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962 |
| 颗粒名称: | 二、资金管理 |
| 分类号: | F721.2 |
| 页数: | 2 |
| 页码: | 249-250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供销社系统基建资金来源和管理的变化。1952-1956年,基建资金全部由系统自筹,并由系统自管。1963-1965年,基建资金以自筹为主,纳入国家计划。1976年恢复建制后,基建资金仍以自筹为主,中央和省对供销社系统投资兴建仓库。1985年起,县以上供销社基建资金靠自筹解决,省不再带拨资金。为了解决基建资金的困难,本省实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调剂办法。1985年起,县以上社比照基层供销社办法,也在税前提取简易建筑费,先提后用。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基本建设 资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