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728 |
| 颗粒名称: | 七、警犬培训使用 |
| 分类号: | G301 |
| 页数: | 1 |
| 页码: | 198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自1957年起,福建省公安厅开始培训警犬技术,并逐渐建立警犬工作点。尽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警犬工作被迫取消,但在1981年后得到全面恢复。至1989年底,全省大多数地区都建立了警犬工作专门机构。警犬在刑事侦查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功协助解决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从1986年至1989年,全省利用警犬破案579起。 |
| 关键词: | 科学技术 科学 刑事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