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许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税务志198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25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政许可
分类号: F812.757.042
页数: 3
页码: 130-132
摘要: 2001年10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对税务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2002年和2003年,先后分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计取消69项,下放6项,保留54项。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级税务部门组织了多次宣传和培训活动。同年,省级税务部门对设定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和下放了一些项目,并停止执行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项目。2005年,省级地税局制定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规范了税收减免税的审批机关、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关键词: 税务行政复议 税收管理 福建省

内容

2001年10月,按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始对税务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2002年10月、2003年2月、2004年5月,先后分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9项,下放行政审批6项,保留行政审批54项(许可审批项目6项,非许可审批项目48项)。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省国税局多次组织宣传和集中培训,邀请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到省国税局进行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业务辅导和现场答疑。6月16日,省国税局下发《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精神的紧急通知》,强调清理本级规范性文件、依法公示行政许可项目和做好宣传工作。28日,省国税局在《福建日报》、“福建税务代理网”和“福建热线”网站,分别公告取消和调整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以及税务行政许可项目。11月,省地税局对设定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共清理43项,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9项予以取消、8项审批权限下放,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5项停止执行。
  2005年,省地税局制定《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规范税收减免税的审批机关、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税务志1989-2005

《福建省志·税务志198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9-2005年福建税务的发展情况,重点记述这期间福建税制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充分反映全省税务工作者“为国聚财、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全面展示福建税收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