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严打”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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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61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严打”斗争
分类号: D631.2
页数: 5
页码: 42-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3年福建开展“严打”斗争第一战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等7个方面犯罪。全省组织公安干警调查摸底,查证线索材料,发现隐藏的犯罪分子。在押犯检举揭发各种犯罪线索,经查证,挖出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
关键词: 福建省 公安机关 严打斗争

内容

1983年,针对社会治安出现的“坏人神气,好人受气,积极分子憋气,基层干部泄气”的非正常状况,根据8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全省统一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主要打击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分子,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骨干分子,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他通缉在案的逃犯等7个方面的犯罪分子。
  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福建开展了“严打”斗争第一战役,其间打了三仗,一、二两仗重点扫荡社会上的流氓团伙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第三仗重点深挖隐藏在内部单位的犯罪分子。
  第一仗,从1983年8月19日开始,事前调查核实拘捕对象的罪行,办好法律手续,制订行动方案。行动中,政法部门全力以赴,严格遵守约法三章(不准与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不准徇私枉法,不准包庇犯罪子女亲友)。行动后,由由、县长发表广播讲话,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群众,掀起群众性的大检举、大揭发,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迫使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第二仗,遵照中央领导关于“要精心指导”和“严厉打击,严密准备,严格纪律”的重要指示,公安干警深入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查证第一仗中群众检举揭发和犯罪分子坦白交代的线索材料,发现一批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之后,于1984年1月15、16日,抓获一批隐藏较深的刑事犯罪分子。
  第三仗(1984年5月14日至6月22日),重点深挖隐藏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犯罪分子。全省组织1000多名公安干警,会同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对在押犯进行形势、政策、前途教育,号召坦白检举,立功赎罪,加快改造。在押犯检举揭发各种犯罪线索3.7万多条,经查证,挖出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847名。同时,在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开展“六查”(查可疑人、查可疑事、查有无违法犯罪人员、查有无积案事故和漏洞、查有无包庇窝藏犯罪分子、查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措施是否落实),并派出干警进驻重点单位具体帮助。把内部“六查”同社会上深挖紧密结合,互相促进。经过调查,又挖出一批犯罪分子。全省还在交通要道和城郊结合部设立临时关卡496个,组织巡逻队381支,重点清查旅客栈、仓库、工地、庙宇、船只、车站、码头、公园等处,抓获流窜犯罪分子291名。
  通过第一战役,一批作恶多端、气焰嚣张、群众十分痛恨的犯罪团伙和重大罪犯,受到沉重打击。全省摧毁犯罪团伙2723个,查获团伙成员13637名。永春县查获以谢玉良为首的流氓团伙,有36名成员,他们强奸、轮奸妇女60多人,谢犯一人就强奸、参与轮奸妇女17人。莆田县查获一个自称“十二勇士”的流氓团伙,抢劫、盗窃、奸淫妇女、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先后行凶殴打干部、群众151人。漳州市挖出一个有37名成员、分布在14个单位的“北门霸”流氓团伙,依法逮捕15名团伙骨干。福州市的重大杀人犯江彬弟,寿宁县在逃2年的强奸犯陈昌生,莆田县身藏63把钥匙、流窜盗窃达5年之久的惯犯郑木兴,均在第一战役中被抓获。
  第一战役,全省破获刑事案件10147起,其中重大、特大案件1246起,缴获各种枪467支、子弹2.15万多发、炸药4300多公斤、凶器3271件,赃款和赃物折款166.2万多元。
  第一战役尤其是第一仗,依法处死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这一战声势大、威力大,群众欢欣鼓舞,拍手称快,赞颂中共中央的决策英明,办了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诏安县55名群众联名写信给省公安厅厅长边圻,拥护严打决策。信中写道:“只有除暴,才能安良;强暴不除,国就不能泰,民就不能安。”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据统计,第一战役中全省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材料、线索4.16万多件,直接扭送违法犯罪分子1094名。其中有从广东省普宁县行凶杀人后潜来漳浦县石榴乡隐藏达4年之久的要犯王振合;有在龙海县角美镇一地洞隐藏1年5个月的“地老鼠”——劳改释放后重新犯罪已批准逮捕的逃犯王龟桃。
  经过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受到震慑,出现分化。全省有7530名违法犯罪分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坦白交代,其中由家长和亲属送来的1223名。社会治安秩序好转,刑事案件下降,1983年9~12月,全省发生的刑事案件比严打前4个月下降55.9%,其中重大、特大案件下降42.6%。特别是过去秩序较乱、治安问题较多的繁华街区、农贸市场、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地方,治安情况明显好转,群众增强了安全感。社会正气上升,对各行各业都产生积极影响。福清纸厂由于流氓团伙为非作歹,治安秩序和生产秩序遭到严重破坏,1982年利润比1984年下降41.7%,1983年上半年不但没有盈利,还亏损4万多元。严打中挖出以韦仁为首的23名流氓团伙分子,搬掉“绊脚石”,推动企业整顿,促进生产发展,打击行动后3个月就盈利3万多元,并为国家创造外汇90多万元。泉州市机床厂挖出4名犯罪分子,有35名职工主动交代违法问题,促进企业整顿,职工出勤率达到98%,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38.5%,利润上升1.86倍。
  1984年9月至1986年3月,福建开展了“严打”斗争第二战役,战役中,本省贯彻“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解决第一战役中触动不大、治安问题比较多的“死角”,继续深挖犯罪分子。其间打了五仗。
  第一仗(1984年9~12月),为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大庆的安全,重点打击流窜犯罪分子。9月10~13日统一行动。行动前,各地按照“精、细、深”的要求,整训队伍,加强组织;调查摸底,核实审批。行动期间,各地组成搜捕、清查小组和巡逻队,采取车上、水上、陆上一齐动手,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搜捕、清查行动。同时,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在城乡内外张贴敦促流窜犯、在逃犯投案自首的通告,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力量。行动后,再杀一个“回马枪”,并抓紧审讯工作,扩大战果。这次行动,全省抓获流窜犯罪分子2209名;摧毁流窜犯罪团伙82个,打掉流窜犯罪窝点133个。一批重大案犯落网,其中有潜伏在深山寺庙里当“和尚”的在逃强奸犯何马康,有浙江省遂昌县杀人在逃犯张宪跃,有广东省潮州市诈骗30万元的在逃犯丁双辉;漳州市从桃林新村一农户家阁楼的大缸内抓获通缉3年的抢劫犯何清源。全省有262名犯罪分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第二仗(1985年1~3月),以扫除“死角”为重点,深挖犯罪分子。1月30日至2月6日统一行动。从治安状况没有明显改善的地区和单位中挖出各类犯罪分子438名。福清县阳下乡地处三县结合部,是个死角地区,县政法部门深入调查掌握打击对象材料,依法逮捕犯罪分子11名。清流县从县粮食加工厂挖出一个窃取“先进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县人大代表”称号,利用仓管职便,监守自盗大米3360公斤的犯罪分子。
  第三仗(1985年4~8月),针对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案件回升、破案率不高的情况,狠抓侦破积案,打击现行。同时严密内部治安防范,加强社会面控制。并会同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打击制作、复制、贩卖和组织播放淫秽录像的犯罪分子
  第四仗(1985年9~12月),重点打击现行破坏活动,搜捕流窜犯、在逃犯。9月19~27日,以地、市为单位组织清查打击流窜犯的统一行动。全省抓获流窜犯626名,在逃犯110名。同时加强侦查破案。光泽县在9月12、16、18日连续发生以邮电设施为破坏目标的爆炸案件,县公安局在打击行动中破获全案。10~12月,以打击重大盗窃犯罪为重点,全省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73起,其中盗窃案件1949起(其中盗窃大案254起)。
  第五仗(1986年1~3月),以清查打击流窜犯为主要内容,捕获犯罪分子1994名,摧毁犯罪团伙144个。
  1986年5~12月,福建开展了“严打”斗争第三战役,其间打了两仗。
  第一仗(1986年5~7月),以反盗窃斗争为重点,充分发动群众,震慑犯罪分子,促使分化瓦解。同时贯彻边打击、边防范、边建设的方针,提高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活动的能力。行动前,普遍开展调查摸底,确定打击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根据打、防、建相结合的要求,制定斗争方案。行动中,印发张贴省政府批准的《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犯罪活动的通告》,召开各种群众会、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刊出墙报、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在城乡内外广为宣传,各类报刊发表有关反盗窃斗争报道398篇、电台播送1676篇,电视播放205条,省厅领导分别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发表讲话。各地公安机关还举办反盗窃斗争展览,或召开发还赃物大会,或配合检察院、法院召开宣判、处理大会,充分发挥政策、法律的威力,促使犯罪分子投案自首。行动后,针对反盗窃斗争中暴露出来的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上存在的漏洞,采取措施解决:清理整顿废旧物资收购业,堵住销赃渠道;在居民区和宿舍楼院,建立巡逻守护制度;内部单位对安全保卫责任制或治安承包责任制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这一仗,全省破获刑事案件9832起(其中重大案件1385起),抓获盗窃犯罪分子3082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008个,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362万多元。有1.28万名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材料1.78万条,扭送违法犯罪分子1637名。有9986名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坦白交代,其中有盗窃行为的6049名,占60.6%。
  第二仗(1986年8~12月),打现行、破积案、抓流窜犯,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这一仗,全省破获刑事案件1976起。
  三年为期的“严打”斗争,共打了3个战役10仗。由于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广大政法公安干警艰苦努力,取得重大胜利。在“严打”的40个月中,全省共依法逮捕刑事犯罪分子4万多名,劳动教养4000多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5365个,破获刑事案件23048起,其中重大案件6670起,打下了刑事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扭转了社会治安的非正常状况,广大群众增强了安全感,提高了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三年中,收到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的线索材料96101条,直接扭送犯罪分子4749名。促使18880名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坦白交代问题。比较普遍地推行了治安承包责任制或安全保卫责任制。社会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严打”前后40个月对比,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20.1%。有86%的县、市、区,92%的乡镇、街道,91%的行政村、居委会和95%的县级以上内部单位治安秩序比较稳定。保卫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在这场紧张激烈的斗争中,公安队伍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有24名干警以身殉职,有295名干警光荣负伤;涌现234个先进集体,有2名干警荣获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模称号,1237名干警荣立一、二、三等功。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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