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狱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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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08
颗粒名称: 四、狱务管理
分类号: D926.7
页数: 4
页码: 59-6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监狱系统在罪犯管理、监管安全等方面的措施和活动。文章从1995年开始,介绍了各监狱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开展监管秩序整顿活动,配备计算机进行罪犯档案管理等工作。
关键词: 狱政管理 狱务管理 福建省

内容

1995年,各监狱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对罪犯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严格实行“三化”(即:罪犯的行动军事化、生活制度化、劳动集体化)、“四固定”(即:罪犯的学习固定、劳动固定、站队固定、睡觉固定)管理。针对3月17日闽侯监狱禁闭室发生一起3名罪犯集体暴力越狱的重大事故,省监狱局在全系统开展监管秩序整顿活动,对罪犯脱逃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和集中打击。各监狱开始配备计算机,用于罪犯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及编辑、排版、打印、密码处理等管理工作。年内,省内9个监狱罪犯脱逃率没有突破年度控制指标,其中清流监狱、少年犯管教所2个单位实现全年监管安全(即:无罪犯脱逃事故、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下同)。
  1996年,为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各监狱建立监狱长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各监狱对外役劳动点进行整顿,撤除监管警戒条件差安全没有保证和规模小、效益差、问题多的外役劳动点。为配合全省“严打”斗争,各监狱把“哄监闹事、拉帮结派、地域性群殴、牢头狱霸、酗酒赌博、私存现金”确定为狱内“严打”打击重点。同年,省监狱局推行狱务公开,把对罪犯的管理等执法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轨道,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各监狱围绕抓监管、保安全、促稳定的工作目标,开展以防脱逃、防事故、防狱内案件的狱政管理工作。年内,福州监狱、女子监狱等两个单位实现全年监管安全。
  1997年10月,省监狱局在制定限制外协项目社会人员进监区车间的规定,堵住罪犯私存现金源头的同时,落实罪犯亲属会见监控等管理措施。各监狱以防非正常死亡为重点,开展狱内专项整治活动,把罪犯脱逃、行凶斗殴、教唆、扰乱监规的又犯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年内,榕城监狱、女子监狱两个单位实现全年监管安全。
  1998年,省监狱局建立监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各监狱落实监狱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民警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负责制。对发生监管重大责任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对直接责任人没有依照制度和纪律规定做出处理不放过,事故单位没有总结以吸取教训不放过)的原则追究处理,对发生事故不追究和袒护责任人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监狱层层落实责任,将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民警,严把“十个关口”(即:外出审批关、罪犯进出监区关、犯属会见监控关、民警现场看守关、清监排查关、信件包裹检查关、包夹监督关、外宿外役巡查关、夜间监舍上锁关、犯情分析关),强化全方位防范,促进监狱的安全与稳定。年内,闽西、闽侯、莆田、厦门、女子监狱、少年犯管教所、建新医院和漳州大队8个单位全年无罪犯脱逃事故。
  1999年5月,省监狱局在全省监狱系统推广榕城监狱落实从严治警,规范民警行为做法,组织观摩榕城监狱民警“一日工作规范”(即:统一值勤标准、统一仪表形象、统一行动信号、统一文明用语,对民警文明执法的要求分解落实到每天值班、带班、内务卫生和劳动现场管理、组织罪犯学习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具体工作上)的演练。同年,开展对“亲情会见”、“亲情电话”、小卖部、门卫、禁闭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整顿,及时排查整改管理不到位的疏漏环节。10月,省监狱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福建省监狱系统狱务公开手册》,将对罪犯实行的百分考核,分级管理、奖惩、请假、通信会见、保外就医、生活卫生、申诉控告、检举以及监狱民警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和接受群众监督等规定公诸于众,并在全省各监狱监区设专栏向罪犯公布。全省监狱系统共设立举报电话50部,举报信箱200多个,向罪犯亲属发出征求意见信3万多份。监狱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政的狱务公开制度,受到罪犯及罪犯亲属欢迎,被社会誉为“阳光工程”。各监狱还开展打“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专项活动,共查出“三假”罪犯185人。闽西、闽侯、女子、龙岩、福州、莆田、厦门、宁化、政和监狱、少年管教所、漳州大队9个单位实现监管安全。
  2000年,各监狱开展“反脱逃、反私藏违禁品、反抗改袭警”专项活动,全系统共排查整改管理不到位的疏漏环节645处,消除危害监所安全与稳定的隐患。年内,厦门、龙岩、女子监狱和罪犯收押中心、建新医院实现监管安全。闽西、建阳、仓山、莆田、福州、榕城、龙岩、福清监狱及少年管教所9个单位没有发生罪犯脱逃事故。
  2001年,省监狱局推行《罪犯改造一日规范》,各监狱加强对罪犯的行为训导和文明习惯的培育,促使罪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养成良好的行为。针对基层监狱存在罪犯超工时劳动的现象,省监狱局推行罪犯白天劳动,晚上不加班的制度。加强监管安全的物防、技防能力建设,永安、龙岩、政和、清流监狱和罪犯收押中心按部颁标准完成了高压脉冲电网改造工程。莆田监狱大门、监区、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和厦门监狱禁闭室安装了安全防护装置。省监狱局漳州大队装备掌型门禁识别系统和智能化电子门锁。闽西监狱380兆通讯系统常规网投入使用。泉州监狱在5个大队建立狱政管理局域网。省监狱局完成了局域网建设的前期工程。年内,女子、清流、泉州监狱和少年管教所、漳州大队、建新医院6个单位实现监管安全,女子监狱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002年,针对罪犯收押中心上街监区发生的4名罪犯集体越狱脱逃的重大案件,省监狱局提出实现“三个转变”的工作目标,即:从单纯的防逃转变到规范管理轨道上来;从简单工作方法转变到人文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上来;从单纯的管理转变到服务轨道上来。3月,省监狱局制定《福建省监狱民警执法禁语》规定,纠正容易激化罪犯矛盾、不尊重罪犯人格等不文明用语,维护监狱警察的执法形象。4月,各监狱按照《福建省罪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做好罪犯档案的立卷归档、档案管理、档案卡片管理、档案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等各项工作,规范罪犯档案管理。9月,省监狱局在全省监所狱情分析会上部署推行罪犯人文化管理工作,探索监管改造的新方法、新途径。全省监狱民警树立监管改造新理念,把了解罪犯、教育罪犯、理解罪犯、关心罪犯、改造罪犯的理念贯穿到改造罪犯的全过程。10月,香港惩教事务委员会(高级组)委员谭兆明为团长的香港纪律部队评议会访闽团一行18人访问莆田监狱,深入外国籍、港澳台籍罪犯监区考察,回香港后分别在香港《大公报》、《中国新闻周刊》、《澳门日报》发表文章,称赞福建省监狱“设施配套、人性管理、亲情感化、外宾探监有口皆碑”。年内,莆田、女子、政和、清流、榕城、厦门、福清、漳州监狱和罪犯收押中心、建新医院等10个单位实现监管安全。
  2003年,规定凡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因案件需要申请将罪犯解回再审的工作程序为:凭省监狱局批准的解回再审函和解回申请函复印件,查验并登记前往执行押解任务民警的警官证、身份证和介绍信,并通过电话经省监狱局狱政处确认后,办理罪犯出监。监狱跟踪被解回罪犯的情况,限时收监,手续完整规范。4月,清流监狱在浙江省苍南县抓获脱逃达23年之久的一名罪犯。9月,全国外国籍罪犯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泉州市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定点关押外国籍罪犯的莆田监狱。年内,除罪犯收押中心、武夷山监狱外,其他监狱没有发生罪犯脱逃事故。
  2004年4月,省监狱局为统一服刑人员生活、学习、劳动和文明礼貌规范,印发罪犯《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各监狱制定教育计划,利用狱内小报、墙报等形式宣传、学习、执行《规范》,按照《规范》考察罪犯的日常改造表现,稳定监管改造秩序。6月,为完善罪犯分类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工作水平,省监狱局又制定《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分级处遇实施办法》。各监狱对改造表现不同的罪犯,实施“三等五级”管理(三等即:从宽、从严、普通管理三等;五级即:从宽管理分为一级宽管和二级宽管,从严管理分为一级严管和二级严管,加上普通管理五级)。分别给予不同的处遇(不同管理等级的罪犯在呈报减刑、假释、会见、通讯、亲情电话、亲情共餐、亲情会见,接受亲属汇款、购买物品、文体活动、活动范围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不同待遇),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年内,全省除闽西监狱发生1起罪犯脱逃及时捕回外,其他监狱没有发生罪犯脱逃事故。泉州、武夷山、永安、仓山、榕城、女子、漳州、政和监狱以及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收押中心、建新医院共11个单位实现监管安全。
  2005年1月,省监狱局下发《关于印发狱政管理基础工作相关文书表格式样的通知》。自当月起,各监狱使用新的《罪犯月考核表》、《罪犯评定嘉奖审批表》、《罪犯考核情况汇总表》和基层大中队设立的《刑罚执行研究记录本》、《狱政管理工作研究记录本》、《中队民警值班记录本》、《狱情分析记录本》,规范狱政管理基础工作。2月,武夷山监狱在广州抓获脱逃达11年零5个月之久的一名罪犯。3月,省监狱局对全省监狱系统罪犯分级处遇实施办法的部分条文进行修改。各监狱依照要求,执行罪犯升降级条件和各级别处遇,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各监狱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围绕建设“平安单位”的总体目标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狱政管理基础工作,规范狱政管理台账及报表。加强出收工、会见等环节和对“三大现场”(学习、劳动、生活现场)的直接管理,落实带班双警制,“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功能得到发挥。全年没有发生罪犯脱逃事故。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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