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镇杂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21
颗粒名称: 四、城镇杂肥
分类号: S14
页数: 2
页码: 189-1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农民在建国前使用自购自运自用的城镇杂肥作为肥料。建国后,供销社组织城镇杂肥下乡,并采取因地制宜、以组织调剂为主、少量经营为辅的做法,以减轻农业成本。1958年后,开始就地取材,广辟地方肥料,但后因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益不佳而停办。1963年开始,城市的供销社组织城镇杂肥的重点转向利用工业“三废”上。1971年至1972年,共组织利用工业“三废”5273万公斤。但1981年后,供销社组织调剂城镇杂肥和工业“三废”肥基本上停止。
关键词: 福建省 杂肥 城镇杂肥

内容

本省农民通常使用的城镇杂肥有粪便、垃圾、猪牛骨、毛发渣、酱觭渣、角粉和工业“三废”(废水、废渣、废气)等。
  建国前,城镇杂肥多由靠近城镇居住的农民自购、自运、自用,作为解决肥料来源的重要途径。
  建国初期,化肥供量不足,使用也不普遍,各地供销社在为农业生产服务中,贯彻“以农家肥为主,商品肥为辅”方针,挖掘地方肥源潜力,组织城镇杂肥下乡。由于城镇杂肥质粗•价低、量大、分散,为减轻农业成本,供销社根据不同品种,因地制宜,采取以组织调剂为主,少量经营为辅的做法,实行廉价收购供应。1952年开始,长乐、海澄(今龙海)、漳浦、永春、晋江、连城、沙县、三明、南安、闽侯、云霄、福州、厦门等13个县(市)供销社组织城镇的粪便、垃圾、猪粪等杂肥下乡。厦门市粪肥、垃圾由龙溪专区供销社与厦门市计委、卫生等部门商定分配龙海县80%,漳浦县官挦公社20%。当年,龙海县供销社从厦门组织人粪肥750万公斤。福州城市粪肥、垃圾分配给郊区、闽侯、长乐等郊县,由县供销社组织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福州调运。各县城镇粪便由邻近生产单位就地挑运使用。
  1954年,供销社组织城镇杂肥下乡扩大到连江、罗源、将乐、建瓯、古田、平潭、永安、宁德、福鼎、霞浦、仙游、平和、诏安、龙岩、永定、邵武、德化等30多个县(市),当年以组织调剂的形式为主。1955年,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城镇杂肥的组织经营业务,由供销社控制和组织城镇圩集的人粪、垃圾、猪粪等肥料,实行组织分配和产销挂勾。这一年组织城肥下乡达8228万公斤,比1954年的2300万公斤增长2.6倍。
  1956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高潮的需要,全国总社提出“坚决贯彻扩大肥源提高肥效的方针,积极改进化学肥料和杂肥的供应”。省供销社鉴于化肥货源有限,确定首先扩大利用地方肥源。当年仅福、厦、漳、泉4个市就采集人粪尿、垃圾、工厂下脚料、毛发渣等近4亿公斤,对弥补化肥不足起一定作用。上杭、建瓯、福安、长乐、罗源等地供销社,还生产推广“人造尿”、“颗粒肥”、“混合肥”等“土化肥”。
  1958年,贯彻“自力更生”的方针,就地取材,广辟地方肥料,县县办“两土厂”(土化肥、土农药),造土化肥,生产和使用一批颗粒肥、腐植酸肥、人造尿等,后因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益都不佳,而陆续停办。福州、龙岩、龙溪、南平、福安、三明等地区各县(市)还发动群众吃肉留骨、杀禽留毛、卖肉剔骨,增加毛、骨肥货源,组织收购供应。龙海县以石码、角美、漳州、厦门为杂肥基地,组织调剂和供应各种杂肥4930万公斤,其中猪粪221.5万公斤,豆渣肥10.8万公斤,毛肥9.2万公斤,垃圾肥1028万公斤,人粪肥2142万公斤,提供生产土化肥原料。
  1963年开始,城市的供销社组织城镇杂肥的重点转人利用工业“三废”上。福州市供销社派员深入各工厂企业单位,调查工业“三废”,发掘出31种有肥效可供农田施用,年均产量约3500万公斤。当年,由市杂肥收购站、重点基层供销社和社队共同组织31人驻厂,组织“三废”下乡。采取由供销社组织、公社分配、厂队直接挂勾调运的办法,解决生产队的部分肥源。从1965年至1972年,共组织工业废渣(香花渣、〓渣、皮碎和牲畜废弃物等)5273万公斤,相当于人粪肥52700万公斤。1971年、1972年两年,共组织利用抗生素液、亚铁硫铵液、低度氨水等2925万公斤,相当于219万公斤化肥的肥效。全市郊区有17个公社33个生产队推广使用工业“三废”,至1978年,利用“三废”共3061万公斤。1980年开始,化肥供应数量增加,利用“三废”降到150万公斤。1981年后,供销社组织调剂城镇杂肥和工业“三废”肥基本上停止。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