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制宣传与培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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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制宣传与培训
分类号: D922.294
页数: 5
页码: 254-25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工商局在“三五”普法期间开展的法制宣传与培训工作。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如培训班、知识讲座、新闻报道、电视节目等,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宣传普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此外,他们还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并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这些活动,他们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了公众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
关键词: 福建省 法制建设 法制宣传

内容

1996年是“三五”普法第一年。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与培训,分系统内工商执法人员法规培训与对管理相对人的法规宣传两部分。系统内部的培训主要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每年工商执法重点进行;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结合普法工作进行法规宣传。5月和6月,省工商局先后举办两期行政处罚法培训班,集中全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干部进行培训。9月17日,根据国家工商局、省人大、省政府“三五”普法规划,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要求全省工商局部门以宪法为重点,学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广大人民群众宣传。7月至9月,省工商局机关举办《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行政处罚法》等六法知识讲座及知识竞赛。10月7日至11月2日,省工商局组织“九六红盾行动”——公平交易执法系列采访报道活动,由福建电视台(《经济快车》栏目)和省有线电视台陆续播出3个专题19条新闻,扩大宣传,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省工商局还根据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安排,组织干部在福建电视台法制经纬节目举办《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讲座,宣传法律法规。
  1997年3月,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意见》。4一10月,省工商局在《福建日报》和《福建工商报》同时开辟“讲诚信、反欺诈——打假护权新闻竞赛”专栏。7月,省工商局开展“九七红盾行动”——公平交易执法系列采访报道活动,与福建电视台,省有线电视台记者分别前往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厦门等地进行采访,以打假和反商业欺诈为主线开展集中报道活动,重点报道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成功的经验以及先进个人与集体,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12月1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举办“红盾96315”电视宣传节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部署与福建电视台联合开办“红盾96315”节目有关工作,先后邀请专家开设《香港基本法》、《档案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诉讼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讲座。
  1998年,省工商局与省电台、电视台等部门配合开展“九八红盾行动”宣传活动,先后5次以打击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反商业欺诈为主线深入基层采访,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3月28日,宁德市蕉城工商分局以查处东湖塘、金涵2起牛肉注水案件为切入点,分别在福建东南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宁德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福建日报》、《福建工商报》、《闽东日报》等媒体曝光被查处的案件。省工商局还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省工商局结合《商标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五周年,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配合电视台拍摄“工商二十年”电视系列片,展现二十年来本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历程与成果;配合省委宣传部,参与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献礼工程——《辉煌五十·福建》影像的制作;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为基本教材开设法制讲座,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开办行政处罚文书培训班,组织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和办案人员,就行政处罚文书的填写、使用与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进行培训。7月6日,省工商局在龙岩召开全省法制工作经验交流暨论文研讨会。8月,泉州市工商局在华侨大学举办两期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干部130名。该市工商局编印以指导基层为宗旨的内部刊物《执法实践》,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政策信息,为基层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提供交流平台。
  1999年3月1日,省工商局根据“三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下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九九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加强对基层法制宣传工作的指导。同月,省工商局协助省人大法制委编辑《福建法制建设概览》工商法制建设部分。上半年,省工商局与福建电视台合作,制作并播出《八闽红盾》——“工商二十年”十集电视系列专题片;完成向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献礼工程《辉煌五十·福建》部分影像材料制作;约请福建电视台、《福建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报道漳州恒宏公司的合同欺诈案,引起社会较大反响。从5月开始,省工商局在《福建工商报》开辟“法制园地”专栏,每周一期刊发新法规解释、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研讨和最新法制动态等内容,同时针对《合同法》颁布实施和“三制”的推行,在《福建工商报》进行系列法制宣传报道,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宣传普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10月,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三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由福建工商报刊登竞赛试题,共收回答卷16190份,从中评出各类奖项共130名。当年省工商局以学习新出台的《行政复议法》、《合同法》为内容,举办全系统法制干部培训班,参训学员200人。
  2000年初,根据国家工商局、司法部《关于举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精神,成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竞赛领导小组,由省工商局和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全省分发10万份试卷,回收率达97.91%。省工商局从中选取1万份优秀答卷汇总上报国家工商局。3月2日至23日,省工商局在福州举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竞赛,10个代表队参赛。部分优秀队员被选出参加集中训练,于5月23日至26日代表本省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优胜奖。7月25日,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学习贯彻新《产品质量法》。省工商局部署本系统“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回顾五年来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从9月开始,省工商局分两组对福州、宁德、泉州、厦门等地“三五”普法工作进行重点检查。10月,省工商局与厦门大学法律学院联合举办一期法制干部培训班,由该学院教师授课,全省共92人参加学习。11月15日,省“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小组对省工商局“三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检查,肯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三五”普法工作。经过总结评选,省工商局表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三五”普法先进单位64个、先进个人285名。龙岩市工商局荣获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12月,省工商局在福州召开部分基层工商局长普法工作座谈会,总结“三五”普法工作主要经验。各设区市工商局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全省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55期,参训25439人次。
  2001年,省工商局制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四五”普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要求、步骤方法、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省工商局局长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法制工作“四个一工程”(制作一本工商所行政执法手册;汇编一套工商新实用法规;录制一套工商办案程序教学录像;在《海峡消费报》开辟一个典型案例评析专栏)。年底,“四个一工程”基本完成。《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用手册》和一期《案例选编》被分发至全省各工商所;《海峡消费报》“法制园地”专栏设置“典型案例评析”、“法律知识问答”等栏目,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每月两期。各地工商局指定专人按栏目要求组稿,全年提供稿件90多篇,对系统内理论研讨气氛的形成起到促进作用。泉州市工商局办好内部刊物《执法实践》,编印《工商行政诉讼案例选》,帮助基层人员学法用法。省工商局举办一期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师资培训班,87人参加学习;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工商法律知识培训,向考试合格者颁发行政执法证。全系统共举办不同类型法制培训97期,参训3653人次。
  2002年4月5日,省工商局授予龙岩、宁德、泉州3个工商局“法制天地”栏目组先进集体称号,同时表彰10名先进个人。5月13日至21日,省工商局在福州举办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干部培训班,各市、县、区工商局法制科(处)长和股长共计109人参加培训。当年全系统共举办法制教育培训46期,参训4554人次。同年,省工商局在福建电视台开设“说真识假”栏目,定期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和打假维权知识。
  2003年1月28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通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领导电视访谈、新闻专题报道、张贴宣传标语、上街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省工商局以全系统组织开展“红盾行动”为契机,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举办《商标法》知识电视大赛和“十佳”评选活动;在《海峡消费报》上继续开设“法制园地”宣传专栏;在《福建工商管理》开设“程序法规宣传”和“学习审判知识,促进依法办案”2个专栏。2月、3月,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分层次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先是各设区市工商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科(处)长及各市县工商局普法宣传员共计212人参加“四五”普法宣传员培训班,接着各县(市、区)工商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共计102人参加执法监督培训班。同年,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率98%。
  省工商局定2004年为“行政许可法学习、贯彻年”。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3月2日,省工商局印发《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3月20日,省工商局在福州举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各市县区工商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及省工商局机关、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共172人参加培训。4月1日,省工商局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局结合贯彻全国“两会”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6月,省工商局贯彻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出台。6月22日、23日,省工商局在福州举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第二期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暨配套制度学习培训班,各市及行政许可示范点工商局分管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共27人参加培训。7月1日、2日,省工商局在福州举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第三期领导干部《行政许可法》与企业登记管理培训班,各设区市工商局分管企业登记工作的领导、企业登记科(处)长及各县区局注册科(股)长共计27人参加培训。省以下各级工商局也采用举办讲座、组织培训、巡回讲授、知识竞赛、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全省共举办行政许可培训63期,培训人员达2635人次。省工商局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许可法》考试,有8500名执法人员通过。省工商局被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1998年至2003年度全省依法治理先进单位。9月至12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500多人参加全国“中化化肥杯”红盾护农行动法律知识竞赛,省工商局获最佳组织一等奖,厦门市工商局、泉州市工商局获最佳组织二等奖,漳州市工商局、邵武市工商局获最佳组织三等奖,有18人分别获个人答题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同年7月,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法制岗位大练兵,在此基础上开展业务尖子比武,对各个岗位的业务骨干进行考核,以工作成效检验岗位练兵的实效。
  2005年,省工商局以“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契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普法办的要求,做好自查、总结工作,迎接验收。4月8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具体标准。7月初,对福州、龙岩、漳州部分市县工商局“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检查,7月12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通知》。7月25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省工商局作为全省“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被抽查的5个省直单位之一,开展自查,回顾、总结5年来全系统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整理“四五”普法有关文件28卷、图片资料5卷、影音资料5件。省工商局先后对7个设区市工商局进行抽查。9月8日,省工商局组织全系统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在岗在编公务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10月18日至22日,省工商局举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业务培训班,由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资深专业人员分别就行政诉讼、案件移送、执法监督及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规则等法制业务,为全系统法制机构负责人(共99人)授课。10月21日,省“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第五检查组对省工商局进行检查,肯定省工商局“四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省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工商局作为行政机关的代表作典型发言。全省有4个市级工商局、33个县级工商局被评为依法治理先进单位。11月,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意见的通知;根据执法监督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制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监督岗位尖子比武工作方案。12月7日,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和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设想的通知》,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关于福建省工商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设想的报告》,对“五五”普法工作提出“四个结合”的设想:普法宣传教育与建设“法治工商”相结合、普法宣传教育与推行行政指导相结合、普法宣传教育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普法宣传教育与工商执法实践相结合。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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