  1998年,针对押犯结构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和罪犯认识水平低下、精神空虚、价值取向扭曲,以及长期形成较为顽固的思想倾向和行为定势的新特点,各监狱组织罪犯学习以新《刑法》和《监狱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开展“罪犯学法促改造”演讲竞赛活动。组织学习省监狱局组织编印的《新科技、新知识、新生活》、《从沼泽地走过》、《文明改造》等20多种罪犯思想教育读本,通过开展“三个一”(即:监狱每月开展一个专题教育,大中队每周开展一次活动,组织罪犯每天收看一次电视新闻节目)等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促进罪犯的思想转化。
  1999年4月,为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各监狱采取民警授课、组织收听广播、收看电视等形式,对罪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体活动和文艺晚会等多形式的教育,联系罪犯思想实际,提高教育效果。年内,各监狱以课堂化教育为主,组织罪犯学习省监狱局编印的《邓小平理论专题教育辅导纲要》读本。省监狱局在永安监狱举办全省罪犯“学法促改造”演讲比赛。
  2000年,各监狱开展形势与政策、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认罪服法、社会主义道德等专题教育,并开展反脱逃、反私藏违禁品、反团伙斗殴、反抗改等专项教育。
  2001年,省监狱局制定《教育工作规范》,各监狱对罪犯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有内容、有教材,在规定的课时内因人施教,讲究效果。同时,健全教育工作例会、定期专题教育和专项教育、重大思想教育宣讲、典型现身说法、学习讨论、情况简报、考试及考核等主要制度。在国际禁毒日,龙岩监狱召开禁毒专题教育大会和涉毒罪犯座谈会,组织涉毒犯观看禁毒教育录像、图片,组织涉毒犯到各监区现身说法,使罪犯深受教育。各监狱还在罪犯中组织普法学习知识竞赛。
  2002年,各监狱开展“对罪犯人文关怀促改造”的教育活动。在罪犯中组织学习《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考核和奖惩规定》和本监所考核实施细则,促进罪犯思想教育。
  2003年,根据省监狱局部署,各监狱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第一季度为“亲情感化在身边,党和政府挽救你”,让罪犯感受节日的喜庆、人文的关爱、监狱的文明;第二季度为“沼泽地走过”,让罪犯从他犯改造的经验和教训中,得到启示和警示;第三季度为“小康社会激励我新生”,让罪犯从学习十六大精神中,看清美好前景,增强改造信心,激发改造热情;第四季度为“人间处处是美景”,让罪犯从美学教育中,发现人生的美丽,看到希望,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年内,全省监狱系统开展罪犯“现身说法”等活动共144场。省监狱局在福清监狱举办全省罪犯“学法促改造”演讲比赛,并组织罪犯“学法促改造”巡讲团到各监狱巡回演讲。
  2004年3月,省监狱局和各监狱都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推进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达到提高罪犯法律素质、促进罪犯认罪服法、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的目的。一批长期认为审判不公、轻罪重判、不安心改造的罪犯,在民警的教育下,认清自己的罪行,消除了思想疑虑,罪犯认罪服法率达到95%以上。武夷山监狱罪犯林某,将汽车租给他人运输赃物,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一直觉得自己太冤,入监后不安心改造,经常违规,通过普法教育和民警的耐心教导,林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端正改造态度,成为改造先进典型。厦门监狱一名余刑仅剩3个月的罪犯,在看到监狱为配合普法教育而播放《走进同心儿童院访谈》节目后,产生强烈的悔罪意识,主动向同心儿童院捐款500元。清流监狱罪犯黄某在村干部要违规收回自家承包地的情况下,写信告诉家人不要“以蛮对蛮”,要用法律规定同村干部说理,最后,村干部纠正错误作法,履行了土地承包合同。4月,各监狱还组织罪犯撰写文章,参加由司法部监狱局和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联合面向全国服刑人员的征文比赛。
  2005年4月,各监狱在总结上年度普法教育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罪犯认罪服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促进罪犯深挖犯罪根源,共开展17场“学法促改造”演讲比赛。5月,省监狱局在福清监狱举办全省罪犯“学法促改造”演讲比赛,51名罪犯参加比赛。赛后,抽调获得一、二等奖的6名罪犯到各监所巡回演讲,3万余名罪犯接受教育,促进罪犯认罪服法,安心改造。6月,省监狱局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罪犯思想不稳定和改造难度大的特点,改进思想教育方法,加强对艾滋病感染罪犯集体教育。各监狱运用凸显人格感化的方法来化解罪犯自卑心理,以平等交流的方法来化解罪犯对抗心理,以宣传防治艾滋病知识的方法来化解罪犯恐惧心理,以细心关爱的方法来化解罪犯绝望心理,加强对此类罪犯的思想教育。7—9月,各监狱组织开展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禁毒知识教育活动,取得无毒品流入监内、无罪犯在监内吸毒案件发生的教育效果。10—12月,各监狱组织罪犯学习省监狱局编写的《科普丛书》等教材,开展普及科学知识教育活动。
  (二)个别教育
  1995—1997年,监狱民警加强与罪犯情感交流,为罪犯调解婚姻、家庭矛盾,帮助罪犯处理好改造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放下思想包褓,端正改造态度,避免矛盾激化。在罪犯中开展“算犯罪危害账”教育活动,运用罪犯中活教材现身说法,加强对罪犯个别教育,达到转化罪犯思想的目的。
  1998年3月,省妇联、省司法厅、省直机关党工委联合开展“巾帼爱心帮教自愿行动”,百余名社会各界妇联代表到女子监狱开展一对一帮教。8月,全省监狱系统罪犯个别教育经验交流暨罪犯个别教育能手表彰会在泉州监狱举行,会议总结交流个别教育经验,表彰27名个别教育能手。10月,省监狱局制定《福建省监狱人民警察个别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各监狱从监狱领导到直接管理罪犯的民警建立监狱、大队、中队三级谈话制度,对罪犯个别教育坚持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循序渐进、联系实际、刚柔相济和因人而异的原则。个别教育谈话坚持“十谈”(即:谈罪行,讲危害促其认罪服法;谈思想,卸包袱促其积极改造;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改造,讲法律促其转变思想;谈监规,讲道德矫正其不良品行;谈成绩,讲进步勉励其奋发向上;谈缺点,找问题促其辨明是非;谈改革,讲主流帮助其更新观念;谈形势,讲未来帮助其热爱生活;谈理想,讲前途激励其向往明天),坚持“五性”(即:严肃性,有充分的准备,不信口开河;针对性,有明确的目的,不无的放矢;教育性,体现方针政策,内容健康;艺术性,注意审时度势,择机而行;实效性,讲究方式方法),提高谈话教育效果。
  1999一2001年,各监狱成立个别教育招标转化工作指导小组,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顽危犯名单,掌握顽危犯抗改思想和行为特点,提出转化目标。教育转化的时间,一般在一年以内。对成功转化顽危犯的民警,视其转化的成绩,给予从监狱、省级、部级不同等级“个别教育能手”的精神奖励和相应物质奖励。全省监狱系统有6位民警被司法部评为“个别教育能手”,共确定招标转化顽危犯1361人,年内转化顽危犯935人,转化率为68.7%。
  2001年,武夷山监狱实行罪犯个别谈话预约制,架设民警与罪犯的连心桥,促进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受到省监狱局的肯定,并在全省监狱系统推广。全省监狱系统继续开展顽危犯招标转化工作,全年确定招标转化顽危犯1602人,年内转化1119人,转化率为69.9%。
  2002年,省监狱局在原有《个别教育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个别教育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各监狱对罪犯个别教育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单一的说教型向形象影响、思想疏导、服务改造等全方位、立体型转变;由简单粗放型向科学智能型转变;由抽检工作的随意型向隐患排除抽检的目标型转变;由看记录、讲次数型向重质量、求效果型的转变)。
  2003年,仓山监狱建立罪犯思想动态分析卡,及时记录罪犯思想分析情况并形成每月一次逐个罪犯思想动态分析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教育,提高教育效果。
  2004年,全省监狱系统有2601名民警参与对顽危犯包管包教的教育转化工作,发现和排除各类隐患757起,转化违规抗改罪犯843名。
  2005年,各监狱成立严管集训中队,对顽危罪犯实行集中管理和教育转化。加强对“三类罪犯”(即:新入监罪犯、“法轮功”罪犯和顽危罪犯)的教育,取得较好效果。新犯入监教育合格率达到99.5%,“法轮功”罪犯转化率达80.9%,顽危犯改好率达69.5%。
  二、文化教育
  1995—1997年,各监狱与驻地市、县教育局联合办学,对罪犯开展文化教育,以扫盲教育、小学教育和普及初中教育为主,鼓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罪犯参加自学、函授等高等教育。学期末由驻地市、县教育局命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发给同等学力的毕业证书。
  1998年,省监狱局统一全省罪犯文化教育的教材和学制,规范全省罪犯文化教育。1999年,省监狱局对全省监狱罪犯文化教育实行抽考制度,实现监狱一级办学,统一教学进度、统一考试和统一发放毕业证书。
  2000—2001年,省监狱局为纠正部分监狱“重劳动、轻教育”现象,开展教育场所、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自查自纠活动。各监狱妥善处理工学矛盾,腾出被挤占的教学场所,保证罪犯文化教育,全系统恢复和增加教学场所共1898平方米。年内,为适应新时期对罪犯文化教育的需要,各监狱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聘请社会教育工作者到监狱协助开展罪犯初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在文化教育内容、方法、课时和制度上,做到教材、计划、进度、考试、发证的“五个统一”。
  2002—2003年,各监狱在抓好罪犯扫除文盲教育的同时,开展其他层次和类别的文化教育。罪犯教育改造活动实行检查考核“四挂钩”制度(即:场所、课时、人员、内容与大中队领导责任挂钩;教育计划、实施方案、教育效果与职能部门和大中队民警责任挂钩;教学进度、教案、及格率与施教人员责任挂钩;到课率、课堂考场纪律、考试成绩、取证率与受教罪犯考核合作)。2002年,厦门监狱与集美大学合作,搭建罪犯远程教育平台,首批32名罪犯参加成人大专班学习。
  2004—2005年,闽西、龙岩、厦门、福清、福州、莆田、泉州监狱相继建成新教学楼。11月,省监狱局制定《关于规范获得有关荣誉的服刑人员奖惩办法的通知》,对在全国、地区或全省监狱系统举办的报刊、征文、文艺、体育、知识竞赛等各项评比活动中,一等奖获得者给予单项立功一次;二、三等奖获得者给予单项表扬一次;对被评为省级优秀学员、优秀教员、优秀通讯员者,在评选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对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学员、优秀教员、优秀通讯员者,在评选省级改造积极分子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同时,省监狱局推行文化教育规范管理,实行一级办学制度,即由过去的大(中)队办学转变为监狱直接办学,统一学制、统一教材、统一教学、统一考核。2005年,有13个监所实现一级办学,占全省监所总数的76%。仓山、厦门、闽西、女子监狱共181名罪犯参加全国自学考试,63人通过自学考试单科,2人获得国家承认大专学历证书。
  三、技术培训
  1995年,依照省监狱局与省劳动厅《关于加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监狱共组织11321名罪犯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三种。
  1996—1999年,全省监狱系统除举办技术教育培训班外,还组织几批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参加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全日制的职业技术培训。
  2000—2001年,各监狱在组织罪犯参加各类技术培训的基础上,根据生产所需开展生产基础知识、生产安全知识、实用技术培训和适用刑满就业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永安监狱举办有16名罪犯参加的锅炉技术培训班,由三明市技术监督局派教员任教,满足飞桥水泥厂锅炉这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要求。
  2002年,各监狱创新技术培训方式,仓山、莆田、福州、厦门监狱等单位聘请科研和劳动部门专家为罪犯传授劳动技能,通过技术等级考试,由地方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4123本。年内,共组织29527名罪犯参加技术培训。
  2003年,根据省监狱局与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把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列入本地区职业教育工作范围。各监狱在开展罪犯职业技能培训时,按上岗资格要求、职业技能等级等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培训,立足改造、面向生产、着眼就业、注重实效。罪犯经培训考核,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福建省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和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罪犯在刑满时,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服刑3年以上的罪犯有三分之一掌握两门以上的实用技术。5月,永安监狱与永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培训中心联合创办“永安监狱技术培训基地”,监狱负责提供生源、教育设施、实践基地、办学经费,培训中心协助审核把关教材、师资、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签章的结业证书,开辟罪犯职业技术教育新途径。基地创办以来,共开设服装缝纫、电脑应用、机立窑技术3个专业,有658名罪犯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证书,30名罪犯取得等级证书。武夷山监狱212名罪犯通过茶叶制作工职业技能考核,取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年内,全省监狱系统共组织25296名罪犯参加技术培训。
  2004年,女子监狱采取自我办学和社会配合办学相结合的方法,与福州市晋安区成人教育职业中心合作,开展服装、裁剪、烹调等技术教育。根据监狱生产项目、社会就业市场的需要及女性罪犯的特点,加大培训力度,即将刑释罪犯获得技术证书的人数占刑释总人数的78%。年内,各监狱普遍举办电脑、针织、缝纫、制鞋、电子等实用技术培训班,组织29169名罪犯参加培训。
  2005年,为促进罪犯职业技术培训,各监狱共投入罪犯职业技术培训资金101.8万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罪犯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再就业培训体系,拨付监狱系统罪犯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促进罪犯职业技术培训的开展。11月,龙岩监狱举办“特种作业人员(机立窑看火工)操作证培训班”,参加培训的51名罪犯全部通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年内,全省监狱系统共培训罪犯18909名,仓山、泉州监狱的刑满释放人员技术取证率分别达到72.3%、88.5%。
  四、创办特殊学校
  1995—1999年,根据省监狱局与省劳动厅《关于加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各监狱在继续创办特殊学校的同时,加大对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力度,相应成立校务委员会和教研机构,配备专兼职教员。在办学的过程中,除由监狱民警担任专兼职教员外,还从改造表现较好、具有一定教学能力或捕前担任过教师的罪犯中挑选部分人员担任文化、技术教员,充实师资队伍。1996年2月,闽侯监狱熔新学校举办罪犯文化教员师资培训班,培训21名罪犯文化教员。1997年4月,罪犯收押中心成立“福建省福州华光学校”。5月,甫田监狱成立“福建省莆田荔新学校”。1998年开始,全省监狱系统特殊学校的罪犯文化教育,实行统一教材和学制。1999年,为规范罪犯文化教育和考试制度,省监狱局规定全省监狱实行一级办学,各监狱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命题考试,统一发放文化毕(结)业证书。
  2000年6月,厦门监狱成立“福建省厦门朝阳学校”。10月,福清监狱成立“福建省福清宏新学校”。年内,全省监狱系统特殊学校拓宽教育渠道,采取“请进来”的办法,聘请社会教育工作者进监狱帮助教学,开展罪犯学员高等学历自学考试工作。
  2001年2月,龙岩监狱新民学校举办罪犯文化教员师资培训班,培训27名罪犯文化教员。6月,闽侯监狱熔新学校举办罪犯文化教员师资培训班,培训45名罪犯文化教员。年内,厦门监狱与集美大学联合举办监狱内大专自考班,厦门日报和厦门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该做法得到省监狱局推广。
  2002—2003年,因闽侯监狱搬迁后更名为仓山监狱,“闽侯熔新学校”于2002年9月更名为“仓山熔新学校”。2003年12月,漳州监狱成立“漳州芗城新园学校”。至此,省内各监狱都创办了“特殊学校”。
  2004年,全省监狱系统特殊学校共聘任民警和外聘教师总人数942名,其中,86名民警担任专职教师,850名民警担任兼职教师,聘用社会教师6名。
  2005年,监狱系统的特殊学校聘任民警和外聘教师总人数达1141名,其中,198名民警担任专职教师,897名民警担任兼职教师,聘用社会教师46名。
  根据司法部的部署,办成的特殊学校应开展办学达标升级工作。经省监狱局检查验收,达到省级优秀特殊学校标准的仅有建阳建新学校。2005年,停止“省级特殊学校” 达标验收和命名工作。
  五、心理矫治
  针对部分罪犯出现的心理压抑、情绪烦躁、心理负担加重等特点,1995年起,省监狱局开始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行为科学等科学理论指导罪犯的心理矫治,增强教育改造的科学性。1996年5月,中国科学院心理学研究所“心理函授大学福建省监狱系统首期函授班”开学。1997年,省内有6个监狱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129名罪犯接受心理咨询。1998年,省监狱局为首批心理矫治试点的6所监狱配备电脑和心理测试软件,开展心理矫治试点工作,建立4012份罪犯心理档案。年内,选送7名民警参加司法部监狱局举办的心理测试培训班。1999年4月,省监狱局组织民警参加心理测试师资培训班,建立7620份罪犯心理档案。2000年,各监狱共建立罪犯心理档案9116份,1321名罪犯接受心理咨询。
  2001年,各监狱对新入监罪犯、顽危犯和重点控制的罪犯都进行心理测试,建立心理档案并拟定改造对策。全年共有2855人次接受心理咨询,有60多名不良心理的罪犯得到心理治疗,其中30多名罪犯通过配合药物治疗、生物反馈等方法恢复正常心理。8月,仓山监狱邀请福建中医学院心理学专家到监狱举办“身心健康辅导”讲座。
  2002年,省监狱局制定《福建省罪犯心理矫治实施细则》,指导全系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全省监狱系统接受心理咨询罪犯1467名,建立罪犯心理档案15152份。
  2003年,各监狱成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心理矫治专业民警,明确任务与职责,完善心理矫治工作制度。省监狱局组织对2万名罪犯进行分组心理测试和分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福建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暂行规定》,各监狱对罪犯开展心理测试、心理诊断、心理咨询、心理综合治疗、心理健康教育、顽危犯心理转化,以及建立罪犯心理档案工作。11月,仓山监狱对罪犯开展为期5个月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年内,省监狱局选拔68名民警参加国家认定的心理咨询员(师)培训和考证工作,充实民警心理咨询员(师)队伍。
  2004年,全省监狱系统又培训民警心理矫治工作专业人员60名,建立罪犯心理档案10596册。
  2005年,全省监狱系统再配备56名具有心理咨询员以上资格的民警担任罪犯心理咨询工作,聘请9名社会专业人员协助工作。
  六、辅助教育
  1995—1997年,在省监狱局的部署下,各监狱纷纷开展有益于罪犯思想改造的辅助教育,闽西监狱组织改造表现好的罪犯参观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瞻仰革命烈士陵园。武夷山监狱组织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到武夷山风景区和烈士陵园参观、瞻仰,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闽侯监狱组织13名仓山籍罪犯回家乡参观,让他们感受家乡的建设成就,增强改造的信心。省监狱局一方面自己主办《福建新生报.治安综合治理版》,一方面举办文艺调演。全省监所分四个片区进行调演,节目以自编自演反映监狱改造生活的歌舞、相声、小品戏曲为主,内容健康、思想性强,并邀请省老干部艺术团、市歌舞剧团、省杂技团、小萤星艺术团等文艺团体到少年管教所演出。
  1998年,甫田监狱组织3名罪犯到莆田五中为2800多名师生自我反省“现身说法”,让罪犯勇敢面对自己曾经的作为,在教育别人的同时自我反省。
  1999一2000年,各监狱开展广播操、球类、书法和智力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监区文化生活。
  2001年1月,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女性人生”栏目与女子监狱联合举办“新世纪、新人生”联欢会,综合频道“与法同行”栏目连续报道女子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电视专题片《大墙下的白玉兰》。3月,福清监狱编辑罪犯读物《宏新报》月刊。6月,少年管教所与福州市鼓楼区科艺宫少儿艺术团共同举办“六一”文艺联欢会。7月,福清监狱与福建师大福清分校联合举办庆祝建党80周年文艺晚会,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予以报道。10月,厦门监狱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3名罪犯进行“现身说法”。年内,各监狱普遍办好黑板报和墙报,组织文艺演出队,建立文娱活动室、广播室、图书室和阅览室,在监区设立宣传语栏。各监狱与社会文化宣传单位联合举办的“特殊团圆”演出和 “罪犯文化周”汇报演出等活动有十多场,不少监狱邀请罪犯亲属参加。
  2002年,仓山监狱投入16万元在监区安装闭路电视并购买180台彩电,每个监舍配备1台,建设电子读物阅览中心,图书阅览室图书存量达3万余册。
  2003年,各监狱开展创建“二队”(文艺队、篮球队)、“三室”(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活动。各监狱在重大节日均组织2~3次全监性活动,大、中队每逢节日都组织监区文化活动。
  2004年4月,省监狱局与《法制与社会》杂志社共同举办的“在同一片蓝天下”文艺演出在罪犯收押中心举行。5月,建阳监狱举办以“爱国、守法、自立、奋进”为主题的首届监区文化周活动,营造有利于罪犯改造的文化氛围。10月,省首届罪犯运动会在闽西监狱体育中心举行,设置篮球、乒乓球和1500米、800米、400米、100米等比赛项目,同时举办罪犯工艺美术作品展览。11月,福清监狱组织47名一级宽管处遇的罪犯到福州市区观光,让罪犯亲身感受福州市的发展新貌,增强改造信心。
  2005年1月,省监狱局新编下发12首狱园歌曲。泉州监狱组织37名宽管级罪犯参观泉州市区建设,接受教育。10月,省监狱局举办全省罪犯文艺调演,17个监狱共组织233名罪犯参加演出。
  至2005年底,除省监狱局主办的罪犯读物《福建新生报》外,各监狱都创办了供罪犯阅读的监狱小报(福州监狱《立新报》、榕城监狱《榕兴报》、仓山监狱《熔新通讯》、女子监狱《扬帆报》、罪犯收押中心《华光报》、福清监狱《宏新报》、莆田监狱《荔新报》、泉州监狱《昇华通讯》、厦门监狱《朝阳报》、漳州监狱《芗江新园》、闽西监狱《培新之声》和《心灵之声》、龙岩监狱《新叶报》、建阳监狱《春芽》、永安监狱《育新通讯》、武夷山监狱《新生报》、清流监狱《新冶通讯》)。各监狱设置宣传栏、黑板报,报道狱内改造简况、新风好事,批评歪风邪气,交流改造心得,建立罪犯图书馆、阅览室、活动室、广播室、电影室。全省监狱系统共建成图书室106个、监狱(监区)阅览室114个,图书室藏书290098册、订阅报刊136种,建成电教室22个,丰富罪犯文化生活。
  
  七、入监与出监教育
  (一)入监教育
  1995年8月,省监狱局将挂靠在局机关的罪犯收押中心和福州遣送站分离,组建罪犯收押中心,下设永安、闽侯两个入监大队,负责全省除少年犯、女犯和重刑犯以外的50%新入监罪犯的教育任务。少年犯、女犯入监教育仍由少年管教所和女子监狱负责,重刑犯入监教育由建阳、闽西监狱负责。12月,省监狱局在泉州监狱召开入监教育工作会议,并制定《福建省罪犯入监教育大纲》。
  1996年4月,省监狱局举办全省入监教育师资培训班。9月,省监狱局又在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举办入监教育教学观摩现场会,进行教学观摩和经验交流。
  1997年,罪犯收押中心推行“按新犯结构类型编班分组,进行思想教育、队列训练和劳动生产技能培训的入监教育教学新方法”。
  1998年起,罪犯收押中心不再承担新犯集中入监教育的任务。新入监的罪犯由各监狱入监队承担入监教育任务。
  2001年,全省各监狱设立入监集训中队,统一按省监狱局编写的《新犯入监教育教材》,由民警授课,组织队列训练。对新入监罪犯进行为期1~3个月的法制、认罪服法、监规纪律、劳动纪律、劳动技能和服刑生活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进行规范化训练。入监教育结束前,每个罪犯制定改造计划,入监队领导逐人给予书面入监鉴定,并建立心理测试档案。
  2002年,各监狱不断探索和创新入监教育方式,确立“罪犯是人,是犯了罪的人,绝大多数是可以改造的人”观念,从了解罪犯、关心罪犯、理解罪犯、教育改造罪犯入手,用理性的方式矫治新入监罪犯,开展新入监罪犯教育。
  2003—2005年,各监狱入监队在实施新犯入监教育中,组织罪犯队列训练、进行监规制度教育,开展生产岗位和劳动生产技能培训。把好新犯入监教育“五个关口”(即:收押登记关、规范教学关、行为养成关、心理测试关和考核验收关)。2004年,全系统新犯入监罪犯教育率达99.6%。2005年,入监教育率达100%。
  (二)出监教育
  1995年,各监狱对余刑三个月以下即将刑满的罪犯集中进行为期1~3个月的出监教育。为探索罪犯出监教育工作,省监狱局与福建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下称:省中华职教社)联合创办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以下称中华曙光职业学校)。12月,省监狱局召开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建设问题的办公会议,决定将该校办成全省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出监教育基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对全省监狱15%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集中到该校进行为期3~6个月的谋生技艺培训和出监教育。
  1996年5月,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监狱学会会长金鉴视察中华曙光职业学校。6月10日,全国“新生之路”基金捐赠仪式在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孙起孟、中国温暖工程促进会、省劳动厅及有关团体共向学校捐赠22.3万元。
  1997年1月,由香港善导会与中国监狱学会联合召开的“罪犯回归后的康复、就业及预防重新犯罪”亚太地区研讨会在香港举行,中华曙光职业学校派代表参加会议,参会论文《改革罪犯出监教育,探索回归社会新路——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与成效》在会上作了交流并收入研讨会论文专辑。5月,根据省监狱局《关于加强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狱鼓励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参加该校的谋生技艺培训。6月,中央统战部一局、省统战部、省中华职教社调研组到中华曙光职业学校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年内,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划归省罪犯收押中心管辖,对内为罪犯收押中心职教大队建制。学校开设摩托车维修、食用菌栽培、烹饪、糕点制作、装潢、淡水养殖、果蔬栽培、市场营销、高优农业、电脑运用、金融证券、农村财会等13个专业。
  1998年5月,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实行延伸办学,创办中华曙光职业学校闽西分校,扩大教育面。闽西分校开设摩托车维修、烹饪、装潢等7个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1723名罪犯,占闽西监狱同期刑释人员总数的23.3%。年内,全省监狱系统有1372名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参加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出监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1999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中华职教社主任林强视察中华曙光职业学校。11月,省监狱局和省中华职教社召开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创立五周年庆祝大会,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黄松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中华职教社主任林强到会并指导工作。
  2000年3月,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建阳分校成立。全年有1600名罪犯参加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和闽西、建阳分校出监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年内,省委政法委组织跟踪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经过中华曙光职业技校培训后刑满释放的罪犯中有58%学有所用,有96%能遵纪守法。
  2001年11月,省宗教界、省中华职教社在中华曙光职业学校举行“温暖工程”捐赠仪式,捐赠电脑35台,价值12万元。省委常委、省统战部部长陈营官等领导出席仪式。年内,中华曙光职业学校被中华职业教育总社与全国促进温暖工程授予“温暖工程建设基地”称号。年内,福清监狱实行对即将刑满罪犯逐个谈话的制度。
  2002年,各监狱加强对即将刑满罪犯的出监教育。教育主要内容有:法律道德常识、就业形势、择业观念、婚姻家庭、人际交往、应聘技巧、务工条件、合法经营等。采取正面教育为主的方法,增强罪犯的法制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促使罪犯在刑满回归社会前对现实社会具有比较客观的认识,缩短服刑期间对社会主观认识与社会实践的差距,增强面对挫折的承受能力。
  2003年,女子监狱创新出监教育,本着有利于罪犯回归社会谋生就业的原则,对余刑6个月以下的罪犯,集中进行形势、政策、前途、市场经济和就业指导教育,教育时间3个月。
  2004年,福州监狱成立罪犯回归指导中心,按照“宽管严教,管教结合,宽严适度”的原则,对余刑3~4个月的罪犯,开展出监教育。在此期间,重点进行就业指导、组织参观和适当生产劳动,对参加生产劳动的罪犯给予劳动报酬。厦门监狱成立刑释人员就业指导中心,与厦门同丰服装厂等3个厂家签订推荐安置刑释人员就业协议。甫田监狱开展对即将刑满罪犯谈话的活动,由监狱纪检监察室主办,科室、押犯大队民警共同参与,明确分工责任,对即将刑满罪犯在释放前逐一谈话。
  2005年,省监狱局推广莆田监狱对即将刑满罪犯在释放前逐一谈话的做法。多数监狱相继与当地劳动部门联合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是年,中华曙光职业学校由于培训规模满足不了罪犯出监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的需要而停办。
  八、社会帮教
  1995年起,为配合监狱做好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人大、政协和各社会团体等走进大墙,对罪犯开展以形势政策、前途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亲情帮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帮教。1995—1997年间,各省社会帮教团体或从思想上进行引导,或为监区赠送书籍,或赠款送物。省华兴青少年奖励基金理事会向少年管教所赠送音响、彩色电视机,捐款3万元。建设银行厦门分行组织团员到福州监狱开座谈会。老红军到少年管教所作革命传统教育。福州市中院少年庭法官为罪犯作法制专题报告。
  1998年2月,省教委、省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到少年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并在少年管教所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月,省妇联、省直机关党工委、省高院、省司法厅、福州市妇联到女子监狱开展“巾帼爱心帮教志愿行动”。省妇联主席王美香、省高院副院长康英等领导参加帮教活动。5月,以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金能筹为团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民进主委林逸,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李祖可,省政协副主席、省九三学社主委陈家骅为副团长,8个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负责人组成的工作考察团,到泉州、莆田、女子监狱考察并开展帮教活动。10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中华职教社主任林强,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郭孟喻等领导视察福建中华曙光职业学校并开展帮教活动。漳州市政法委组织所属的10个县(区)帮教团分别到闽西、龙岩监狱进行帮教活动,帮教团中2名见义勇为、劳动致富的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在罪犯中产生积极的反响。年内,全系统共签订社会帮教协议书28948份。
  1999年1月,漳州市及其所属的11个县区的政法委、司法局、关工委、安置办等领导在市政法委副书记孙思诚的率领下,组成帮教团到闽西监狱看望1470名漳州籍罪犯并开展帮教活动。11月,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袁启彤、张斌生等17位在闽代表在省监狱局和莆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陪同下,到莆田监狱视察并开展帮教活动。年内,全系统共签订社会帮教协议书30998份。
  2000年3月,福州市委、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市财政局、市新华书店、市电视台、《福州日报》以及市中院、福州鼓山检察院等单位领导和青年志愿者一行70多人到少年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5月,省人大、省政协、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党工委、省妇联等单位的领导到少年管教所视察并开展帮教活动。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到少年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并赠送彩色电视机和空调机。6月,福州善恩园与省监狱局合作,将一部分无依无靠、生活无着落的罪犯子女集中在闽侯善恩园免费代养、教育,运用亲情感化做好罪犯的帮教工作,还协助省监狱局组织代养孩子到全省相关监狱举办“亲情团聚会”和“亲情联欢会”。年内,全系统共签订社会帮教协议书31050份。
  2001年3月,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在少年管教所联合开展以控告、申诉、举报、咨询为内容的接访和帮教活动。11月,省九届人大代表视察团一行30人视察莆田监狱并开展帮教育活动。厦门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罪犯张某某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举办,罪犯张某某得到土地补偿费9.6万元。年内,全系统共签订社会帮教协议书29105份。
  2002年1月,龙岩市关工委、共青团龙岩市委一行11人到闽西监狱开展帮教活动。5月,厦门市慈善会南普陀寺慈善基金会一行12人到厦门监狱开展帮教活动并赠送罪犯书籍。年内,全省有6个监狱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成立狱内法律援助站。全系统共签订社会帮教协议书28116份。
  2003年3月,厦门晓风书屋许志强先生将价值45700元的3004册书籍赠送泉州监狱。7月,泉州开元寺住持道元法师到泉州监狱帮教并捐赠人民币4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长期无接济的罪犯。10月,全国十佳教育艺术演讲家蔡朝东到女子监狱作题为“创业万岁”和“科学万岁”的两场演讲报告会。莆田市委政法委组织所属区、县委政法委到莆田监狱开展帮教活动,全年该监狱有3500多罪犯接受过各种社会帮教。年内,又有12所监狱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成立法律援助站,共为5000多名罪犯婚姻、继承、财产等民事纠纷提供法律援助。至此,全省所属监狱都成立法律援助站。年内,开展对特困罪犯的帮扶活动,共资助6953名无家庭接济的罪犯25.14万元;组织夫妻双服刑人员的51名子女进入善恩园免费学习、生活。福清、莆田、泉州监狱通过与泉州市、晋江市、石狮市等地方劳动就业主管单位商议,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牵线搭桥。全系统共签订社会帮教协议书26417份。
  2004年3月,由省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主办的“迎三八.献爱心”大型帮教活动在女子监狱举行。省妇联副主席林文秀、马义英,省政协法制委副主任陈锐,省直机关妇工委主任胡世平等领导出席帮教大会。该活动已连续举办7年,接受帮教的女犯改好率都在98%以上。未成年犯管教所邀请17位未成年犯的母亲到所参加“为了母亲的微笑”主题亲情帮教活动。同年中秋节,举办“月圆、梦圆,为了明天共同奋起”特殊亲情会见,4名未成年犯与在女子监狱服刑的母亲在狱中会见。7月,集美大学8名大学生志愿者与厦门监狱“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罪犯结成帮教对子,开展“一对一”帮教。年内,共为297名罪犯提供家庭财产、土地、婚姻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全系统共签订帮教协议19605份。莆田市委政法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一行30余人,到莆田监狱开展帮教活动并赠送书籍。8月,在厦门市的15名省人大代表到厦门监狱视察并开展帮教活动。12月,省政协副主席潘心城率领省妇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诚信促进会领导,到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年内,全省监狱系统普遍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共为297名罪犯提供家庭财产、土地、婚姻等方面的法律援助,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2005年2月,未成年犯管教所组织21名未成年犯的72位亲属开展“三代同堂亲情帮教会”,让未成年犯与其父母、祖父母共度新春佳节。3月,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到女子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6名女犯得到律师提供的现场法律咨询服务。4月,泉州市新闻出版局和市新华书店到泉州监狱开展帮教活动并赠1525册书籍。6月,福州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市禁毒办等领导到女子监狱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宣传和帮教活动。11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营官,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领导到仓山监狱视察并开展帮教活动。年内,全省监狱系统开展法律援助活动29场,共受理805名罪犯法律咨询和援助。依托闽侯善恩园、三明华恩儿童村等慈善机构收养77名特困罪犯子女。全系统共签订社会帮教协议书22851份。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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