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84]26号关于供销社体制深入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90
颗粒名称: 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84]26号关于供销社体制深入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分类号: F721.2
页数: 2
页码: 306-307
摘要: 本文是关于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为了适应农村的“两个转化”要求,加快供销社的改革步伐,使其成为农村的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国家委托和农民要求的各项任务,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文章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发挥供销社的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营、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把农村的经济活动组织引导到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的轨道上来、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等。同时强调了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和根本方向是要把供销社从“官办”向“民办”转化,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
关键词: 福建省 合作社 规定

内容

一、我省供销社体制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的初步改革已基本完成。为了适应农村“两个转化”的要求,必须加快步伐,进行深入改革,与整个农村经济改革同步配套。
  深入改革总的目的,是要把供销社逐步办成农村的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一身二任”的重任,圆满地完成国家委托和农民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使供销社成为连接城乡经济的一条主要纽带。
  二、要发挥供销社点多、面广、队伍大、资金多和综合经营的优势,根据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展多种项目、多种形式、多层次的经济联营,特别是要发展与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的联营,做好产前产后的服务工作。从提供商品信息、物资供应、技术辅导、贮藏运输、产品加工和扩大推销等各个方面,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把农村的经济活动组织引导到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的轨道上来,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
  三、要把供销社从“官办”向“民办”转化,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这是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和根本方向。各级供销社都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放开手脚,灵活经营,综合服务。束缚供销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业务经营方面。在完成国家委托任务的同时,除国家法令规定的个别商品外,不受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的限制,应扩大经营农副产品和农村需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放手开展议购议销业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和调节。
  国营和供销社的专业公司,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代营、代储的商品,应由双方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保证基层社应得的手续费收入。
  对工业品,要坚持城乡都需要的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国家计划分配给农村的紧俏商品,应专项划拨,通过供销社供应到农民手中,国营商业不得硬性搭配不适销商品;允许基层社多渠道进货,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基层社应积极增加花色品种,推销地方工业产品。
  物价管理方面。国家实行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农副产品,应执行牌价。对完成国家任务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和三类农副产品价格.要真正放开,由经营单位灵活掌握。经营国家规定价格的工业品品种,除国家计划分配和关系国计民生重大的由国家统一管理品种应执行国家规定价格之外,其余的允许根据市场和季节变化进行浮动。要从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减轻消费者负担出发,薄利多销。
  供销社不承担政策性亏损。那一级决定,那一级承担。
  财务管理方面。现有的资金和固定资产归供销社,任何部门都不得挪用或抽调,基层社按照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所得税率的照顾,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供销社商定。
  基层社依法纳税后的盈余利润,除上缴必要的调剂基金外,均留给企业,按省供销社规定的项目,在保证企业扩大经营能力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分配。
  劳动人事方面。县基两级除县供销社正副主任归县委管理外,其余干部职工一律由县供销社管理调配。供销社实行定员定额,工资基金由省联社控制。基层社领导人员由任命制改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能上能下;职工今后一律从农村中招收合同工.不转户粮关系,能进能出。全民所有制的职工待遇一律不变。
  职工奖励方面。要把企业经营成果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基层社税前奖励工资和企业基金执行现行规定,考核指标要简化。税后职工基金,授权省联社规定提奖幅度,由县联社掌握,基层社根据执行经营责任制,考核发放,个人奖金不封顶。
  农民入股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吸取农民投资入股.金额不受限制,但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按股分红,多盈多分,少盈少分,把供销社经营的好坏同农民的经济利益紧紧连一起。
  四、要把县以上供销社办成为基层供销社的联合经济组织,坚持上级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宗旨,坚持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方向。上级社要加强对基层社的领导,尊里基层社的自主权,帮助提髙经营能力,解决服务过程中的困难。
  对现有供销社所属专业公司,应从有利于服务基层,促进生产,搞活流通,提高经济效益出发,因地制立进行调整改革。
  五、供销社要积极组织农副产品进城。在城、镇,因地制宜开设农副产品批发服务中心、交易行栈和必要的零售网点,组织产销直接见面。发展联营、代批、代营、代贮、代购、代销业务,疏通农副产品进城渠道,扩大城乡物资交流。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六、供销社体制深入改革要比初步改革更为艰巨,各级政府要根据中央关于抓生产必须抓流通的指示,加强领导,在研究农村商品流通问题时,首先要抓供销社体制改革,组织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按照农民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性质的要求,修改不适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三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