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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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65
颗粒名称: 二、运输管理
分类号: F721.2
页数: 4
页码: 251-254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供销社系统在公路和铁路运输方面都有所发展。1952年后,供销社设立运输科(股)机构,负责编制运输计划,并纳入地方计划。1963年成立汽车队,之后又设立车队管理办法。1983年开始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铁路运输方面,省供销社组织学习铁路货运规章和运输计划编制办法,制定了一套铁路运输管理办法。1980年开始恢复中断多年的竹排海运业务以解决铁路运输难的问题。
关键词: 福建省 仓储运输 运输管理

内容

(一)公路运输 1952年省供销社成立后,在县以上社设立运输科(股)机构,负责编制经营的各类物资运输计划,提交交通运输部门平衡,纳入地方运输计划。
  1963年省供销社成立汽车队,1977~1078年,各地、市、县供销社相继成立49个汽车队。为了充分发挥自有运输工具的作用,各级社汽车队坚持常年运输系统内物资,根据不同季节和购销业务变化.驻点突击抢运毛竹、化肥等物资。
  1978年,省供销社制定《福建省供销车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车队的基本任务、服务方向、调度计划、统计、财物管理。建立合理规章制度、车辆保管、维修、安全生产等具体事项。并强调各级车队要加强经营管理,全面开展单车核算;要求单车核算必须定任务、定消耗、定费用、定利润;规定各级社车队运送本系统物资要占总运量的80%以上,充分发挥自有运输工具的作用。确定本省供销社系统自有运输企业的机构设置,实行“条块结合,三级管理”。省供销社设储运处,负责对全省储运工作的指导,地(市)供销社设储运或储保、业储科,负责本地(市)系统储运工作;县(市)供销社一般设储运或业务科管理储运工作。地、县供销社负责直接下达给所属运输企业的各项任务及各项技术与经济指标,并负责向省供销社综合反馈运输企业的经营情况。
  1983年开始,为加强各级车队的经营管理工作,省供销社提出各级车队要加强经营责任制,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1985年开始,省、地(市)供销社车队普遍推行队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为深化企业内部改革,1988年,进一步提出实行“百元营收与工资挂钩”的办法,变以往单车事后算盈亏为事前控制。这有力地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当年仅省供销社车队就实现利润22.9万元,完成指标134.7%。全省供销社系统45个车队,从1979年起,每年营业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利润100万元以上。全省供销社运输经营情况见下表:
  1990年9月,省供销社制定《福建省供销系统分散货运汽车管理暂行规定》,就经营方向、任务、方式、成本核算、安全制度、事故处理、维修保养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使全省系统内分散车辆年运输能力由1979年的20万吨左右,提高到40万吨左右。
  (二)铁路运输 1956年,鹰厦铁路通车后,省供销社组织铁路沿线各县供销社运输人员,学习铁路货运规章和铁路运输计划编制办法。为了配合铁路搞好供销社经营物资的运输工作,省供销社制定了一套铁路运输管理办法:全省供销社系统按月汇编铁路计划,由下而上报送省社,归口汇总后,派专人参加铁路部门的月度计划平衡会,办理要车手续,经审批后下达执行。月终统计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铁路部门研究解决。
  1967年,省供销社、省交通局、福州铁路分局为解决农副产品运输难问题,提高火车总载量,联合召开提高轻泡物资装载现场会,着重研究解决草袋、草绳、草制品和竹枝等满载问题,从而提高了车皮运载量。
  1974年,省商业局(供销社已并入)与福州铁路局、省交通局就加强木制品、半成品、杂木棍等农副产品运输管理工作发出联合通知,明确规定这些产品归口由供销社经营、统一运输管理。
  1977年,省供销社与省交通局联合制定了《化肥、毛竹合理运输流向图》下达全省执行。化肥流向原则是:“近产近销、四就直拨”,毛竹流向主要防止相向运输,规定鹰厦线以沙县为界,沙县以下安排省内调拨,沙县以上调往省外。
  1980年开始,本省铁路运输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供销社经营的毛竹调运出现积压,为了解决商品运输问题,省供销社与交通部门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海运优势,恢复中断20年之久的竹排海运业务。本省毛竹大部分运销上海、江苏一带,改铁路运输为毛竹扎排海运,既可解决铁路运力不足问题,又能及时发运有利提高毛竹质量。毛竹海排拖动较为便捷,每个海排毛竹装载量约5万根左右(相当于50个火车皮的装载量),由一艘400马力的拖轮牵引拖运。1980~1985年,本省毛竹通过马尾港直接运送上海等地共有223.75万根,其中海排拖运34拖,海轮运输98个航次,共节约50吨火车皮2231个。为此,福建、上海新闻单位多次作了专题报道,誉其为“海上列车”。1985年,毛竹市场开放后,产销发生变化。海排运输从而中止。
  1983年底,省供销社根据精简放权、搞活流通的原则,把由省系统统一安排铁路运输计划(除毛竹、化肥外),改为由各发货单位直接向所在地铁路部门申报安排车皮计划。
  1984年,本省铁路运输部门由于社会运输量剧增,运力与运能矛盾更加突出.供销社系统经营的多种农副土特产品积压现象十分严重,直接影响了购销业务的开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这年底,省供销社与福州铁路分局联合成立轻泡物资满载运输领导小组,在各铁路站、点开展农副产品轻泡物资分装满载、超定额装载活动。1984~1988年,省供销社与福州铁路局先后在沙县、永安、福州、光泽、厦门北、顺昌站召开现场会,制定各类农副产品轻泡物资装载定额标准。各发货单位与铁路部门签订了轻泡物资超定额装载协议。据统计,1985~1988年,四年间共完成农副产品轻泡物资超定额装载20899车,计节约运力160445吨位,节省运输费用381.9万元。
  全省供销社系统收购的农副产品,和供应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等商品的运输任务,除自有汽车短途运输一部份外,绝大多数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运输部门承担。据供销社系统上报的农副产品和化肥两类商品运输量的资料统计,公路调运最多,其次是铁路。1977年运输量为380万吨,1987年达591万吨。1977~1987年,福建省供销社商品运输情况详见下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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