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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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882
颗粒名称: 一、收购
分类号: F713.2
页数: 1
页码: 153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1952年至1990年期间,全省供销社收购废钢铁的情况。在此期间,供销社共收购了95.2万吨废钢铁,年平均收购量为2.44万吨。在1958年和1970年,由于大炼钢铁和开展突击回收等原因,收购量达到了高峰。但随着工业生产的调整和企业改革,对废钢铁的需求量减少,加上物资系统金属回收部门的竞争,供销社的收购量逐渐减少。1987年后,开放废钢铁市场并给予回收部门优惠政策,使得收购量开始回升。最终,全省供销社在1990年收购了80659吨废钢铁,达到建国后的最高峰。
关键词: 福建省 废钢铁 收购

内容

本省供销社自1952年起收购废钢铁,当年收购130吨。1956年5月,全国总社规定废钢铁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当年收购2584吨。1957年废钢铁列为国家统一收购物资,由省计委管理收购、调拨、供应计划,供销社统一经营,当年全省收购3594吨。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大量收购废钢铁,甚至有用的铁制用具也收,回收量达23263吨。1959年大、小高炉下马,对废钢铁需求减少,收购量降为15795吨,此后数年,收购量继续下降,到1966年收购量回升到23769吨。1970年,在毛泽东主席发出“改变钢铁十年徘徊”的号召下,工业部门对废钢铁需求急增,全省开展突击回收,当年收购35001吨,1978年收购量增到45808吨。1980年后,工业生产调整,企业改革,一些利废企业关停并转,对废钢铁需求量减少,加上物资系统金属回收部门经营废钢铁,收购量减少。1985年,省政府规定,供销社只收购社会上零星废钢铁,当年收购量下降到27203吨。1986年,收购量继续下降,只回收23933吨。1987年,开放废钢铁市场,并给回收部门以优惠政策。从1987年回收量开始回升。全省供销社收购量1988年达61422吨。占当年社会回收量的62%。1990年收购80659吨,为建国后供销社收购量最多的一年。
  1952~1990年,全省供销社系收购废钢铁共计95.2万吨,年平均2.44万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福建省志·供销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本志记述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的商业历史发展,包括民主管理、茶叶经营、日用杂品经营、生活资料经营、机构、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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