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划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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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160
颗粒名称: 二、计划购销
分类号: F326.4
页数: 2
页码: 189-190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50年,福建省渔业物资由水产行政部门接管,统一调配。1957~1984年,主要渔需物资实行统一管理,计划分配,计划供应。1985年起,部分渔用柴油指标用于换购水产品。
关键词: 福建省 渔需物资购销 计划购销

内容

1950年,根据中央决定,福建省渔业物资由水产行政部门接管,统一调剂分配。渔业用盐由国家经营,减税配售。
  1957~1978年,福建省主要渔需物资,实行统一管理,计划分配,计划供应。福建省水产局设物资供应站,各级水产供销公司和渔场指挥部设物资供应科。渔需物资管理权限:属中央管理的物资,须向中央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省管物资,由省水产供销公司负责按计划采购分配,组织省外大宗物资调运和进出口物资调拨,并负责制订供应标准;地(市)县水产供销公司负责常年供应和物资储备。本省水产供销企业经营的物资种类有麻类、纺织品类、五金类、化纤类、塑料制品类、竹木类、燃料类、化工类、油脂类、机电产品类和防腐材料类等。柴油供应,早期由地方水产部门编制计划,当地石油公司供应,1972年起改为专项分配,计划供应。渔需物资供应价,由水产供销企业掌握保本原则,分品种有赔有赚,提出作价意见,报物价主管部门统一制定销售价格。
  计划分配的物资往往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紧缺物资由水产供销企业自行采购,或组织“山海协作”,即水产品与山区特产互通有无,建立渔需物资货源基地。如在本省山区建毛竹货源基地,在东北、内蒙建渔用畜血货源基地,就地加工、储备、分期分批调运,供应渔汛生产的需要。
  1978~1984年,国家计划分配物资品种减少为16种,福建省向国家水产总局申请分配的渔需物资有钢材、木材、柴油、镀锌钢丝绳、有色金属、生铁、船用电缆、低压聚乙烯、白棕绳、桐油等10种,并由国家水产总局编报计划,有关部门分配下达到省的有毛竹、红棕、油漆、煤炭、化肥、鱼饲料等6种。
  1985年起,全省渔用柴油指标划出25000吨,作为换购水产品的专项物资,分配到全民所有制水产企业,与渔业生产单位协议订立合同,一方供应柴油,一方销售水产品。进入90年代后,由于国家分配的渔用柴油指标数量不断减少,且不能全数兑现,所以用于换购水产品的柴油亦逐年减少。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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