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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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43
颗粒名称: 一、调剂
分类号: S82
页数: 5
页码: 213-2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描述了福建省耕牛的交易和调剂情况。由于地理因素,耕牛南多北少,传统上耕牛余缺多取邻近短距离调剂。1955年后,供销社开始接受国家委托,设立耕牛交易服务部,通过市场管理促进耕牛发展。1956年,一些县改造了牛牙纪畜贩,全省供销社组织和管理的耕牛市场有159个。到1962年,耕牛市场重新开放,但只准生产队和社员自养自销、自购自用。1972年后,使用拖拉机机耕面积扩大,耕牛紧缺的状况有所缓和。1983年开始,大部分耕牛市场由个体商贩参与交易,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耕畜 调剂

内容

本省拥有的耕牛南多北少,漳州、泉州两地区占全省拥有数40%,每头耕牛平均负担耕种12亩;南平地区只占10%,每头耕牛平均负担耕种33.3亩。按传统习惯耕牛余缺多取邻近短距离调剂。由于南北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故一般是按地缘关系进行调剂:闽北缺牛区多由江西、浙江等省邻近县流人,闽南余牛向广东省邻近县流去,闽东和闽西部分地区的余牛除在省内短距离调剂外,也流向广东、浙江邻近地区。
  1954年前,耕牛市场主要是通过牛牙商贩进行交易和调剂。
  195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供销合作社应积极开展牲畜交易和牲畜服务性业务的意见,省供销社、商业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决定:农村耕畜市场,由所在地供销社负责,设立耕牛交流服务部(站、组),具体负责耕牛市场的管理和组织经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4个城市的耕牛市场,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同年底,国务院《关于防止滥宰耕牛和保护发展耕牛的通知》提出,国家委托供销社在耕牛集散地点建立耕畜交易服务所,加强市场管理,对牲畜牙纪加以组织和改造,使他们在严格市场管理下,继续经营贩运和调剂耕畜的正当业务。省供销社据以组织实施:将定期和不定期圩集、庙会等的102个耕牛市场,统归各地供销社组织管理,在圩场地方由县、基供销社建立的耕牛交易服务部开展自由交易,帮助农民调剂耕牛;没有圩场的地区,由县供销社深入生产队调查余缺,进行品种、数量、规格及牛龄、价格等登记。通过耕牛交易服务部,买卖双方直接验质,协商定价交易;需要对外采购的,在找到牛源后,由供销社带领缺牛的农业社代表往外地采购调剂,或通过牛贩串乡调剂,互通有无。
  1956年,晋江等20个县改造牛牙纪畜贩2432人,将其中有鉴别牲畜的技术和经验、熟悉耕牛的产销流通渠道,以及其他特殊业务技能的共651人,留用安排为供销社耕牛交易部服务人员。
  当年,全省供销社组织和管理的耕牛市场有159个,设置在县城和主要集镇。其中:圩集市场107个,逢圩日开放交流;在建阳、宁化、明溪、泰宁、大田、将乐、闽清7个县,则利用传统庙会、牛会11个,通过每年一圩(1~3天)举办规模较大的耕牛交易会;春秋雨季设临时性调剂市场41个,在全县范围进行交易调剂。
  全省大型耕牛市场有南安县官桥、同安县城关和龙海县角尾。建国以后,每月初九为圩日,一般每圩集耕牛上市量200至400头,交易量100至200多头。南安县官桥牛圩市场每圩集上市500多头耕牛交易200头左右。同安县城关牛圩市场,各种耕牛从龙岩、龙海、漳州等地赶圩而来,流通活跃,每圩成交量在百头以上。历史悠久的宁化县店上牛会,定每年农历七月廿五进行耕牛交易,闽、赣、粤、浙等省都有耕牛云集牛会,盛时多达五六千头。规模较大的泰宁县朱口牛会,定每年农历七月廿五至廿八进行耕牛交易,最多的进场820头,成交343头。
  1956~1957年,全省各地供销社建立耕牛交易服务部250个,其中南平专区44个,龙岩专区34个,福安专区28个,晋江专区40个,龙溪专区36个(注:缺闽侯专区和福州、厦门市)。耕牛交易服务部由供销社统一领导管理,由农资部门组织调剂供应。交易人员以供销社为主,本着“以集养集,以集建集”的原则,在国家征收交易税5%款内,提取最高不超过20%的款项,作为服务部组织成交手续费,用于开支办公费用和公积金,交易税由税务部门办理征收。业务范围包括组织交易,代买卖.代饲养运送。南安、晋江、龙海等40多县,采取以销定购、产销直接见面和代买代卖、收取合理手续费等方式,组织牛贩向外地购进耕牛调剂余缺。据龙岩、福安、晋江3个专区统计,仅1956年就调剂耕牛50%头。
  1958年,供销社和国营商业合并,关闭耕牛交易服务部,耕牛上市交易数锐减。
  1962年,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全国总社有关耕畜市场开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省供销社组织各地供销社重新开放耕牛交易市场,恢复耕牛圩集。规定只准生产队和社员自养自销、自购自用,买卖需持公社或生产大队证明,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自由议定,交易员协助评价。但不准牛贩参加市场交易。
  1966年,本省一些较大集镇统一设立综合性的农民服务部,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供销社仍负责耕牛交易调剂业务。1972年后,使用拖拉机机耕面积扩大,耕牛紧缺的状况有所缓和,到1979年,龙岩、福安等地区的调剂业务基本中止。1983年开始,耕牛市场绝大部分由个体商贩参与交易,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还设置漳州东关、福清海口、南安官桥、厦门灌口等4个专业耕牛市场。闽侯、莆田、福清、霞浦、福安等县仍由供销社管理;平和、诏安等县由工商行政部门和供销社共同管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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