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渔场渔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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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0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渔场渔期
分类号: S975
页数: 10
页码: 36-45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沿海渔场的开发历史和海洋捕捞业的发展。福建沿海渔场至少从新石器时代的贝类采拾活动开始就被开发,而现代海洋捕捞业在民国时期已经开始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渔场范围不断扩大,渔期也逐渐变化。现在,福建沿海渔场已经形成了以闽东、闽中、闽南台湾浅滩渔场为中心的近海水域的捕捞作业区,全年都有捕捞作业。然而,随着捕捞压力的加大,近海渔场资源出现衰退和变动,需要采取措施保护渔业资源。
关键词: 福建省 海洋捕捞 渔场渔期

内容

一、渔场
  福建沿海渔场开发,至少从新石器时代的贝类采拾活动开始。考古发掘材料证明,距今6000多年前,闽越先民已在闽江沿岸从事捕捞活动。清代的《福建通志》有“沿海捕鱼区”的记述。清乾隆八年(1743年),郭、倪两氏传授抄录的《官井洋暗礁情况与讨渔秘诀》,对官井洋渔场环境已有较详细描述。民国24年(1935年)费鸿年编的《中外渔业概观》记载福建重要渔场有三:(一)三沙湾至西洋岛沿海一带;(二)南日岛及澶泉岛附近;(三)泉州至厦门海面及铜山湾附近。民国21年(1933年)陈子英撰写的《福建渔业调查报告》记述:“闽省外海渔场,西自本省海岸,东至台湾西岸,北起西洋岛,南至铜山港,沿岸海底平坦,间有暗礁,内港之水族养殖场,及近岸鱼〓小渔场,为数不可胜算,外港渔场之重要者有五:
  (一)大黄鱼场,在东经120°4′~120°30′、北讳25°30′~26°20′、水深40~50寻;(二)鲷鱼场:在东经119°40′~120°20′、北纬24°40′~25°00′之间,水深30余寻;(三)鳓鱼渔场:在东经117°20′~117°40′,北纬23°20′~23°40′,水深10~20寻;(四)带鱼渔场:在东经118°20′~119°00′、北纬23°30′~24°10′,水深20~30寻;(五)网艚渔场:在东经120°40′~120°50′、北纬26°50′~27°00′。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洋捕捞业得到恢复和发展,渔场范围不断扩大。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由于生产技术较低,设备较落后,加上台湾海峡军事对峙,作业渔场主要范围在台湾海峡中线以西的传统渔场。1956年2月,福建省水产局报送商业部水产管理总局材料,其中关于“我省群众渔业活动情况”记载:“本省渔场面积计109587平方公里,全年渔船主要活动范围,除内海沿岸定置网渔场外,主要的流动渔业场所可分六个区域:第一渔区是台山、四礵(南、北礵)、西洋一带渔场;第二渔区是东引、马祖一带渔场;第三渔区是牛山一带渔场;第四渔区是乌坵、湄洲、南日一带渔场;第五渔区是东、北椗一带渔场;第六渔区是兄弟岛一带渔场。”
  6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渔船机帆化的发展和渔具、渔法革新,特别是机帆船灯光围网、拖网试验成功和推广,作业渔场范围逐渐扩大,开辟了闽南渔场北部和台湾浅滩渔场。70年代后拖网、机帆船大围缯、灯光围网等作业进一步推向偏外海区生产,开辟了外斜拖网渔场、闽东北外侧马面鲀渔场,闽中、闽东大黄鱼越冬渔场。
  80年代以来,随着沿岸、近海渔场捕捞压力加大,传统捕捞对象资源衰退和变动,大黄鱼、墨鱼已在本省各海域形不成渔汛;带鱼的渔获群体个体变小。为保护近海渔业资源,海洋捕捞业进行了作业结构调整,开展了以开发有资源潜力的中上层鱼类、虾类,鱿鱼等品种为主的新渔场探捕调查,并适时组织渔船前往生产,使本省渔场作业范围进一步扩展,冲破了传统的闽东、闽中、闽南三大近海渔场的局限,新辟了闽东北外海捕捞中上层鱼类(鲐、鲹为主)的拖网、灯光围网作业渔场;开发了闽东渔场及其外侧海域捕捞虾类、鱿鱼类的拖网渔场;扩大了闽中渔场外侧海域作业区,开发了鳗鱼、鲨鱼等专项作业渔场;开发了台湾浅滩底形复杂海区,瞄准捕捞蓝圆鲹、鲐鱼、脂眼鲱、金色小沙丁鱼的灯光围网新作业区和靠探鱼仪映象进行拖网捕捞鲷科鱼类等的“拖粗”渔场。80年代末期本省渔场已形成了以闽东、闽中、闽南台湾浅滩渔场为中心的台湾海峡全部近海水域的捕捞作业区。由于渔场的捕捞压力不断加大,尤其是钢质对拖渔船和单拖渔船的大量发展,造成了近海渔场捕捞对象和渔汛期的变动、渔场底形变化,80年代末的拖网捕捞对象(二长棘绸、带鱼、大黄鱼类)资源产生波动。这时期全省渔场范围面积如表2-1所示。①
  二、渔期
  福建渔场海洋捕捞作业的渔期,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动。民国21年(1933年)8月,陈子英撰写的《福建省渔业调查报告》中,记载了各种鱼类时令表(如表22所示)。
  福建省农林厅水产局1950年整理的《福建水产业》,记载民国37年(1948年)福建渔业概况,包括渔场、渔期和主要渔获物(如下表2-3)。
  福建省水产局1959年10月编印的《福建省水产统计资料》,记载1949~1957年主要经济鱼类分布情况(见下表24)。
  60年代中期,随着渔船机帆化的进展,加上生产指挥上提出“变淡季为旺季”,“打破停海休渔惯例”等口号,捕捞生产形成全年作业,不同作业类型在不同季节转移到不同渔场生产。这时仍以春、夏、冬三季为生产较集中的渔期。70年代,捕捞生产技术的进步,使捕捞强度进一步加大,且上海、江苏、浙江、台湾、香港、广东等省、市和地区的渔船相继转人本省渔场生产,对福建渔场的开发利用又有加强,渔期的划分转变为以渔获对象在不同渔场出现的捕捞期。除定置张网和专项流刺网、延绳钓有明确作业期外,拖网、灯光围网、机帆船大围缯等较大型作类都进行常年生产。1981年5月12日,国务院以国发[1981]63号文批转《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汛生产安全的暂行规定》限制福建省渔船转到省外渔场生产的单位数和作业时间,使本省渔场利用率进一步提高。80年代中期后,养虾业发展,需要大量鲜、活饲料,于是又促使小型、中型的定置张网等原夏秋季休渔的作业进行全年生产。80年代中期,全省各渔场渔期及主要捕捞对象如表25。80年代后期以来,由于捕捞强度剧增和推向外海捕鱼作业,五大渔场的全年作业、无明显的汛期区别,全年捕捞对象有带鱼、大黄鱼、马鲛、海鳗、鲳鱼、蓝圆鲹、虾类、头足类等。
  三、省外生产渔场
  福建省渔民除利用本省渔场外,还转移到省外渔场开发生产。《明季北略》载①:崇祯时期(1628~1643年),浙江巡抚张延登《请申海禁疏》称:“闽船之为害于浙者……一曰钓带渔船……每至八九月联船人钓,动经数百,蚁结蜂聚,正月方归。”惠安县崇武《范阳卢氏家谱》载:“仕龙公(1668~]720年)自置大冬船一只,往浙江省坎门捕鱼,做〓舡,菜头为饵钓鱼,名闻闽浙十四澳。”惠安县《梅峰肖氏家谱》记载:“明洪武以来,严禁梢水,海寇无而鱼利无。弘(治)正(德)而后,海禁稍宽,鱼利有而海寇亦有。当时造尖尾大船,可装载数十万斤。冬即往浙江南屺、北屺及舟山、普陀等处。春即往镇海铜山取白鱼,且可满载而归。冬易浙米而南,春易广米而北,闽海赖以不饥,民时多富。”
  《福建渔业史》记述:“早在130年前,晋江、惠安渔民就自发转浙江渔场捕鱼。最早去的是带鱼延绳钓,以后是拖网、大围缯、流刺网以及定置作业船,以季节性转浙和常年就地捕鱼。其中有一部分渔民,就在嵊山、沈家门、石浦、石塘、坎门、洞头、镇下关定居下来,至今还有福建街、福建会馆等旧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台湾海峡军事对峙等原因,1953年冬汛开始有组织转到浙江渔场生产。1958年,惠安县部分钓船转到海南岛渔场生产。
  60年代是福建渔船转到浙江渔场的鼎盛时期,且拓展到长江口渔场、吕泗渔场等。这时期也是本省海洋捕捞转移渔场产量较多的阶段。1968年,仅转到浙江渔场的渔获量达93406吨,占当年全省海洋捕捞总产量的29.8%。进入70年代,由于作业单位盲目增加,渔场主要传统捕捞对象资源利用过度,转移到浙江渔场的作业单位数和渔民数增加,但渔获量却逐年减少。1972年,5组机轮灯光围网作业,开往长江口、石岛、沙外、江外等渔场生产。1974年和1975年春,机帆船大围增推到“中央”渔场参与捕捞越冬大黄鱼群体。1973~1980年5~7月,部分机帆船大围缯转场到黄海的连青石、海州湾、石岛等渔场捕捞青鱼。1976~1980年9~10月,部分机帆船大围缯兼拖网转到渤海湾捕对虾。1975年开始,国营拖网渔船和部分机帆船大围缯在3~5月转到鱼山、温台、温外、台北渔场捕捞马面鈍,形成了福建省捕捞业向外突破的新时期。福扭省历年转到浙江渔场和转黄渤海渔场作业情况见表2-6、2-7。
  为加强渔场科学管理,保护近海渔场资源,国务院于1981年批转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汛生产安排的暂行规定》。
  80年代以来,福建省加强了对开辟外海、远洋渔业的组织领导。1980年,从日本引进底流网和金枪鱼延绳钓渔船,对东沙、西沙、温外和鱼外渔场进行探捕。1985年初,国营拖网渔船进入对马,五岛渔场捕捞马面鲀。1985年秋冬汛,福建省转移到浙江渔场的带鱼延绳钓推向东经125°以东的舟外、江外渔场生产,获得较好的成效。1985年,闽非渔业有限公司所属“闽非”1、2号拖网渔船.开往西非塞拉利昂近海渔场生产,开始了福建省远洋渔业的新起点。1987年和1988年,瑞福远洋渔业船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所属“瑞福”1、2、3号远洋底刺网船队,在南海的东沙、西沙、中沙渔场及北太平洋天皇海山渔场捕捞金眼鲷,使本省海洋捕捞业进一步开赴公海深海渔场生产。由福建马尾造船厂建造的八艘围网渔船,于1990年租赁进入南美秘鲁海域捕捞工业鱼。1990年,省海洋渔业公司派出两艘渔轮加入中国远洋渔业总公司,进入南太平洋帛琉共和国(俗称贝劳)海域捕捞金枪鱼。1991年,泉州、厦门等群众渔船也进入帛琉海域渔场生产。至1993年底,福建省共有71艘渔船在东南太平洋、西南太平洋、东南大西洋、西南印度洋捕鱼作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水产志

《福建省志·水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历史沿革、行政区划、自然地理、自然资源以及经济地理概况,以呈现省区环境的独特性和域内分区的差异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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