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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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08
颗粒名称: (一)网点
分类号: S14
页数: 1
页码: 1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供销社初期,化肥供应点设在集镇上,随着供应量增加,供应点也在扩大。1965年,省供销社根据全国总社的通知,确定按能通车、通船、有仓储设施和经营能力的进行设点,当年全省供肥点增到12000多个。为节约购肥劳力,减轻社队负担,对距离供肥点超过10公里的社队到指定供肥点购肥,实行超里程补贴办法。为实现粮食自给,1970年供肥点大量下伸。1978年,全国总社规定化肥供应点放在基层供销社,生产队到基层社取货。为适应农业生产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后供肥点陆续下伸到较大村落的购销处,至1986年全省设置供肥点共5677个。
关键词: 福建省 化学肥料 销售

内容

供销社组建初期,全省有770个化肥供应点设在基层社所在地的集镇上。随着化肥供应量的增多,供应点也不断扩大。
  1965年,根据全国总社关于精简化肥经营环节的通知,省供销社确定按能通车、通船、有仓储设施和经营能力的进行设点,取肥里程原则上生产队到供肥点应以当天可以往返,当年全省供肥点增到12000多个。为节约购肥劳力,减轻社队负担,对距离供肥点超过10公里的社队到指定供肥点购肥,实行超里程补贴办法:每超出一公里,每百公斤对于通马板车、独轮车、自行车的补贴0.04元,对于只能肩挑者补贴0.1元,由生产队具条,基层社垫付向县社报销。农忙季节,还设临时供肥点和沿途卸肥供应,方便社队购肥。
  1970年,本省提出要摘掉缺粮省的帽子,实现粮食自给,供肥点大量下伸,到1971年增加为4200个。1976年,提出“以队(大队)设点”,这虽方便社队购肥,但加重了国家负担。
  1978年,全国总社规定:“化肥供应点放在基层供销社,生产队到基层社取货,不宜下放农村双代店经营”,本省交通不便,要达到既方便群众节约劳力,减轻负担,又要符合经济核算,省供销社对供应网点的设置原则从国家集体兼顾出发,界定为:要有购销处;有公路能通汽车、水路能通船;有仓储设施;能整车、整船运输的。对于离供肥点超过10公里的社、队,到指定供肥点购肥,仍实行超里程补贴。
  1979年后,为适应农业生产联产承包责任制,方便村民一家一户购肥,供肥点陆续下伸到较大村落的购销处。至1986年,全省设置供肥点共有5677个。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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