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材料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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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36
颗粒名称: 一、原材料组织
分类号: S667.1
页数: 2
页码: 203-204
摘要: 本文讲述了福建省不同时期中小农具所需原材料的供应方式。建国前,农具由手工业生产者供应;建国后,供销社系统采取国家计划分配、生产部门自筹和供销社采购供应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原材料问题。60年代,供销社开始经营中小农具,由省计委安排杂铜、锌锭等原材料生产地瓜切和牛鼻串等,专项专用。1967年,省军管会决定增加小农具用材,小农具成品、半成品由供销社经营,小规格材由森工部门供应。1980年起,原属二轻企业的农具生产计划划归省社队企业管理局安排,由供销社收购供应市场。1981年省政府明确规定生产中小农具所需原辅材料由生产部门自筹解决,供销社不再承担中小农具原材料的安排。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小农具 原材料组织

内容

本省中小农具所需原材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品种,采取国家计划分配、生产部门自筹和供销社采购供应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沿海销区中小农具所需原材料,除木材和杂铜由国家计划分配外,供销社派人到山区采购毛竹、竹蔑、棕片、桐油、杂木棍等,供应手工业加工生产。铁农具所需钢材,来自国家计划分配和供销社收购废钢铁,由手工业加工生产。1961年开始,根据中共中央批准中小农具仍由商业部门经营的指示,本省供销社承担供应和市场管理,并配合省二轻部门安排原材料,衔接产销计划。
  1963年,供销社开始经营中小农(渔)具(如羊蹄、八楣、尾轮、直车甲、弯车甲、犁柄、洋镐柄、扁挑、犁丹、犁尾、犁心、牛头、锄头柄、滑轮等)和小规格材,由县以上供销社签发运输证,在省内运输,沟通山区、沿海、平原地区的需求。
  1963年至1968年,每年均由省计委安排杂铜10吨、锌锭2吨,生产地瓜切(蕃薯切)和牛鼻串,着重解决蕃薯产区的需要。省安排的原材料(杂铜、锌锭),专项专用,由生产单位直接向省供销社生产资料管理处办理提货,按时按质按量生产,交当地供销社收购供应。
  1967年,根据省军管会生产指挥部决定,增加黄楮、苦梗、梓木和硬杂木等小农(渔)具用材,小农(渔)具成品、半成品均由供销社经营;生产小农(渔)具用的小规格材,由森工部门(木材公司)供应;对水车叶、车园心、羊蹄、木犁、木扁担等用的特种规格木材,由供销社提出需要刘划,纳入农具用材指标,由森工部门(木材公司)供应。这样保障了中小农具的特需用材,直到1985年木材市场放开。
  1980年起,原属二轻企业的农具生产计划,划归省社队企业管理局安排,由供销社收购供应市场。1981年,省政府明确规定,生产中小农具所需原辅材料,实行专材专用,戴帽下达,保证农具生产,供销社不再承担中小农具原材料的安排。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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