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4197 |
| 颗粒名称: | 二、渔需物资管理 |
| 分类号: | F326.4 |
| 页数: | 2 |
| 页码: | 280-281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清末至民国年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渔需物资的管理和分配情况。清末至民国年间,官府对渔盐实行官方专卖,后改为官方专卖与包商专卖相结合,其他渔需物资多属个体生产者、商贩、鱼牙行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地方渔业物资与设备交地方政府水产行政部门接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 |
| 关键词: | 福建省 渔业管理 物资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