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贸易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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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14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贸易体制
分类号: F326.4
页数: 5
页码: 170-17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水产贸易的发展历程,其中包括个体鱼贩、鱼牙行、产运销合作社和鱼市场等组成部分。自民国年间以来,水产贸易逐渐发展壮大,但在1959年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了一些限制。1984年,省政府取消了派购,水产品和价格全面放开,使得个体水产鱼贩迅速恢复与发展。文章还介绍了鱼牙行的历史和经营方式,以及政府对鱼牙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最后提到了产运销合作社和鱼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水产贸易 贸易体制

内容

一、个体鱼贩
  古代渔民从事捕鱼以自食为主。随着渔业生产发展,水产品由实物交换转变为商品生产,由自产自销转变为鱼贩就近上市,且逐步发展远道运销。清代与民国年间,福州、厦门及沿海县城常见有卖鱼的街坊店铺。鱼贩为保持鱼货鲜度,半夜三更肩挑赶市,摆摊设点以应早市,福州人称之“半夜摊”。据民国福建省渔业管理部门统计,全省个体鱼贩和鱼店总数,民国27年(1938年)为2957家,民国28年(1939年)为2801家,民国29年(1940年)为3614家,民国30年(1941年)为3165家。另外,沿街串巷叫卖的肩挑鱼贩不计其数。
  1956年,对个体鱼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接受改造的有3968家,7432人,营业资金31.76万元。改造出路分别有加入国营水产公司、公私合营、合作商店或小组等形式。分配形式改变为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加奖励、死分活评,共负或各负盈亏。政府发给水产行业商贩证书。对农村和分散渔区的小商小贩,在自愿原则下,通过互助合作道路,把他们组织为经销、代销和合作小组,纳入国家计划轨道,逐步过渡为集体商业。
  全省水产行业商贩社会主义改造后,体制改变情况如下表:
  在1959年刮“共产风”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渔民自产自销以及个体鱼贩被限制甚至取缔。
  1984年10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派购,水产品和价格全面放开,随行就市”,渔民自产自销和个体鱼贩迅速恢复与发展,成为水产品流通领域中的重要力量。据统计,1989年,全省城乡持有工商执照的水产小商贩专业户10179户,从业人员15023人,营业额3.5亿多元。进入90年代后,个体水产鱼贩数量略有减少,但经营规模不断增大。
  二、鱼牙行
  鸦片战争前夕,厦门市鱼牙行有20多家。民国年间,福建鱼牙行遍布全省渔业港口,据民国24年(1935年)福建省政府对8个渔业重点市县统计,鱼牙行共有221家,其中福州56家(鲜鱼行32家、咸鱼行24家),厦门35家、福鼎15家、霞浦三沙33家、连江琯头8家、兴化涵江22家、东山22家、惠安30余家。厦门鱼牙行老板为操纵水产市场,还成立了“鱼牙公会”,或“鱼牙同业公会”。民国27年(1938年)5月10日,厦门沦陷后,日本人在厦门设立“全闽水产株式会社”,并设“仲卖行”,替代“鱼牙行”,民国27年(1938年)有24家,民国34年(1945年)有34家。①福州鱼牙行,民国35年至37年(1946~1948年)93家,其中鲜鱼牙22家、咸鱼牙7家、咸鱼批发兼零售16家、蛏蛤牙13家、鱼翅行8家、虾米栈5家、牡蛎牙6家、海蜇皮牙行6家、海干品牙行9家,从业人员900多人,多数设在台江中亭街一带。鱼牙行资本一般在千元以上,最多3~4万元。
  封建性的鱼牙行,包揽收购鱼货和垄断销售渔盐,杀价进抬价出,还采取瞒价和压秤手段欺压渔民。渔民向鱼牙行租船或借款,以产品偿还,议定鱼价毫无自主权。平潭东澳鱼牙行收购鱼货120斤以100斤结算。厦门鱼牙行抽取“佣金”11%,福州抽取10~15%,还有祭神等名目繁多的杂费。封建性鱼牙行剥削渔民,牟取暴利。当时社会流传:“三十六行,比不上鱼牙行”。渔民深受其害,“打不到鱼,苦;打到鱼,不如土”。
  1950~1952年,人民政府对鱼牙行进行改造。取缔鱼牙行,废除封建性鱼牙行的经纪制度,从业人员逐步转业、改业;有资金和经营能力者组织他们“联购分销”、“联购联销”;无资金者参加水产购销服务组;有加工设备者转为加工业;成立国营鱼市场,承担市场管理兼营水产运销业务;动员渔民和水产运销户参加购销服务组织,成立福州渔船业公会、厦门渔业推进社、赛歧水产交易所等群众性组织,作为国营鱼市场的辅助力量。
  三、产运销合作社
  民国31年至34年(1942~1945年),福建省晋江、平潭、连江、长乐、林森(闽侯)、惠安、上杭、莆田、福清、宁德、仙游等11县,经民国政府核准成立的渔业产运销合作社41个,社员5997人,股金总额183.7万元。其中平潭8社为最多,连江、晋江各7社;社员以连江1521人为最多,长乐1279人次之;股金额以福清60万元为最多,连江59.1万元次之。
  四、鱼市场
  1950~1951年,福州、厦门、泉州由地方政府投资兴建了国营鱼市场,实行水产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福州市鱼市场隶属市建设局,1950年10月1日成立,场址设在台江区江滨路第六码头。管理机构设人事、财务、业务、管理四课。业务课设鲜鱼组、咸干品组和季节组,经营代购代销业务,并在霞浦三沙、连江筱埕、长乐梅花和平潭县共设四个收购站;在市区三保、旧大桥头、井大门设门市部,还设一个酱〓厂。1952年,福州市鱼市场改为福州水产市场,增设3个淡水鱼收购点,把中亭街三个鱼牙行改为水产经销店。厦门市鱼市场,1951年7月1日成立,管理机构设会计、供销、交易、总务四股,人员编制30多人。鱼价管理,由水产行政、鱼市场、鱼贩、货主四方面代表组成鱼价评议委员会,评定价格,挂牌公布。建立税务、市场、银行集中办公制度,组织纠察队协助维持市场秩序。
  1984年,本省水产品价格全面放开,沿海市县出现了专项水产交易市场。厦门市于1985年5月增设沙坡尾、第一码头和东渡三个水产交易市场;福州市于1986年增设台江水产交易市场;泉州市增设华州水产交易市场;东山县新设东山水产交易市场。
  五、国营水产供销公司
  (一)省水产供销公司
  1952年8月成立福建省水产公司,隶属福建省农林厅水产局,下设福州、厦门分公司和闽东水产办事处。福州分公司管理闽侯、福州、福安地区水产供销业务,并在连江筱埕、霞浦三沙和平潭设收购站,在南平设推销站。厦门分公司管理厦门、晋江、龙溪地区水产供销业务,并在惠安崇武、晋江梅港、祥芝、东山城关设收购站,在泉州、漳州设推销站。
  1956年,福建省水产公司改为福建省水产供销公司,业务隶属中国水产供销公司,行政属福建省水产局领导。
  1958年3月改为福建省商业厅食品局水产科,人员从原省水产供销公司80多人精简为18人,只管计划调拨和购销政策。地(市)县水产供销公司改为经理部,人、财、物全部下放。
  1960年,水产供销业务回到水产系统。原食品局水产科改为福建省水产局供销处,配备干部38人。
  1962年,水产供销业务又划出去,改为福建省供销社水产管理处,配备干部35人。
  1964年,恢复福建省水产供销公司,划归福建省水产局领导。全省9个地市和24个县水产供销公司,财务统一核算,业务统一管理。
  1970年,福建省水产供销公司改为福建省水产局供销组,管理全省水产供销业务。
  1972年,恢复福建省水产供销公司,属省水产局领导。6个地(市)24个县水产供销公司及福州水产冷冻厂,福州水产加工厂,全省统一核算。
  全省水产供销企业职工人数:1953年600多人,1954年1000多人,1955年2500人,1957年4640人,1959年2000多人,1972年6859人,1983年管理体制改革前为""人。
  1983年下半年开始,福建省水产供销公司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第一步机构下放。原属省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各地、市、县水产供销公司及福州水产冷冻厂、福州水产加工厂等32个企业下放给所在地、市、县,实行财务包干。省水产供销公司转变为经济实体,并担负对全省水产供销企业的计划、收购、调拨、供应、制定购销政策等实行宏观管理以及保鲜、加工等技术指导;第二步完全独立经济实体。1987年7月,福建省水产厅计财处设企业科,兼对全省水产供销企业进行宏观管理。省水产供销公司政企分开,变为专门经营水产品和渔需物资的经济实体。
  福建省水产供销公司驻浙购销总站,1957年成立,1959年并入省水产局驻浙办事处,1985年改为省水产供销公司驻浙分公司。
  (二)地(市)、县水产供销公司
  1952年上半年,福州、厦门市水产公司成立,8月改为隶属省水产公司的分公司。1954年,厦门分公司改为市水产公司。1955年,福建省水产公司营业部和福州鱼市场合并成立福州市水产公司。
  1954年,福安、晋江、龙溪三地区成立水产公司。福安地区水产公司是闽东水产办事处与福安赛岐营业处合并组成,以后行政区划改变,改为宁德地区水产公司。
  1955年,闽侯、南平、建阳、龙岩成立地区水产公司。1956年建阳并入南平地区水产公司。
  1956年,各地市县一律改为水产供销公司。1958年地县改为经理部,人财物全部下放。1964年恢复为水产供销公司,全省9个地市24个县统一核算。1972年内陆南平、三明、龙岩三地区水产供销公司划归省供销社领导,由省供销社统一核算。
  1972年,全省县以下的水产品、渔需物资的批发、收购、门市部等机构共有860个单位。1984年水产品和价格全面放开后,由于过去独家经营方式被打破,不少县以下的水产品站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进行了关、停、并、转。至1993年,全省水产供销企业,在沿海一般只有县级单位存在。
  六、国营水产贸易及开发公司(厅属企业)
  中国水产养殖公司福建省公司成立于1979年。该公司同沿海18个县市水产养殖公司、水产养殖中心、水产供销公司等企业联营,形成对虾育苗、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经营体系。经营以对虾产品为主的水产养殖、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和产品销售及渔需物资供应。公司生产加工的“AAA(H)”牌冻对虾系列产品和梭子蟹、鲳等冻品在国际市场享有声誉。
  福建省水产进出口公司于1981年4月成立。随后又在厦门、漳州设立分公司。主营水产品业务,利用外资、侨资引进技术设备等。公司成立后,发挥工贸结合优势,利用福建渔业资源丰富,品种多,质量好的良好条件,开展对外贸易,商品运销日本、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同时,进口优质饲料,引进优良品种、先进设备,开展进出口代理业务。
  福建省水产厅劳动服务公司于1984年开办,初期流动资金10万元,安置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职工待业子女。参与市场水产品调节,平抑鱼价。1985年至1988年7月,接管渔业电子器材经营部。1986年1月,增设屏山水产商店,经营鲜活冻干水产品和其它副食品,批零兼营。
  福建省水产开发总公司于1988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业务范围:有偿使用国家经营性投资,承当国家专业性投资建设任务;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多边双边贷款援款;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种苗等;创办“三资”企业;联合建设水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城镇商品鱼基地,参与国外渔业基地建设;经营水产品贸易,兼营钢材、水泥、化肥、聚乙烯、鱼粉等渔需物资。1993年3月,更名为福建省华洋水产集团公司。
  福建省水产服务公司于1988年8月成立。经营范围:水产品贸易;渔用配合饲料、柴油和电子器材等购销业务;联合兴办水产养殖、加工基地,是为渔业服务,内外贸相结合的综合性企业。下设两个经营部:省渔业电子器材经营部和龙庭水产经营部。渔业电子器材经营部原属省水产电讯总站,1984年创办的,1985年划归省水产厅劳动服务公司,1988年下半年又划归省水产服务公司。
  福建省海洋渔业物资供应公司于1990年12月成立。公司业务范围:渔丝、浮子及原料;金属材料及钢丝绳;渔农机产品及配件;燃料油、桐油、帆布、渔盐;船舶配套产品;通讯器件及元件;制冷加工设备等。兼营各种渔用饲料、.鱼苗、水产品及冷库安装等。
  福建省水产开发远洋渔业公司于1991年12月成立。该公司是原福建省水产开发总公司要求内部新组建的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营:远洋渔业捕捞。兼营:远洋渔业捕捞的渔需物资,渔船租赁和销售远洋渔业捕捞产品及其复制品。
  福建省水产发展公司于1993年3月成立,该公司是原省水产厅批准成立的福建华祥贸易公司更名而来的。经营方式: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经营范围:主营金属材料及钢丝绳、石油及石油产品等,兼营水产种苗、饲料。
  福建省水产集团(华洋水产集团)于1993年3月4日经省经委批准成立。福建省华洋水产集团公司是福建省水产开发总公司的更名。经营范围:主营境内外渔业基地、捕捞、养殖、加工、渔业机械及渔用电子设备的生产开发;水产品、渔用饲料、渔需物资、钢材、柴油等贸易和进出口业务;水产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和水产运输等第三产业。兼营:房地产开发、渔业劳务出口等。福建省水产集团是以福建省华洋水产集团公司为核心,以资产为纽带,联合省内外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33家企、事业单位,组成跨地区、跨部门、多层次具有综合功能的经济联合体。该集团首批紧密层成员单位有省水产供销公司、省水产养殖公司、省水产进出口公司等10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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