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333 |
| 颗粒名称: | 第七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分类号: | D912.294 |
| 页数: | 25 |
| 页码: | 207-231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1996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率先创建“95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国家工商局于1999年将此推广全国,统一以12315作为消费者投诉专用电话。至2005年,全省9个设区市工商局都成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信息网络连接每个基层工商所,实现信息化管理。在行政执法上,加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中心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组织全省和参加全国流通领域打假联合行动,开展商品质量抽查监督。消费者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可能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商品被列入重点抽查的范围。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工商行政管理 消费者 |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