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929 |
| 颗粒名称: | (二)价格 |
| 分类号: | S482 |
| 页数: | 3 |
| 页码: | 194-196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实行农药低价优惠政策,按全省城乡统一零售价倒扣经营费率计算。1960年前,农药三级经营费率由全国总社核定。1973年农药免征工商税。1981年银行利率调高,费用增加,六六六农药县、基费率由4.3%调升为5.5%。1983年对进口小批量农药,省不订统一零售价,由各地订价。1986年省物委确定经营农药实行低价薄利政策,对乐果、敌敌畏等农药出厂价提高后,均相应调高农药零售价格。1988年国家物价局、化工部、商业部决定将国家统一定价的敌百虫、滴滴涕原粉等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由省物委管理。1989年建立农药经营风险基金,用于降效削价报废造成的降价损失。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化学农药 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