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饮食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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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饮食服务
分类号: F719.3
页数: 3
页码: 229-231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供销社在农村饮食服务业中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变化和挑战。建国初期开始涉足该行业,但随后受到政策影响而撤并。1961年重新组成合作店(组)或恢复个体经营,1978年农村合作饮食服务业开始复苏。1979年成立农村饮食服务公司并配备专职干部,但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个体经济的发展,供销社在农村饮食服务业中的经营效益下降,处于劣势。
关键词: 福建省 生活资料经营 饮食服务

内容

一、网点
  1932年,本省闽西、闽北苏区的一些消费合作社开办红色旅馆、红色饭店、饮食店。现有据可查的仅宁化、泰宁、建宁、崇安4个县就有8个营业门点,其主要任务是接待过往的红军部队、伤病员和苏维埃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卖饭菜给当地群众。1934年10月,红军主力转移北上时停办,历时两年之久。
  建国后,基层供销社于1953年开始经营饮食服务行业。1955年,中共福建省委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精神后,全省各级供销社先后对农村私营饮食、服务业进行改造。一部分饮食摊点组成为合作饭店或合作小组,一部分饮食店“过渡”为基层供销社的饮食门点。1956年3月,全省经改造“过渡”进人供销社的饮食业有1508户、2451人,服务业184户、205人。
  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农村饮食服务业的合作店(组)和个体户也“过渡”为各级商业部门的经营网点。随后因“大办公共食堂”,供销社农村饮食服务网点又大批撤并。
  1961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改进苘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把1958年以来,不应该升级过渡的私营饮食服务业从国营商业中退出.重新组成合作店(组)或恢复个体经营。
  1961年供销社恢复建制时,农村饮食服务业又划归供销社管理。到1962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共有饮食门市部695个,从业人员2889人;旅店业1183户,从业人员3240人;理发业3463户,从业人员10811人;浴池业55户,从业人员577人;照相业417户,从业人员2054人;洗染业343户,从业人员993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村饮食服务业中的个体经营被迫解散,从业人员下放农村劳动,农村饫食服务行业经营受到严重冲击,如平和县1952年有私人经营的各种饮食服务店270多家,“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农村(14个公社)只有供销社及所属合作店(组)网点25个。
  1976年供销社恢复时,全省862个基层供销社仅有饮食网点766个,职工3515人,服务网点332个,职工612人,而1962年有61M个网点、20064职工。加上所属饮食服务合作店(组)网点351个,职工2744人,平均每个基层社仅有饮食服务网点1.6个,群众的吃、住、洗、理都十分不便。
  1978年,农村合作饮食服务业开始复苏。根据全国总社《农村饮食服务工作座谈会纪要》,全省各级供销社把农村饮食服务网点建设摆上议事日程,作为经营服务领域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抓紧解决。1979年,经省编制委员会同意,在省、市、县供销社组建农村饮食服务公司,配备专职干部。当年5月,福建省供销社农村饮食服务公司正式成立,全省各地有42个市、县供销社成立农村饮食服务公司。未成立的市、县供销社也配备专职干部。基层供销社调整门点,充实营业人员,农村饮食服务业有所发展。当年,全省供销社饮食服务业网点增至1411个,职工6586人。
  1980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乡、镇、社、队办的饮食服务业、个体摊点迅速发展。1982年,全省农村有证个体办和社、队办的饮食服务业摊、店共计10211个,从业人员11908人。供销社饮食服务业要负担退休人员费用,企业设备又无力更新,加上税赋课征不平等,经营效益下降,处于劣势,有的停业,有的转向经营百货或五金交电。当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共有饮食业网点772个,为有证个体集体饮食业户的22%;服务业(含修理业)网点417个,仅为有证个体集体服务点的6%。
  1983年,省供销社撤销省农村饮食服务公司,改设饮食服务科并人基层工作处。随后,各市、县供销社相继撤消饮食服务公司,业务划归基层工作科,设专人管理。基层社的经营网点逐渐减少,到199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饮食服务网点仅余下1004个,职工减削为1970人。
  二、营业
  1955年创办初期,根据全国总社提出的农村饮食服务业的基本任务和经营方针,省供销社系统为满足、适应农村赶墟(集)社员群众和来往客旅食住需要,着手创办了一些饮食、服务网点,规模较小,经营项目有限。饮食业只经营方便群众、经济实惠的汤面、米粉、馒头、油饼和小吃;服务业仅有一些小型旅社和照相。旅社小的只有十来个床位,大的也不超过40个床位,设备简陋。
  1959~1961年,开放农村集市贸易,供销社农村饮食业也实行自行采购原材料,以“高进高出”的形式,经营“高价糕点”、“高价盘菜”,缓和供求矛盾。1962年,全省基层供销社695个饮食门市部,营业额达1782.4万元,交税91.5万元,利润达186万元。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饮食服务业受到冲击,企业经营不正常。如宁化县供销社日杂食品经理部,开办“三八红旗酒店”,实行灵活经营,开展议购议销,扩大经营品种,延长营业时间,生意兴隆,但被视为搞资本主义的“黑样榜”遭批判,并勒令停业。供销社农村饮食服务业的职工,大部分是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过渡”来的人员,年龄大,素质差。一些单位还在人事安排上不适当地把一部分工作表现差、难以安排岗位以及犯错误的人员安排到饮食服务企业,影响从事饮食服务业的干部职工的情绪,因此业务发展缓慢,甚至下降。1977年,全系统营业额只有1698.02万元,利润降为162.39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交通、旅游、集市贸易兴起。1979年,营业额上升到3201.80万元。到1980年,各网点共购置和面机、冰棒机、冷冻箱、馒头机、面条机、磨浆机和绞肉机等机械设备1200多台。全省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24期,培训烹调、摄影、糕点和冷饮制作等技术人员482人。当年营业额达4828.5万元,为1977年的二倍,创兴业以来最高水平。
  1980年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市场开放,有证个体户和乡、镇企业饮食服务业迅猛发展,营业额由1981年的309.9万元猛增至1984年的5578.64万元,增长了17倍。此外还有大量无证个体饮食服务摊点,打破了供销社饮食服务业在农村一统天下的局面。1986年,营业额下降为1417.36万元,比1980年减少3411.14万元,下降70.65%,随后虽采取改革措施,惨淡经营,年营业额徘徊在1400~1600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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