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营苗种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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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093
颗粒名称: 二、国营苗种场
分类号: S974
页数: 2
页码: 127-12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的国营淡水鱼种场在抗战时期开始发展,1950年代开始大规模建设,经过多个时期的发展,已成为繁殖和培育淡水鱼苗的主体。
关键词: 福建省 淡水渔业 国营苗种场

内容

国营淡水鱼种场(养殖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省繁殖和培育淡水鱼苗种的主体。
  抗战时期,福建沿海地区沦陷,海岸线被日军封锁,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生产急剧下降,民国省政府建设厅渔业管理局为发展淡水养鱼业,于民国29年(1940年)底拨款在永安县文龙乡选点兴建国营鱼苗场。继而在长汀、南平两处设立鱼苗供应站,自行繁殖鲤鱼苗,同时向江西九江采运四大家鱼苗,供应当地农民放养。
  1952年3月,华东水产管理局拨款4亿元(旧币)在闽侯县七区中房湖兴办“福建省淡水养殖场”。随后又在洞口湾里湖加以扩大。该场的主要任务是饲养成鱼,并培育部分鱼种供应群众放养。同年10月,省水产局又在福州市西门外长春湖,兴建200亩鱼苗池,扩大省淡水养殖场的育苗能力。鱼苗供应范围主要是福州、闽侯、福安等地区,并在建瓯城关设鱼苗供应站,供应建瓯、建阳等闽北山区放养。到60年代初,该场下放给福州市水产局管理。
  1954年春,省水产局把晋江县所属龙飚湖收归国有,并以两湖水面(4000亩)为基地,兴建了福建省晋江淡水养殖场,在龙飚湖兴建四个排洪闸,30亩标准鱼种池,出江采运四大家鱼苗,培育成鱼种,除满足两湖放养外,并承担闽南地区的鱼苗种供应。为了扩大该场的业务范围,于同年底,又把一批广东籍鱼苗贩设在龙海县海沧镇的私营鱼种站收归国有,作为晋江场的分场。
  1957年,省水产局把晋江淡水养殖场下放给晋江县水产局管理。
  1958年,为了开发利用淡水大型水域水产资源,国家投资,由省水产局主管,分别成立了闽江水产管理处和九龙江水产养殖场,对三条大江进行鲤鱼苗人工放流增殖,虽然放流仅一年时间,但已取得初步效益。闽江在放流前,每年渔产量1000吨,1960年增至2000多吨。
  1959~1962年,国家经济困难时期,为了发展淡水养殖生产,解决城乡副食品短缺,经省政府决定,分别在古田、东张、东圳、惠女(后改为乌潭)等四大水库投资兴建鱼种场,培育大规格鱼种。东圳水库鱼种场每年培育10厘米以上的鱼种20多万尾投放入库,有效地增加了水库水域水产资源。
  “文化大革命”期间,除个别县(市)自筹资金兴办少数鱼苗场外,国家甚本上没有投资办场。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政策放宽,广大农民要求发展多种经营,省计委投放一批资金,要求每一个县市办一个鱼种场,以加速全省淡水渔业发展。如浦城、松溪、政和、顺昌、光泽、邵武、南平、永安、大田、清流、宁化、建宁、明溪、周宁、寿宁、柘荣、屏南、古田、霞浦、福安、永定、武平、长泰、平和、南靖、晋江、永春、德化、安溪、仙游、永泰等26个县(市)鱼苗场(养殖场),都是在这一时期兴建的。
  1993年,全省计有省、地、市、县水产(农业)部门所属国营鱼种场(养殖场)75个,职工785人。其余属古田、东张、东圳、乌潭、菱溪、古洋、活盘、杜塘、官仓、水埠,妙云、山美、黄岗等水库附设的鱼种场13个,由水电部门管理。
  全省各地淡水鱼种场(养殖场)的经营范围,一般都以孵育苗种为主,为群众性养鱼服务。并根据各自的优势和人、财、物等情况,各有侧重,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有的场还根据本场的技术力量,承担部分省、地(市)、县下达的淡水科研项目。南平地区农业局所属建阳王坝洲鱼种场,承担多种牧草的试验和推广任务;三明市徐碧鱼种场承担荷元鲤杂交品种课题;沙县桂口鱼种场,实行育种和养成(鱼)并重的发展方针,同时结合发展柑桔(300亩)、茶叶、畜牧等多种经营;古田水库鱼种场则于70年代中期试行网箱培育鱼种,并协助库区农民发展网拦库湾养鱼生产;晋江龙湖养殖场除抓好大湖放养和捕捞生产外,主攻甲鱼、河鳗、鲈鱼等三大名优产品,并承担水产科研部门下达的网箱试养鲈鱼的课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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