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指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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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5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政指导
分类号: D922.294
页数: 3
页码: 258-26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泉州市工商局在福建省率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历程和成果。行政指导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方式,旨在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泉州市工商局自2003年开始,逐步引入行政指导,并在2005年全面推开试点工作。他们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建立了示范点,并组织了专题培训。通过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泉州市工商局探索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并取得明显的成效。泉州市市长朱明对泉州市工商局的行政指导工作给予了肯定,省工商局也对该局的行政指导工作表示关注和支持。最终,福建省工商局在泉州召开了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现场会,标志着行政指导工作在福建省的推广和应用。
关键词: 福建省 法制建设 行政指导

内容

泉州市工商局在本省最先把行政指导引人工商行政管理。2003年1月21日,泉州市工商局在下发的《2003年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意见》中首次提出“努力探索运用工商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新内容、新方法,积极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凸显服务职能”。省工商局在当年全省法制工作总结中肯定行政指导的意义,鼓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探索。
  2004年3月,国务院在下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中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应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3月4日,泉州市工商局在下发的《2004年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意见》中确定“晋江、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春四个县级局重点抓好行政指导”。
  2005年,为落实国务院《实施纲要》,转变行政管理方式,省工商局组织开展行政指导的研究、探索。泉州市工商局经过试点探索准备,从当年开始在系统内全面推开行政指导试点工作。2月1日,泉州市工商局下发《2005年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意见》,要求各单位组织力量对行政指导及其与工商管理的有机结合等问题进行研究,确定洛江、晋江工商局和永春蓬壶、惠安黄塘、惠安东岭工商所作为示范点。3月4日,泉州市工商局印发《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确定“统一铺开,学用结合,重点示范,全面推进”的思路,选定13个单位作为示范点。3月29日,泉州市工商局成立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4月14日,泉州市工商局举办行政指导专题培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讲授行政指导知识。同年,宁德市工商局在东侨开发区工商局开展工商事务指导制与工商事务提醒制试点,取得初步成效;4月,制定《宁德市工商局工商事务指导制和工商事务提醒制实施方案》,在全市推广。龙岩市工商局也对行政指导进行探索。6月28日,泉州市工商局出台《对被吊销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市场实施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工作指南第一号);6月29日至7月15日,泉州市行政指导办公室分两组对各县(市、区)工商局及17个示范点以及6个工商所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导。7月25日、26日,泉州市工商局分别在惠安、德化召开企业退出市场行政指导座谈会,并于8月出台泉州市工商局第二、三、四号行政指导工作指南:《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定牌加工行政指导工作指南》、《企业合同管理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同月30日,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召开行政指导工作汇报会,省工商局法制处、泉州市委政研室、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出席会议。9月5日,省工商局在总结宁德市工商局实行工商事务指导制和工商事务提醒制经验的基础上,印发《福建省工商局推行工商事务指导制和工商事务提醒制的意见》,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行规范。9月15日,泉州市工商局出台第五号行政指导工作指南——《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行政指导工作指南》。10月、11月,莫于川教授对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行调研、指导。11月18日、19日,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处长王铁军、国务院法制办王锋到泉州市工商局调研。泉州市工商局于11月24日决定推行登记事务教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规范经营劝导制和维权兴企引导制四项行政指导机制。泉州市工商局陆续制定《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程序规定》、《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审议暂行办法》、《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监督暂行办法》、《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评估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程序规范和保障制度。11月25日,泉州市工商局出台第六号至第十号行政指导工作指南:(《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政指导工作指南》、《企业打假维权行政指导工作指南》、《查处无照经营中实施行政指导工作指南》、《规范广告经营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和《规范直销企业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工作指南》)。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当、系统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泉州市市长朱明在有关汇报材料上批示:“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将行政指导这一非强制性新型行政管理方式引人工商管理的实际工作,作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一项举措,值得市直各部门借鉴。”省工商局肯定泉州市工商局开展行政指导试点工作符合建立和谐社会的精神,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准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泉州市工商局在原来工作基础上抓紧深化,全面推广。省工商局关注各地行政指导的探索与进展,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汇报泉州市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导的创新工作情况。11月30日,福建省工商局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现场会在泉州召开。省工商局与泉州市政府领导、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工商局各处室和各设区市工商局部门负责人等53人参加会议,观摩、听取泉州市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导的经验做法,并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广行政指导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12月20日,省工商局印发《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本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性质、任务、目标、措施、方法和步骤,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局以促进依法行政、职能到位和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提髙监管执法效能,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把推行行政指导与履行职责、方便群众办事、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在“合法、合理、自愿”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所依、企业所愿、工商所能”的原则,按照“立足职能、全面导人、因事制宜、和谐发展”的要求和“普及、规范、深化、提高”的方针,把行政指导这一柔性行政管理方式全方位运用到工商行政管理日常监管与服务的各个领域。省工商局要求在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业务、规范秩序与防范风险、服务经济发展四个重点领域,建立登记事务助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规范经营劝导制与维权兴企引导制四项工作机制,制定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方案,落实指导项目与配套措施。泉州市行政指导工作引起省内外新闻媒体关注。12月6日,《中国工商报》头版头条发表《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嬗变——对泉州市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调查》,详细介绍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并在配发的评论员文章中对其给出高度评价。《福建日报》对泉州市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导作了报道。12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行政指导与软法研究——以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为研究样本”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举行,泉州市工商局负责人应邀介绍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基本思路、做法及存在问题。福建省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成功实践,吸引了外省众多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到闽考察交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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