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湖泊养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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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098
颗粒名称: 四、湖泊养殖
分类号: S974
页数: 2
页码: 134-135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主要湖泊养鱼的情况,包括湖泊数量和养鱼面积,以及部分湖泊的深度和历史。
关键词: 福建省 淡水渔业 湖泊养殖

内容

福建湖泊很少,主要有晋江市龙湖、飚湖、后洋塘、龙塘,石狮市龟湖,平潭县三十六脚湖,闽侯中房湖、湾里湖,福州长春湖,连江东湖等,可利用养鱼面积3万亩左右。1988年,全省湖泊养鱼面积19472亩,产量579吨,平均单产29.7公斤,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0.8%。
  龙湖、飚湖面积4000亩,为全省最大的湖泊。据史料记载:龙湖在清朝同治年间(1862~1874年)曾经干涸过。60年代全民办农业,沿湖兴建十多处抽水机站,每逢旱季大量抽水灌田,也一度干涸过,龙湖最深水位6米,最浅1.5米。飚湖平均水深1.5~2米,每逢旱年易于干涸。两湖相距仅2公里,出水口通深沪湾,在台风暴雨排洪时,经十八区人海。因此,有些海水鱼类幼体如河鳗、鲈鱼、乌鲻、黄鳍鲷等半咸淡水鱼类则逆水人湖。
  1954年以前,龙湖、飚湖为自然水域,从未进行人工放养。沿湖部分农民以常年在湖区捕捞鱼、虾为主要副业,其捕捞的渔具为大拉网(又名百袋网)、手掩网、延绳钓及多种规格的流刺网。龙湖鳖背壳呈金莲,在东南亚华侨中享有盛名,被视为珍品。
  1954年,福建省水产局以两湖水面为基地,兴办福建省晋江淡水养殖场,建场后随即兴建了飚湖排洪闸和标准鱼种池30亩,出江采购大批四大家鱼水花,育成鱼种供闽南地区发展养鱼。
  1957年,福建省水产局把两湖下放给晋江县水产局经营,数年后,县局又下放给英林乡管理,后划归龙湖乡管辖,乡又给八个养鱼者承包,长期处于半荒芜状态。
  晋江龙塘,水面千余亩,水深1.5~2米,1952年后曾利用养鱼,但因管理不善,产量很低。
  平潭县三十六脚湖,水面2500亩,为本省第二个大湖。该湖原系海湾,由于历史地形变迁,通海之道逐渐被泥沙堵塞,湾内的海水也逐渐演变为淡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该湖一直抛荒,从未进行人工放养。50年代末,平潭县水利部门在利用湖水解决农田灌溉和城关居民用水的前提下,发展淡水养殖。60年代初,平潭县水产局在该湖兴办养殖场,在湖畔开挖鱼种池12亩,培育鱼种向湖区放养。由于缺乏技术和管理不善,加之湖底栖息海鳗、鲈鱼等肉食性鱼类,故放养鱼种成活率低,效益差。该湖迄今仍处半荒芜状态。
  闽侯中房湖,养鱼水面679亩。1952年,华东水产管理局拨款四亿元(旧币)给福建省水产局,在该湖成立福建省淡水养殖场,1953年撤销。1955年,中房湖改湖为田。
  连江东湖,灌田四万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无养鱼记载。在50年代初,福建省水产局在连江县晓澳兴办贝类养殖场,同时兼营东湖淡水养鱼,50年代中期改湖为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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