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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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
分类号: F203.9
页数: 7
页码: 190-196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1996年至1999年期间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措施和成果。他们通过宣传、执法和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击假冒行为等手段,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了大量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关键词: 福建省 工商行政管理 正当竞争

内容

199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确定该年为“公平交易执法年”。年初,省工商局围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福建经济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有关专题栏目和《闽南日报》等媒体向社会介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还在福州“五一”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咨询等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召开宣传会议775次,印发宣传材料16398万份,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919次,出动宣传车1852辆次,通过媒体刊播稿件926件,增进了各界群众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了解。6月,省工商局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随后省工商局印发《一九九六年全省公平交易工作要点》,指出经济检查的执法重点要“从查处单一的投机倒把行为,向查处大市场的多方面的违法行为转移”。当年全系统县级以上执法单位共89个,有69个单位执行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处,比上年增加20个单位。被查处案件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207起,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93起,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案72起,假冒商标案112起。查处商业贿赂,低价倾销,行为人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案件实现零的突破。查处万元以上案件比上年增加296件,其中10万元以上案件6件,为上年的1.43倍,其中同安县工商局查获假冒“酒鬼酒”1200瓶,案值40万元。当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550起,总案值3012万元,没罚款296万元,分别是上年的2倍、2.55倍、3.4倍。各级执法人员结合管理工作实践,对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的表现及治理对策,以及不正当竞争的刑法规制和价格监管等问题进行探讨,有的撰写成文。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从全省29篇论文中评选出优秀论文7篇。
  1997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553件,其中假冒仿冒案件占总数的90%;查处药品回扣商业贿赂案件4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件,行为人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案件1件。同年,省工商局贯彻省委、省政府“立支柱、上规模、创名牌、争第一”的工业发展战略,发出《关于加强打假保名优网络工作的通知》,对侵犯入网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查处。5月、7月、8月,省工商局三次召开打假保名优专题座谈会:第一次在福州,会同福州市工商局,与部分大中型生产营养保健品、饮料企业代表座谈;第二次在莆田,会同莆田市工商局,与省内五家大型啤酒生产企业座谈;第三次在龙岩,会同省烟草专卖局,与部分卷烟生产企业座谈。当年加入省、地(市)两级打假保名优协作网络的大中型企业共126家。
  1998年,全省各地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假冒、仿冒、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522起。4月,福州市工商局会同长乐市工商局查获长乐光明糖果厂生产假冒“喔喔奶糖”窝点,查扣假冒“喔喔奶糖”2037箱、包装物81万套,就地封存设备18台、违法金额40万元。同月,省工商局制止省有线电视公共频道从事巨额有奖竞猜活动。6月,由省工商局牵头,漳州市工商局与诏安县工商局查处诏安—地下卷烟厂,当场查获4104胶印机2台、切丝机2台、切纸机1台,假冒中华牌等香烟内外包装盒(纸)10万张,案值35万元。建宁县工商局在城区一仓库查获非法药品49件,品种500多种,总案值超10万元。永泰县工商局在公安局的配合下,查获假冒进口卡塔尔尿素31吨、假冒进口独联体尿素27.5吨、假冒进口保加利亚尿素102.5吨,案值32.5万元。长汀县工商局查获“贵州茅台”、“剑南春”等20个品牌假冒名酒2963瓶,案值11万元。福鼎市工商局查获利用酒精勾兑的假高粱酒“四季春”、“七宝山”1200箱。龙岩市新罗工商局查获3货车假冒红塔山、云烟等18种品牌卷烟,价值250万元。10月,省工商局制止福建东百集团与福州华都商场利用福利彩票从事巨额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共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630起,较上年增长13.92%。12月,省工商局在福州召开数千人参加的纪念《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五周年纪念大会,数家新闻媒体报道会议情况。
  1999年8月,各地工商局贯彻国家工商局副局长甘国屏在全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申请从事药品批发与零售业务的企业,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全省共销毁各类非法印刷的药品广告20.3万张,责令当事人清除性病广告300多幅,取缔无证游医4户。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名优企业联手开展打假活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742件,案值26102万元,罚没金额7634万元,三项指标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6.17%、4.32%、24.91%(均为3年来最低值)。全省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共931件。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数占查处案件总数的12.03%,案值1879万元,罚没金额420万元。从案件类型看,查处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案件683件(其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313件,仿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167件,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案75件,商品仿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标识案128件),占查处案件总数的73.36%;查处商业贿赂案8件、虚假宣传案92件、低价倾销案2件、不正当有奖销售案54件、商业诽镑案1件、其他不正当竞争案91件。
  2000年第一季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省开展反仿冒、反误导整治执法行动,共检查经营者16221户,查出违法经营户1140户,立案查处案件302件,捣毁窝点234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经贸、物价、卫生、医药等部门配合,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当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990件,案值2762万元,罚没金额675万元。
  2001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省工商局部署本省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打击假冒莱克牌汽车制动液是最具规模的执法行动之一。本省著名商标产品“莱克”901系列汽车制动液曾被省政府授予“福建名牌”称号,市场占有率高,多家不法厂商的假冒产品在全国蔓延。经国家工商总局同意,13省(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负责人参加的“莱克”901汽车制动液专项维权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之后有关省区查处一大批该商品假冒仿冒案,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对此进行了报道。当年,全省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180件,案值5199.96万元,罚没入库976.72万元。从案件类型看,全省查处仿冒、误导行为案件825件,比上年增加27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301件,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案件194件,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案件120件,伪造或冒用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标识案件210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件,占总案件数的1.4%;查处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作虚假宣传案件105件,占总案件数的8.9%;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46件,占总案件数的3.9%。
  2002年8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本省、全国及国际知名商品被仿冒和其他商品被严重仿冒问题进行整治。在查处仿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中,全省共检查经营者3547家,立案查处23起。当年全省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共立案911件,案值3268.29万元。从案件类型看,全省查处仿冒、误导行为案件780件,占案件总数的86%,其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218件,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177件,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案154件,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品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标识案184件,虚假宣传案47件;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39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5件;查处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案件4件;查处串通投标案件3件;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件;徇私竞业案1件。案值5万元以上的案件有59件。
  2003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时突出“三抓”。一是抓食品、药品、农资、家电、鞋服类、汽车配件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利益相关的重点商品;二是抓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时段;三是抓重点企业、商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当时各地曾刮起以小轿车等巨额商品为奖品的有奖销售之风。5月,省工商局在《福建日报》刊登《关于制止不正当有奖销售的通告》,指导各地工商局对辖区有关经营者进行宣传、规制,按照“规范在先、重点治理”的原则依法查处。省工商局分别纠正福建电视台、省移动公司和东南汽车公司联合举办的利用商业调查设置奖项的“捆绑式”巨额有奖销售行为;规范渤海证券公司福州分公司以“收益率”为标准设置奖品的巨额有奖销售行为。5月、6月,在以维护重点商品公平竞争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打击仿冒、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全省共查处案件1263件,案值1613.36万元,罚没款498.98万元,查获各类违法商品85.27万件。当年全省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030件,案值3020.46万元。各地对商业贿赂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全省共查处34件。
  2004年,针对本省仿冒、误导行为发案率居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首的状况,省工商局组织开展10余次查处仿冒、误导和欺诈等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处案件465件;结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周”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侵权行为7大案例。福州市工商局贯彻执行省版权局、省工商局等四部门《关于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严厉打击软件盗版行为的通知》的精神,会同市版权局对8家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进行查处,查扣使用盗版软件电脑主机10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为重点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虚假药品广告58件。当年全省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880件,案值2491.09万元,罚没款494.94万元。
  2005年6月,省工商局召开专项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联席会议,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把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作为“2005红盾行动”第二阶段专项执法的重点,查处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的涉及本省的有关投诉案件(其中有石狮富帮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对“花花公子”侵权的投诉案和厦门梅兰日兰电气有限公司将“梅兰日兰”或近似名称注册为商标的投诉案)。福州台江区工商局查获7家商行,经销涉嫌侵犯日本注册商品,总案值4.3万元。厦门市工商局查处涉及知名品牌商标的侵权案件30件,案值75.22万元,罚没款21.65万元。全省共查处假冒仿冒、虚假和误导等不正当竞争案件281件,罚没款141.64万元。全系统查办案值100万元以上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30万~100万元案件5件。云霄县工商局查处制售冒牌卷烟违法活动,查获卷烟机1套(2台)、冒牌卷烟11件、半成品卷烟35件、卷烟标识5.2万张,总案值56.7万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356件,罚没款184.43万元。省工商局派专人参与全省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医用耗材和试剂集中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当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849件,案值17227万元,罚没款500余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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