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渔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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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032
颗粒名称: 一、渔场
分类号: S973.3
页数: 2
页码: 36-3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沿海渔场的发展历史悠久,从新石器时代开始就有贝类采拾活动。经过多个阶段的发展,现在福建沿海渔场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渔业生产基地之一。在历史上,福建沿海渔场的开发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秦汉时期、唐宋元明清时期等。在不同的阶段,福建沿海渔场的开发方式和特点也有所不同。
关键词: 福建省 海洋捕捞 渔场

内容

福建沿海渔场开发,至少从新石器时代的贝类采拾活动开始。考古发掘材料证明,距今6000多年前,闽越先民已在闽江沿岸从事捕捞活动。清代的《福建通志》有“沿海捕鱼区”的记述。清乾隆八年(1743年),郭、倪两氏传授抄录的《官井洋暗礁情况与讨渔秘诀》,对官井洋渔场环境已有较详细描述。民国24年(1935年)费鸿年编的《中外渔业概观》记载福建重要渔场有三:(一)三沙湾至西洋岛沿海一带;(二)南日岛及澶泉岛附近;(三)泉州至厦门海面及铜山湾附近。民国21年(1933年)陈子英撰写的《福建渔业调查报告》记述:“闽省外海渔场,西自本省海岸,东至台湾西岸,北起西洋岛,南至铜山港,沿岸海底平坦,间有暗礁,内港之水族养殖场,及近岸鱼〓小渔场,为数不可胜算,外港渔场之重要者有五:
  (一)大黄鱼场,在东经120°4′~120°30′、北讳25°30′~26°20′、水深40~50寻;(二)鲷鱼场:在东经119°40′~120°20′、北纬24°40′~25°00′之间,水深30余寻;(三)鳓鱼渔场:在东经117°20′~117°40′,北纬23°20′~23°40′,水深10~20寻;(四)带鱼渔场:在东经118°20′~119°00′、北纬23°30′~24°10′,水深20~30寻;(五)网艚渔场:在东经120°40′~120°50′、北纬26°50′~27°00′。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洋捕捞业得到恢复和发展,渔场范围不断扩大。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由于生产技术较低,设备较落后,加上台湾海峡军事对峙,作业渔场主要范围在台湾海峡中线以西的传统渔场。1956年2月,福建省水产局报送商业部水产管理总局材料,其中关于“我省群众渔业活动情况”记载:“本省渔场面积计109587平方公里,全年渔船主要活动范围,除内海沿岸定置网渔场外,主要的流动渔业场所可分六个区域:第一渔区是台山、四礵(南、北礵)、西洋一带渔场;第二渔区是东引、马祖一带渔场;第三渔区是牛山一带渔场;第四渔区是乌坵、湄洲、南日一带渔场;第五渔区是东、北椗一带渔场;第六渔区是兄弟岛一带渔场。”
  6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渔船机帆化的发展和渔具、渔法革新,特别是机帆船灯光围网、拖网试验成功和推广,作业渔场范围逐渐扩大,开辟了闽南渔场北部和台湾浅滩渔场。70年代后拖网、机帆船大围缯、灯光围网等作业进一步推向偏外海区生产,开辟了外斜拖网渔场、闽东北外侧马面鲀渔场,闽中、闽东大黄鱼越冬渔场。
  80年代以来,随着沿岸、近海渔场捕捞压力加大,传统捕捞对象资源衰退和变动,大黄鱼、墨鱼已在本省各海域形不成渔汛;带鱼的渔获群体个体变小。为保护近海渔业资源,海洋捕捞业进行了作业结构调整,开展了以开发有资源潜力的中上层鱼类、虾类,鱿鱼等品种为主的新渔场探捕调查,并适时组织渔船前往生产,使本省渔场作业范围进一步扩展,冲破了传统的闽东、闽中、闽南三大近海渔场的局限,新辟了闽东北外海捕捞中上层鱼类(鲐、鲹为主)的拖网、灯光围网作业渔场;开发了闽东渔场及其外侧海域捕捞虾类、鱿鱼类的拖网渔场;扩大了闽中渔场外侧海域作业区,开发了鳗鱼、鲨鱼等专项作业渔场;开发了台湾浅滩底形复杂海区,瞄准捕捞蓝圆鲹、鲐鱼、脂眼鲱、金色小沙丁鱼的灯光围网新作业区和靠探鱼仪映象进行拖网捕捞鲷科鱼类等的“拖粗”渔场。80年代末期本省渔场已形成了以闽东、闽中、闽南台湾浅滩渔场为中心的台湾海峡全部近海水域的捕捞作业区。由于渔场的捕捞压力不断加大,尤其是钢质对拖渔船和单拖渔船的大量发展,造成了近海渔场捕捞对象和渔汛期的变动、渔场底形变化,80年代末的拖网捕捞对象(二长棘绸、带鱼、大黄鱼类)资源产生波动。这时期全省渔场范围面积如表2-1所示。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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