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外调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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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901
颗粒名称: (一)省外调进
分类号: S14
页数: 2
页码: 163-1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1年开始,全国总社分配给本省的化肥以氮肥为主,之后增加了磷肥、钾肥和复合肥。1961年后,省供销社开始组织向省外协作调进少量磷肥,但满足不了需要。1978年省政府决定统一对外协作磷肥,由省供销社承办,但1983年后不再统一组织。1979年至1982年,共协作调进磷肥106.8万吨,年均26.7万吨,补贴金额达5603万元。1983年后,地、县协作磷肥由各地农资部门自行办理对省外协作,不承担亏损。
关键词: 福建省 化学肥料 货源

内容

1951年开始,全国总社分配调给本省的化肥以氮肥为主。1954年后,为改良土壤结构需要,相继增加调进磷肥、钾肥和复合肥。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阶段,分配调进量增至118479吨。1958年后,国家进口化肥锐减,每年调进量均在70000吨左右,1963年分配调进量恢复到1956年水平。1980年近50万吨,1989年国家分配量高达57万吨。国家分配调进化肥情况见下表:
  为改变土壤严重缺磷状况,1961年后,省供销社开始组织向省外协作调进少量磷肥,但满足不了需要。
  1978年,省政府决定统一对外协作磷肥,由省供销社承办。省供销社在省农资公司设磷肥协作办公室,负责个体管理,组织工作以地区为主,安排各县对外协作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协作调进磷肥的交换物资是以等内木材、等外木材、毛竹、杂木棍、杉木尾、小方料、旧房料等为主,或用食糖、食品、干货一类,均是当时紧俏商品,代价很高。协作地区跨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广西、贵州、四川等10多省。由于运距长、费用高,进货成本超过省统—零售价格,经营发生亏损。1979年省政府决定,由省计委统一安排对外协作的,其亏损由省财政核定数量、定额补贴。从1979年至1982年的4年中,共协作调进磷肥106.8万吨,年均26.7万吨,补贴金额达5603万元,吨均补贴52.46元。
  1983年,省政府决定协作磷肥亏损省财政不再拨补后,省供销社不再统一组织协作,而由各地农资部门自行办理对省外协作,按进货价加费用保本供应,不承担亏损。地、县协作磷肥,那一级决定,由那一级财政负责亏损补贴。至1986年协作业务基本结束。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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