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渔船渔港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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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211
颗粒名称: 二、渔船渔港管理
分类号: F326.4
页数: 2
页码: 322-323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的船检港监机构和地(市)渔监船检机构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包括省船检港监机构和地(市)渔监船检机构的成立背景、职责、组织结构、人员编制、监督船艇和车辆等。这些机构在渔业船舶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和促进渔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 福建省 专业管理机构 渔港管理

内容

(一)省船检港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内设渔船管理股,负责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工作。1963年10月28日,(63)省编梁字第8142号文批准《关于成立福建省水产局渔业船舶管理总站的批复》。经过半年筹备,1964年4月1日正式成立“福建省水产局渔业船舶管理总站”。1964年6月,省编字第607号文批准在沿海三沙、黄岐(后改设琯头)、福州、平潭、崇武、厦门、东山和浙江沈家门(驻浙办事处)渔港设立8个渔业船舶管理站,其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等皆隶属渔业船舶管理总站领导。除东山、沈家门船管站因人员配备不足缓建外,其余6个站都在短时间内相继开展工作。这一时期,全省渔业船舶管理机构定编60人,其中省总站1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左”的干扰,批判所谓“管、卡、压”,渔业船舶管理机构受到冲击,渔船渔港技术监督难以进行,规章制度无法贯彻执行,机构陷于半瘫痪状态。1969年11月,总站大批干部下放到农村,机构名存实亡。沿海各站下放给地方管理。1972年9月29日,省革委会闽革产字第675号文批复将原总站改为福建省渔业船舶管理站。
  1976年6月,交通部和国家水产总局《关于水产部门船检机构对外名称和印章等问题的联合通知》,1979年11月,福建省将原渔业船舶管理机构中渔船检验部分的机构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福州检验处”。1979年12月,国家水产总局发出《关于设置渔业港口监督机构的通知》,1980年7月,福建省将原渔业船舶管理站中渔港监督部分的机构更名为“国家水产总局渔港监督局福州监督处”。至此,福建渔港监督、渔船检验职责分开,形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的机构。
  根据农牧渔业部(82)农(渔管)字第18号文,1983年2月,福建省水产厅以(83)闽渔办第52号文件通知,将国家水产总局福州渔港监督处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渔港监督。1988年,根据省编委(88)闽编字第035号文件和省水产厅(88)闽水人字第033号批复文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渔港监督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渔港监督处。1993年9月,根据农业部渔政渔监局的通知,省编委以(93)118号发出《关于同意改换渔港监督机构对外名称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渔港监督处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渔港监督局”(正处级)。
  至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福州检验处,内设机构和部门的有:办公室、人事劳工科、港航监督科、船员管理科、渔船检验科、产品检验科,总编制55人。局(处)直属单位有琯头渔港监督处、渔船检验处(正科级)及其派出机构——苔菉、黄岐两个渔港监督和东水签证点(股级);潭头、马尾渔港监督和峡南签证点。
  三沙渔港监督处渔船检验站(正科级),其行政、人事、财务等隶属于福建省闽东渔场指挥部领导,下设办公室、渔监股、船检股,编制8人。其直属有沙埕渔港监督、东冲渔港监督(尚未建立)。
  (二)地(市)渔监船检机构
  1972年9月,根据省革委会闽革产字第675号文件,原属省渔业船舶总站管辖的厦门、东山、三沙、平潭、崇武船管站,其行政、人事、财务等分别划归所在地(市)水产局领导。
  1992年9月,农业部渔船检验局农渔检第7号文批复和1993年9月省编委118号文件批复,厦门渔船检验站、渔港监督分别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厦门检验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渔港监督局(准处级)。其派出机构有3个:刘五店、东渡和沙坡尾渔港监督,编制28名。
  1972年,龙溪地区的东山渔业船舶管理站由东山县迁移漳州市区。1993年,根据省编委的批复,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渔港监督处、渔船检验站(正科级),有6个派出机构和2个签证点:石码、浯屿、整美、东山、宫前、梅岭渔港监督和东古、杏仔签证点,编制24名。
  1993年改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渔港监督处、渔船检验处(正科级),有6个派出机构:石狮、石井、峰尾、深沪、临海、小岞渔港监督(其中临海、小岞尚未成立),编制22名。
  1993年改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渔港监督处、渔船检验站(正科级)有2个派出机构:三江口、流水渔港监督(流水尚未成立),编制10名。
  福建渔港监督局、福州渔船检验处已形成省、地(市)二级,及其所属派出机构的渔港、渔船监督管理网络。至1993年,全省共有渔港、渔船管理机构30个,其中省属9个,地(市)属21个;人员总编制199名,其中省编制151名,地(市)编制48名。全省拥有3艘监督船和10辆监督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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