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破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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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97
颗粒名称: 三、破布
分类号: F713.2
页数: 3
页码: 160-162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供销社从1933年开始收购废旧衣物,之后逐渐开展破布收购业务。1957年国务院规定破布为二类物资,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分配。60年代后,由于工业发展,破布收购量逐年增长。1984年后,破布类由省定供应平衡价,由省属各二级站订收购、调拨价。1985年,破布价格普遍上浮。1988年,全国三类商品交流会上,本省破布成交价平均每吨212.57元。
关键词: 福建省 废旧物资经营 破布

内容

破布,包括边角料。1933年,长汀县苏区各合作社就收购废旧衣服供被服厂翻制被单、面巾、军衣、军帽、子弹袋等军用品。建国后,全省供销社系统陆续开展收购破布。1957年8月,国务院规定破布列为二类物资,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分配。60年代,由于工业发展,擦机、造纸等对纱头、布角需要量日益增多,全省供销社加强破布收购业务。1964年,全国总社规定,破布列为全国统一调度的商品。1984年5月起,由各地、市、县废旧物资公司自行购销。
  购销量1955年以前零星收购。1956年收购564吨,此后收购量逐年增长,1959年为2590吨。1960年以后棉布供应紧张,破布收购量逐年下降。1961年收购量降为943吨,1965年为997吨。1966年起,工业造纸需要破布为原料增加,供销社大力回收,1967年收购量上升为22%吨。1978年收购5512吨,为建国以来收购量最多的一年。80年代后,棉布逐渐为化纤布代替,破布资源随之减少,收购量又逐年下降。1980年收购3613吨,1988年收购1924吨,1990年又降至1514吨。1956~1990年,全省供销社收购78174吨,年均2234吨;销售72574吨,其中供省外28018吨。省内主要供工业、交通、国防工厂擦机及生产再生布;省外主要供上海、杭州、沈阳、广东等省、市造纸厂及床单厂,作生产原料用。
  价格50年代初,各地按省供销社定交接价倒扣费用后,拟订收购价,每50公斤(下同)破布收购价6、7角钱,由于价格偏低,影响收购。1957年8月起,破布价格下放由各地(市)管理。1959年6月,破布价格收归省供销社管理,破布收购价调高为9.96元。1966年6月,收购价调为9元,调拨价调为11.1元,供应价调为12.5元。1977年4月,调拨价调为11.65元,供应价调为I4元。1979年3月起,针织剪边、杂色剪口布等价格下放县供销社管理,统装破布、棉纱头等5种价格仍由省供销社管理。1979年12月起,省管棉纱头实行浮动价,收购、供应价各浮动15%。1983年5月,省管棉纱头收购、供应价格下放县(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自定。1984年5月,破布类由省定供应平衡价,由省属各二级站订收购、调拨价。1985年,造纸工业加快发展,破布价格普遍上浮。1986年,本省统装破布收购价为5~13元,供应价为11~14元。1988年10月,全国三类商品交流会上,本省破布成交价平均每吨212.57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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