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鱼牙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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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145
颗粒名称: 二、鱼牙行
分类号: F326.4
页数: 1
页码: 171
摘要: 本文介绍了鸦片战争前夕至民国年间福建鱼牙行的发展和演变,以及封建性鱼牙行对渔民的剥削。政府在1950-1952年对鱼牙行进行了改造,取缔封建性鱼牙行,组织联购分销等,成立国营鱼市场和群众性组织,帮助渔民和水产运销户。
关键词: 福建省 水产贸易 鱼牙行

内容

鸦片战争前夕,厦门市鱼牙行有20多家。民国年间,福建鱼牙行遍布全省渔业港口,据民国24年(1935年)福建省政府对8个渔业重点市县统计,鱼牙行共有221家,其中福州56家(鲜鱼行32家、咸鱼行24家),厦门35家、福鼎15家、霞浦三沙33家、连江琯头8家、兴化涵江22家、东山22家、惠安30余家。厦门鱼牙行老板为操纵水产市场,还成立了“鱼牙公会”,或“鱼牙同业公会”。民国27年(1938年)5月10日,厦门沦陷后,日本人在厦门设立“全闽水产株式会社”,并设“仲卖行”,替代“鱼牙行”,民国27年(1938年)有24家,民国34年(1945年)有34家。①福州鱼牙行,民国35年至37年(1946~1948年)93家,其中鲜鱼牙22家、咸鱼牙7家、咸鱼批发兼零售16家、蛏蛤牙13家、鱼翅行8家、虾米栈5家、牡蛎牙6家、海蜇皮牙行6家、海干品牙行9家,从业人员900多人,多数设在台江中亭街一带。鱼牙行资本一般在千元以上,最多3~4万元。
  封建性的鱼牙行,包揽收购鱼货和垄断销售渔盐,杀价进抬价出,还采取瞒价和压秤手段欺压渔民。渔民向鱼牙行租船或借款,以产品偿还,议定鱼价毫无自主权。平潭东澳鱼牙行收购鱼货120斤以100斤结算。厦门鱼牙行抽取“佣金”11%,福州抽取10~15%,还有祭神等名目繁多的杂费。封建性鱼牙行剥削渔民,牟取暴利。当时社会流传:“三十六行,比不上鱼牙行”。渔民深受其害,“打不到鱼,苦;打到鱼,不如土”。
  1950~1952年,人民政府对鱼牙行进行改造。取缔鱼牙行,废除封建性鱼牙行的经纪制度,从业人员逐步转业、改业;有资金和经营能力者组织他们“联购分销”、“联购联销”;无资金者参加水产购销服务组;有加工设备者转为加工业;成立国营鱼市场,承担市场管理兼营水产运销业务;动员渔民和水产运销户参加购销服务组织,成立福州渔船业公会、厦门渔业推进社、赛歧水产交易所等群众性组织,作为国营鱼市场的辅助力量。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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