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机构用户
福建省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四、减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300
颗粒名称:
四、减刑
分类号:
D926.7
页数:
3
页码:
48-51
摘要:
本文是关于福建省监狱系统在1995年到2005年期间对罪犯减刑案件的处理情况的记录性文献。文章详细描述了减刑的条件、审查程序、减刑幅度、公示和专项检查等方面的情况。
关键词:
减刑
监狱工作
福建省
内容
1995年,办理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减刑案卷时,由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参与复阅案卷,配合把关,确保减刑质量。罪犯的减刑材料包括减刑意见书、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以及罪犯悔改或立功表现具体事实的证明材料等。各监狱对罪犯减刑一般召开罪犯大会,宣布部分表现突出或有重大立功而余刑不长的罪犯,减去余刑当场释放,体现赏罚分明的政策,促进罪犯改造。对罪犯减刑数量多,有的监狱以大队或中队为单位召开罪犯大会进行宣布。
1996—1997年,省监狱局对减刑幅度工作进行规范,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
表3—11995—2005年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保外就医(含初保、续保)情况表
单位:人
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时间间隔为:对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对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1997年,各监狱按如下规定办理罪犯减刑案件。“确有悔改表现”指同时具备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四个方面情况。“立功表现”指具有下列五个方面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六个方面情形之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统战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1998—2000年,各监狱对原判无期徒刑和原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二年以上才上报减刑;原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才上报减刑;原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余刑在三年以下的罪犯,在执行一年以上,才上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其减刑间隔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001年,各监狱对拟呈报减刑对象和减刑人员的名单予以张榜公布,防止利用职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法行为。2002年,各监狱对2000年至2001年1月办理的30019件罪犯减刑案件进行逐人逐件检查,所办理的减刑案件绝大部分符合法定程序,少数不够规范现象得到纠正。
2003年,各监狱都成立由监狱主要领导、当地市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监狱纪检办和相关科室领导组成的“提请罪犯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拟呈报提请减刑的案件进行评审把关。
2004年,省监狱局会同省检察院,组织对2002年至2004年6月办理减刑案件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所办理的减刑案件均符合法定程序,未发现违规行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