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储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33
颗粒名称: (四)储备
分类号: S482
页数: 1
页码: 1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2~1957年,本省开始农药储备,根据交通条件和需求进行不同比例的储备。1962年,省供销社规定各级供销社的储存比例为:省、地40%,县40%,基20%。1979年,为调动基层供销社储备农药的积极性,对预拨给基层的农药给予储存费用补贴。1980年,全省实行农药库存定额管理,根据历史周转次数划分不同类别进行库存管理。1981年,省政府决定拨给供销社救灾农药储备资金600万元,储备品种包括甲基1605、3%六六六混合粉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化学农药 供应

内容

1952~1957年,是本省农药从试销到推广的阶段。为防治病虫害暴发,根据全国总社提出的“有备无患”的要求,和“上大(省、地、县)下小(基层供销社),面大数小,交通要道储存多、偏僻乡镇存数少”的原则,进行农药储备。1962年,省供销社规定各级供销社的储存比例为:省、地40%,县40%,基20%。根据本省交通不便的情况,提出县以上储存70%以上,基层社储备30%左右。
  1963年,全国总社提出以省为单位,按“销一存一”原则备储,应够常年之用。本省根据货源和历年储备量,确定一般占销售量的70%,可供正常年景农作物防治病虫害的需要。
  1979年,为了调动基层供销社储备主要农药品种的积极性,确保次年正常供应,对提前预拨给基层供销社的甲基和乙基1605混合粉农药,由省农资公司付给储存费用补贴,弥补由于资金占压而加重的利息和仓储费用负担。补贴时间,从当年11月至翌年2月,11月调拨的每吨补6元,往后逐月递减1.5元。
  1980年,全省实行农药库存定额管理,解决胀库和脱销问题。按1953〜1979年实际周转次数,全省划分为4个类别:第一类按6至7个月周转一次,有福州郊区等26个县(市);第二类按8个月周转一次,有闽侯等14个县(市);第三类按10个月周转一次,有浦城等14个县(市);第四类按1年周转一次,有建阳等13个县(市)。
  1981年,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拨给供销社救灾农药储备资金600万元,储备品种为:甲基1605、3%六六六混合粉9500吨、稻瘟净100吨、叶枯净15吨、多菌灵50吨、克瘟散100吨。储备农药资金由省农资公司负责逐年安排使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